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没有哪位做过这样的IPO项目,募投项目的资金由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组成?
募投项目的资金来源主要还是IPO,但当募集资金没有达到预期时,可以用自有资金补足!也可以用自有资金做流动铺底资金吧! 个人愚见。
改变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用途
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应该有专门的用途,该用途是在招股说明书中列明的。根据《证券法》的规定,公司对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必须按照招股说明书所列资金用途使用。改变招股说明书所列资金用途,必须经股东大会作出决议。擅自改变用途而未作纠正的,或者未经股东大会认可的,不得公开发行新股。
如何应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变更投向
募集资金改变投向已引起监管部门注意
从近两年来的数据来看,上市公司对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确不够慎重,有数据为证。据统计,1999年,上市公司项目变更率为29.26%;2000年,上市公司项目变更率达到了41.97%;2001年,共有202家上市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2002年,此数据已达到217家。如果募集资金变更投向是投入到强化公司核心竞争力项目上,投资者或者可以理解,但有些公司是去搞多元化经营,有些公司甚至搞起委托理财,投资者就说了,钱交给你去委托理财,还不如我直接委托理财,如此种种造成了市场对募集资金的抨击。
由于上市公司如此频繁地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将会带来一系列的负面影响。2002年第一季度,监管部门打响了监管上市公司资金使用行为的第一枪,其中烟台万华、禾嘉股份就撞到了枪口上。
从目前盘面来看,上市公司改变募集资金主要有两方面:
一是募集资金改变投向,即以新项目换旧项目。如果上市公司不是追逐产业热点而是强化核心竞争力,即更换的项目也是围绕着主营业务展开的,那么,此类个股的投资评级并不会因此而发生变化。比如说日前一汽轿车公告称,将1997年募集资金节余的4.2亿元投向Mazda6型轿车,这对于提高一汽轿车在中高档型轿车领域的领先地位无疑是很有帮助的,所以此类个股仍然可以维持着原先的评级,或者持有,或者买入。但如果是追逐市场产业热点的,那么,投资者就要考虑了。因为在2000年网络热潮中,除了海虹控股等极少数上市公司外,大多数上市公司以投资失败而告终,前车可鉴,投资者一遇到此类个股,评级要下降,最好是考虑卖出。
二是委托理财。对于此项变更,投资者大可不必改变对此类个股的看法。因为从目前盘面来看,委托理财的动力来源于项目变更后没有新的好项目或者本身就没有好项目,但是由于当前对委托资金监管力度的加大以及当前二级市场见底迹象甚浓,委托理财并不会造成多大的损失,反而有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就此点而言,委托理财本身不是过错,过错在于再融资行为本身。
两类企业容易产生变更募集资金投向
由此可见,投资者防范上市公司随意变更募集资金投向主要还是在于对源头的把握上。就目前而言,有两类个股是最容易出现变更募集资金投向行为的:一是拼合而成的上市公司,也就是部分企业上市的目的就是融资,那么,一旦钱从投资者的口袋里转移到上市公司的帐户里,接下来的事情不是购买关联方的资产,就是随意更改募集资金投向。二是一些虽是成熟型企业但并不具备行业领导者那种购并潜能的上市公司,此类企业融资后,因为产品市场空间、行业成长性等诸多因素的存在,并没有多少的好项目,那么,这也决定了他们圈到钱后容易改变原先承诺的项目,比如说大西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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