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用户独资、合资或集资建设的输电、变电、配电等供电设施建成后,其运行维护管理按以下规定确定:1.属于公用性质或占用公用线路规划走廊的,由供电企业统一管理。
一般情况下是“谁投资,谁拥有”,但特例比较多,要看当初供用双方是如何约定的,在使用前,应该签订了《资产分界协议》的;
对过去遗漏问题,或没有约定的,可以参考《供电
这就不好说了,一般认为需要亲自跑腿、出苦力的一般都不是在编的员工,多数是劳务派遣制的。很多大公司都是采用这种制度,物超所值呀
小区内供电设施产权归属?
对于您提出
其实这个你说的这事就是变压器的维护费用问题。我知道很多企业都是自备变压器,当然也得自己维护。电力行业是垄断行业,你也说了不签就不给送电,你要不要电,要电就签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