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谎报用途(境外资金如何合法入境?)
1. 境外资金如何合法入境?
境外资金主要通过以下途径进入中国市场: 一、外商直接投资的合法途径。
二、利用我国经常项目可兑换进入中国市场。常见的方式有进出口价格虚报、预收货款、延迟付汇造假、平行贷款、提前错后及借用外债等。除了企业,个人也通过个人外汇汇款,将资本项下的资金混入经常项目而流入境内,这种情况一度相当普遍,主要有三种情况: (一)是境内居民将在外投资本金或收益以非贸易外汇形式汇入境内结汇; (二)是境外投资者以本人或授权代理人的名义汇入款项,并以个人名义结汇; (三)是外商投资企业境外投资总公司以个人捐赠款等名义将资金汇入境内外资企业的法人代表或董事会成员,并采取化整为零的方法结汇作为企业的流动资金。
三、以在华外资企业为通道。 (一)是通过在华建立投资性公司或生产型子公司及合资公司,或者以建设合资及独资项目的名义,以企业注册资本金或增资等形式,从境外收取外汇并办理结汇。 (二)是通过外商投资企业的股东贷款,即外商投资企业以股东贷款方式进行对外短期借款并结汇。 (三)是境内外资企业与境外关联企业相互配合,以暂收应付款、预收货款、延迟出口等方式,为境外资金入境提供便利。
四、通过境内企业进行外汇贷款并结汇。
五、境内中外资银行的自主资金调配。
六、资本市场渠道。
境内资本进行境外投资和境外融资有以下途径:
目前国内企业主要通过直接投资、境外借款及贸易信贷等手段,进行境外投资。
企业境外投资除采用贸易信贷预收货款、延期付款方式外,还经常会选择境外股权融资、境外债务融资和境外上市等形式进行外汇融资。然而面对企业的外汇融资需求,境内银行提供的外汇融资服务却稍显逊色,支持实体经济的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建立自由贸易区后带来的便捷:自由贸易区内允许外国船舶自由进出,外国货物免税进口,取消对进口货物的配额管制。原料、零部件、半成品和成品都可在区内自由进出,在区内可以进行进出口贸易、转口贸易、保税仓储、商品展销、制造、拆装、改装、加标签、分类、与其他货物混合加工等商业活动。
2. 产品价值证明是什么?
价值证明书名词解释:
商检机构或有关组织就出口商品的价值出具的证明文件。
是买卖双方交接、结算及通关计税的凭证。一般由出口国的官方机关或商会团体证明出口公司的出口发票价值的真实性和正确性,以供进口国家银行控制外汇,海关、银行和贸易管理当局审查进口商实际用汇的真实情况,防止谎报价格,开假发票,套取国家外汇的欺骗行为。根据国外买方的要求,商检机构对卖方出具的发票进行核实后,单独签发价值证明书,也可直接在发票上签字盖章以证明方式办理,一般要在价值证书或发票上证明发票开列商品的单价、总价值的真实准确,以满足买方的要求。价值证明书也是解决贸易中发生运输、保险等方面纠纷的有效凭据,有关当事人可以据此要求有关部门单位索赔。
3. 什么叫走私?
走私是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逃避海关监管,偷逃应纳税款、逃避国家有关进出境的禁止性或者限制性管理的行为。
走私的危害:
走私是逃避海关监督的行为,会损害国家主权和形象,甚至危及国家安全。
走私会造成国家税收的大量流失,严重危害国家财政,对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造成巨大危害。
走私的泛滥会使民族产业、行业饱受“外来水货”的冲击。
走私商品依靠价格优势占领市场份额,会严重危害市场经济秩序,形成恶性竞争。
走私犯罪往往和其他经济犯罪交织在一起,腐蚀人民思想、毒化社会风气及诱发其他违法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