国家对柴油管理政策?
2022年11月7日,应急管理部联合十部委正式发布公告调整修订《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将“1674柴油[闭杯闪点≤60℃]”调整为“1674柴油”,这就意味着所有柴油将被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不再区分闪点。以后所有柴油的生产、经营、使用都需按照危险化学品开展相关行政许可,新规将于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一直以来关于柴油是否属于危化品范畴市场多有争议,按照之前相关规定仅-20#及以下牌号的车用柴油属于危化品范畴。另外与汽油相比柴油应用领域较为广泛且需求量较大,市场批发贸易环节表现较为活跃,市场参与体众多,关于柴油的运输、仓储、经营各个环节管理较为混杂,且部分隐形资源增加干扰正常行业竞争。随近几年成品油流通市场专项整治管理趋严,此文件的下发令市场行业整顿再次升级。具体影响来看:
第一柴油贸易环节,柴油被列入危化品监管,贸易环节必须取得危化品经营许可证,对于无危化证的,以及原经营范围里只有“成品油批发(不含危化品)”的单位将集中整顿或清除市场,另外结合近期出台的对于无仓储设施单位取消成品油经销企业归类的政策,柴油贸易市场准入门槛大幅提升,市场贸易份额短期内将大幅减少。
第二主营批发及炼厂上游环节,据市场消息称,对于危化证中没有柴油项目的贸易商、分销商客户将无法从主营单位购买柴油,因此不排除后期地炼单位对客户要求度的提升。因中间贸易环节正规化,市场客户群体锐减,主营单位批发环节销量份额将随之下降。而地炼方面资源流通乱象减少,配合后期金税四期对企业的成品油全流程涉税问题监管加强,市场资源流通将愈加清晰化。
第三终端加油站环节,加油站属于经营储存单位,因北方加油站汽油经常与-20#及以下牌号的柴油一起流转运输及储存,汽油、柴油相关经营资质相对较为完善,但存在部分单位特别是南方民营加油站资质上缺少柴油项目的情况,这些单位或将统一申办新的危化品经营许可,否则不允许经营柴油业务。因中间贸易端市场份额减少,零售端市场份额将增加,此政策在一定程度上利好加油站环节。
第四终端专项用油单位,对于重点工程施工企业、各类采矿企业、大中型物流园区等,因这些单位用油量较大,在满足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条件,需办理相关手续后允许在其施工作业场所内储存柴油。柴油纳入危化品管理后,市场监管力度加强,部分专项用油单位自埋罐及移动加油车将会有效治理,同时有效打击部分单位利用自身便利进行柴油对外经营或贸易的行为。
综上所述,新规的实施对整个行情的企业和从业人员有了更高的准入条件和要求,加强成品油市场监督整顿,对于维护国家能源和经济安全,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保障经济平稳健康运行和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目前距离新规实施仅剩不足两个月的时间,后续不排除另有相关配套文件的下发,金联创将及时跟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