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亿财经网2月6日讯,内蒙古自治区2010年9月正式开始实施排污权交易试点工作以来,共进行了近500笔排污权交易,交易金额达2.1亿元。
据悉,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指标为: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烟尘等5项污染物。
从2007年开始,财政部、环保部和发改委批复了江苏、浙江、天津、湖北、湖南、内蒙古、山西、重庆、陕西、河北和河南等地开展排污权交易试点。
昨日上午,全市环境保护工作视频会议在市委礼堂召开。会议提出了我市“十三五”环境保护目标和总体思路,明确了今年要重点抓好的工作,争取在今年完成国家生态市建设考核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