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外汇市场成立于(外汇是什么样的行业?)
1. 外汇是什么样的行业?
外汇行业与股票、期货一样,都属于金融投资行业,外汇行业即外汇投资,是指投资者进行不同货币之间的兑换获得收益的投资行为,外汇按方式分为现货和期货两种,一般来说是指保证金市场的现货外汇和实盘外汇两种,在国内只能做实盘外汇交易,不能做保证金交易。
2. 国内十大安全稳定的外汇平台有哪些?
推荐几个资金安全性非常好的平台: LMAX交易所,IG集团,KVB集团,Dukascopy杜卡斯,瑞讯银行Swissquote,Oanda万达,南华期货(香港),E*Trade(上市公司市值36亿美金),盛宝(英国分公司,而非赛布鲁斯公司),等等,资金安全是无忧的,而且这些平台大多数有自主要发实力,不仅仅是租赁个MT4就开始推广市场,都有自己的独立研发实力.
第二、除了监管及资金安全的考虑,其他的服务方面依然很重要:
1、看入金出金流程
出入金流程很关键,哪怕这家公司持有正规的监管,但是如果入金的时候,让你入到某个私人账户,告诉你说是公司财务的私人账户,或者入金到伦敦以外的银行,例如公司是英国监管,入金确到了香港,这都是有问题的。如果外汇公司有这样的行为和举动,哪怕只是途径之一,这钱都最好不要入金,都要考虑这个平台合规性.
2、看实事求是态度
如果一个经纪商平台没有英国监管,确为了发展市场,对外说有英国监管,这是诚信问题,这样的外汇公司是没有企业文化的,在以后的交易中,在触发到平台利益的时候就会有很多不诚信的做法,例如突然调整过夜利息,突然发现自己账户的一些盈利单子被后台删掉了,不见了,或者行情波动大的时候,掉线,滑点,不给出金等等问题。这都是对赌平台的惯用做法,建议远离不诚信的平台。这是经营品德问题.
3、看营销人员素质
中国暂时未放开外汇市场,对于能在大陆开立办事处也只是限于从事外汇投资咨询服务,不可进行商业经营活动。但是有很多平台为了发展市场,不能够客户的介绍外汇市场的现状,而是夸大甚至各种承诺,各种诱惑来吸引客户,这样的职员职业素质有待提高,这样的公司建议远离,而有些公司对于法律合规非常尊重,绝对不做触发法律,哪怕是法律边缘的问题,例如LMAX平台只讲分公司设在香港,在大陆绝对不设立办事处,而且LMAX的职员必须具备香港金融从业人员个人持牌,这就非常的正规。最近我们看到一些其它平台也在要求上海的职员考取相应的个人从业资质,这是非常负责任的做法.
4、看平台的科技实力
以上推荐的一些平台都是有研发实力的平台商,研发一个平台要耗费巨大的财力物力,及短则3年,甚至更长时间,所以有自己研发实力的平台实力自然雄厚。如果选择的时候,另一个平台只是提供MT4软件,那这个平台实力一般般,因为MT4只要花少量的钱就可以租赁的到.
5、看平台的交易模式,是对赌做事商,还是ECN抛市场,还是交易所?
交易所最好,ECN次之,对赌做市商模式最好不要选,因为你的所有订单都是在平台商出对赌,没有真的抛市场,当你盈利,赚的是平台商的钱,而不是市场的钱,这种情况下,与白银,石油交易所的模式类似,如何能够期待平台商提供优质的服务给你呢?一般做市商平台有如下特点:交易手续费低,返佣金高,大型豪华的办公场地,及各种数不清的奖项,同时有赠送金,例如送10%,20%,甚至更多。真正的抛市场的平台从来不送金。
6、看服务
提供24小时服务,电话,电子邮件模式都是畅通的,有任何问题都能够得到客观的正面的回复,而不是躲躲闪闪的,闪烁其词的回复,这都是一个正规的外汇公司应该有的.
7、MT4交易软件服务器
如果你是电脑高手的话,你可以通过交易平台的交易数据查一下这个交易平台的服务器在哪里(就像通过IP地址可以查询在哪里一样)。如果你能做到发现服务器在中国大陆的某一个地方如山东、珠海,那这家公司八成也是不正规的交易平台,因为做黄金外汇的交易平台都是境外的,服务器也就在境外,不可能在中国大陆的某个地方。
想要构建一套有效的外汇交易策略,系统学习是必须的,唯一的捷径就是能直接跟职业外汇操盘手学习,但是往往费用会比较高,有些你甚至花钱,人家也不愿意教你。除了多参加一些外汇技术论坛,接触一些职业操盘手,也可以在腾讯视频输入ForexABC,就会看到一些职业操盘手的公开课,切忌闭门造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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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反洗钱局正式成立于哪一年?
2003年 中国人民银行于2003年成立了反洗钱局,开始承担原由公安部负责的中国反洗钱工作的协调职责,建立健全由23个成员单位组成的反洗钱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机制以及金融监管部门反洗钱协调机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起草、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申请加入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中国人民银行于2004年专门成立了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目前已与大多数金融机构实现了数据的联网报送,形成了覆盖全国金融业的反洗钱监测分析网络。中国人民银行颁布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开展反洗钱检查和调查,并与公安部门等在案件协查方面建立了合作机制。2006年,国家外汇管理局反洗钱职能、机构、人员和信息系统向中国人民银行划转,实现了反洗钱本外币的统一管理。现在,中国人民银行36个副省级以上分支机构都设立了反洗钱处,为反洗钱工作的发展提供了组织保障。
在国际合作方面,中国已经签署并批准了联合国与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相关的国际公约,显示了中国政府打击洗钱和恐怖融资犯罪活动的决心。作为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认真执行联合国有关反恐决议,履行国际义务。积极参加反洗钱国际组织的活动,于2004年与有关国家一起创立了区域反洗钱国际组织——欧亚反洗钱与反恐怖融资组织(EAG),2007年成为全球反洗钱国际组织——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的正式成员。坚持平等互利原则,开展情报交流、合作培训、协助调查、追回财产、引渡或遣返犯罪嫌疑人等多方面国际合作。截至2008年2月,已与14个国家和地区的金融情报机构签署了反洗钱与反恐怖融资金融情报交流合作谅解备忘录或协议
4. 外汇市场是如何产生的?
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大连、青岛、宁波、厦门、深圳市中心支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各中资外汇指定银行;中国外汇交易中心:
为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高汇率形成的市场化程度,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中国人民银行决定加快银行间外汇市场的发展,为银行和企业提供更多的风险管理工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和《银行间外汇市场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规,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扩大即期外汇市场交易主体
(一)非金融企业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向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申请会员资格,进入银行间即期外汇市场进行自营性交易:
1.上年度经常项目跨境外汇收支25亿美元或者货物贸易进出口总额20亿美元以上;
2.具有2名以上从事外汇交易的专业人员;
3.具备与银行间外汇市场联网的电子交易系统;
4.自申请日起前两年内没有重大违反外汇管理法规行为;
5.国家外汇管理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非银行金融机构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向交易中心申请会员资格,进入银行间即期外汇市场交易:
1.具有主管部门批准的外汇业务经营资格;
2.具有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的结售汇业务经营资格;
3.保险公司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汇,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汇,基金管理公司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汇;
4.具有2名以上从事外汇交易的专业人员;
5.具备与银行间外汇市场联网的电子交易系统;
6.自申请日起前两年内没有重大违反外汇管理法规行为;
7.国家外汇管理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非金融企业和非银行金融机构进入银行间即期外汇市场交易申请程序:
1.符合条件的非金融企业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应当持以下材料,向交易中心提出申请,交易中心初审后报国家外汇管理局备案。
(1)申请报告(说明申请的主要目的、人员配备等);
(2)非金融企业应出具上年度经常项目跨境外汇收支或者货物贸易进出口总额等有关情况的报告;
(3)非银行金融机构应出具外汇业务经营资格和结售汇业务经营资格的证明文件,上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外汇财务报告;
(4)技术支持系统的配置和功能说明;
(5)参与银行间即期外汇市场交易的内部管理制度,包括基本操作规程、风险管理规定、业务权限管理规定等;
(6)交易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2.国家外汇管理局自收到交易中心递交的备案报告起,15个工作日内出具备案通知书,同时抄送交易中心;对不符合规定而不予备案的申请者,国家外汇管理局以书面形式予以通知。不予备案的非金融企业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不能取得交易中心会员资格,不得进入即期外汇市场进行交易。
3.在特定情况下,非金融企业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可直接向国家外汇管理局提出申请,经批准可取得交易中心会员资格,进入银行间即期外汇市场进行交易。
(四)非金融企业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交易管理
1.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外汇市场的即期交易以实需为原则,除现行外汇管理法规规定须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局(以下简称外汇局)批准的交易外,均可入市交易。
2.非银行金融机构在银行间外汇市场的即期交易,除按现行外汇管理法规规定须经外汇局批准并出具结汇或者售汇批准文件方可交易外,其他交易可在市场内进行。
3.非银行金融机构须遵守各自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风险管理规定,或者参照执行《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管理指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4年第10号)中有关市场风险管理的规定。
二、增加外汇市场询价交易方式
(一)在银行间外汇市场引入询价交易系统,交易中心会员可自主决定采取询价交易或竞价交易方式。
(二)采取询价交易方式的会员应当在双边授信基础上,通过交易中心询价交易系统进行交易,交易的币种、汇率、金额等由交易双方协商议定。
(三)询价交易实行双边清算,风险自担,并遵守交易中心询价交易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三、开办银行间远期外汇交易
(一)银行间远期外汇交易是指交易双方以约定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在约定的未来某一日期交割的人民币对外汇的交易。
(二)银行间远期外汇市场参与主体须为交易中心的会员。
(三)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信托投资公司、金融租赁公司、财务公司和汽车金融公司会员参与银行间远期外汇交易,须获得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资格;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会员须获得其监管部门的批准;非金融企业会员须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
(四)国家外汇管理局对银行间远期外汇市场参与主体实行法人备案管理。符合条件的交易中心会员持本条第(三)项规定的文件,向交易中心提出申请,交易中心初审后报国家外汇管理局备案。国家外汇管理局按照本通知第一条第(三)项第2点规定的程序对该机构进行备案审核。
(五)国家外汇管理局根据结售汇业务量、资本金或营运资金规模、外汇资产状况等指标,核定非金融企业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本外币转换头寸。
(六)银行间远期外汇交易应遵守以下规定:
1.交易双方通过交易中心询价交易系统进行交易,交易的外币币种、金额、期限、汇率、交割安排等由交易双方协商议定。
2.远期交易可采取到期日本金全额交割的方式,也可采取在到期日根据约定的远期交易价格与到期日即期交易价格轧差交割的方式。两种交割方式及币种在成交单中应予以明确。
3.为明确交易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远期外汇市场会员应签订银行间远期外汇交易主协议。
4.为防范违约风险,保证远期外汇交易合同的履行,远期外汇市场会员可按交易对手的信用状况协商设定保证金。保证金可由交易中心代为集中保管。
5.远期外汇市场会员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和风险防范机制,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对远期风险进行监控和管理。
6.交易中心负责提供交易系统并进行日常统计与监控工作,及时向市场披露有关信息,但不得泄露非公开信息或误导市场参与者。
7.远期外汇市场会员除遵守本通知规定外,还应遵守银行间外汇市场其他有关规定。
(七)远期外汇市场会员自获得远期交易备案资格起6个月后,可按即期交易与远期交易相关管理规定,在银行间市场开展即期与远期、远期与远期相结合的人民币对外币掉期交易。
四、加强外汇市场监管
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国家外汇管理局对银行间即期外汇市场和远期外汇市场进行监督管理。
国家外汇管理局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和相关外汇管理规定,加强对外汇市场的监督和检查,对违反本通知规定、扰乱外汇市场交易秩序的参与主体,依法严肃查处。
5. 谁知道国际外汇的主要交易市场的开市和闭市时间?
各主要外汇市场开市时间表以下按北京时间计算的各个主要外汇市场开休市时间表:悉尼开市时间 早7:00东京开市时间 早8:00欧洲开市时间 下午14:30伦敦开市时间 下午15:30纽约开市时间 晚21:00伦敦休市时间 晚24:30纽约休市时间 早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