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外汇帐户(境外账户怎么办理?)
1. 境外账户怎么办理?
1、外贸企业咨询并向客户经理介绍公司运维模式、主要客户群体、年营业额
2、企业准备开户资料,主要包括:香港公司CI、BR、NNC1、章程,董事个人资料+个人近三个月流水;香港公司业务证明+商业计划书,董事个人地址证明,国内公司资料
3、初步审核,补充资料。比如,如果客户内地公司所签合同是以外币结算,则需提供外币账户流水;比如,公司背后实际控制人的身份证件资料等。
4、再次审核资料,并交付银行经理进行二审;二审通过后,预约面签。
5、面签中,客户经理会提问一些问题,客户如实作答。
6、3周左右开户。
2. 外籍人员如何汇款至境外?
(一)一次性汇出等值2000美元以下的,直接到银行办理;一次性汇出等值2000美元(含)以上,1万美元以下的,需经北京市外汇管理局审核;一次性汇出等值1万美元(含)以上的,需报国家外汇管理局审核。 (二)因为以下五种原因而发生的现钞账户存款汇出境外,金额有所放宽。一次性汇出等值2000美元以上,1万美元(含)以下的,由银行审核客户提供的书面证明材料(见"个人境外外汇汇款需提供审核的书面证明材料")后直接按有关规定办理;一次性汇出等值1万美元以上,20万美元以下的,需经北京市外汇管理局审核;一次性汇出等值20万美元(含)以上的,需报国家外汇管理局审核。 1、个人自费出国学习; 2、境外就医; 3、居民个人缴纳国际学术团体组织的会员费; 4、居民个人从境外邮购少量药品和医疗器具等特殊用汇; 5、居民个人在境外直系亲属发生重病、死亡和意外灾难等特殊情况的用汇。
3. 境外汇款最新相关规定?
境外汇入人民币规定
个人接收境外汇款,外管局有相应的规定.若您是境内个人,如不涉及证券投资、贸易货款等,则境外个人账户汇入正常可以接收,境外公司账户汇入则需联系开户行确认.【温馨提示】单笔金额超过等值5000美金需办理涉外收入申报;招行入账不收费,但境外中间行如有收费,资金可能非全额到达招行.
港澳台个人跨境人民币汇入汇款,规定是境内取款人每天限额8万. 如果是从澳门汇过来取款人又是自己或者同名的话,那么每天只能取最多5万,不同名的话是8万.
超过5万美元要报备.原兑换未用完的人民币兑回外汇,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原兑换水单办理,原兑换水单的兑回有效期为自兑换日起24个月.境外的投资,股票,证券.
个人跨境人民币汇款
港澳台个人跨境人民币汇入汇款,规定是境内取款人每天限额8万. 如果是从澳门汇过来取款人又是自己或者同名的话,那么每天只能取最多5万,不同名的话是8万.
若是招行一卡通,您可以进入我行主页,点击右侧“个人银行大众版",输入卡号、查询密码登录,选择“外汇管理”-“境外汇款”-“跨境汇出汇款”办理汇出.汇款人为境内个人时,境外收款人仅限个人、学校、慈善机构、旅游机构等,不能为贸易公司、证券公司;单笔及每日累计限额均为等值5万美金;请使用现汇汇出,如使用现钞,需注意当地钞转汇手续费.除我行收费外,境外中间行和收款行可能会另外收费,款项有可能不是全额到账.
可以,国内开通的个人银行账户,是可以接受国外公司汇款的.随着跨境人民币业务各项政策相继出台,跨境人民币业务规模不断扩大,人民币已成为中国第二大跨境支付.
外汇汇入国内的有关规定
限制在每人每年是5W美元、
没有太多限制,超过5万美元要报备(银行做,个人不用管),并且要出示合法收入. 投保外汇保险须符合国家规定;(五)专有权利使用和特许收入:付款证明、协议或.
如果是招行账户,境内个人接收外汇汇入:如不涉及证券投资、贸易货款等,则境外个人账户汇入正常可以接收,境外公司账户汇入则需联系开户行确认.温馨提示 单笔金额超过等值5000美金需办理涉外收入申报;招行入账不收费,但境外中间行如有收费,资金可能非全额到达招行.
4. 境外外汇账户如何开立?
境内机构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在境外开立外汇账户: (1)在境外有经常性零星收入,需在境外开立外汇账户,将收入集整后汇回境内的; (2)在境外有经常性零星支出,需在境外开立外汇账户的; (3)从事境外承包工程项目,需在境外开立外汇账户的; (4)因业务上特殊需要必须在境外开立外汇账户的。
申请材料: (1)由境内机构法人代表或者其授权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申请书。申请书应当包括开户理由、币别、账户最高金额、用途、收支范围、使用期限、拟开户银行及其所在地等内容;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正本和复印件; (3)境外账户使用的内部管理规定; (4)外汇局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和资料。从事境外承包工程业务的,除提供上述文件和资料外,还应当提供有关项目合同;外商投资企业在境外开立外汇账户的,除提供上述文件和资料外,还应当提供《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证》和注册会计师事务所验证的注册资本金已全部到位的验资证明。办理流程: 境内机构持有关材料在北京外汇管理部经常项目处外汇账户管理科办理,经外汇局批准后,方可在境外开立外汇账户。境内机构应当在开立境外外汇账户后30个工作日内,持境外外汇账户开户银行名称、账号、开户人名称等资料在北京外汇管理部经常项目处外汇账户管理科备案。办理期限: 外汇局应当自收到规定的文件和资料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