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心风险太大?了解原油期货风险管理
做投资存在风险是肯定的,但为了保证我们自己的财产在投资中的安全性,所以我们要学习风险管理。今天就想给大家分享一下原油期货中的风险管理! 答:我国原油期货合约当日结算价规定为当日按成交量的加权平均价,交割结算价是最后5 个有成交交易日的结算价的算术平均价。 布伦特原油期货的每日结算价是伦敦时间19:28-19:30 的成交量的加权平均价。WTI 原油期货的每日结算价是纽约时间14:28-14:30 的成交量的加权平均价,值得注意的是,这个时间段正是伦敦时间的19:28-19:30,两大交易所采集每日结算价的时间段是重叠的。迪拜商品交易所阿曼原油期货合约每日结算价是新加坡时间16:25-16:30 成交量的加权平均价。新加坡时间16:30 相当于迪拜时间12:30、美国中部标准时间2:30、或者美国中部夏令时3:30。 布伦特原油期货到期合约多采用现金结算,结算价是基于洲际交易所期货布伦特指数在到期日的价格。该指数代表了被业界媒体所报导并确认的21 天BFOE(北海布伦特,Forties,Oseberg andEkofisk 四种原油)市场上交易的相关交割月的平均价格,只有媒体公布并经交易所核定的大宗交易(60 万桶)才能被采纳到该指数的计算中。该指数具体计算为以下价格的平均值:(1)21 天BFOE 市场上第一个月(目标计价月)大宗交易的加权平均价格;(2)21 天BFOE 市场上第二个月大宗交易的加权平均价格加上或者减去第一个月和第二个月价差的简单平均;(3)媒体就21 天BFOE 市场上第一个月大宗交易报价(买入和卖出的中间价)的简单平均。 WTI 原油期货的交割结算价是最后交易日的结算价。阿曼原油期货的交割结算价是到期合约新加坡时间16:15-16:30 成交量的加权平均价。 答:与QFII 制度不同,我国原油期货市场不对单个境外投资者设置额度限制。原油期货交易以人民币计价、结算。境外交易者、境外经纪机构可以使用人民币,也可以直接使用美元作为保证金,但美元保证金结汇后方可用于结算。 结汇和购汇应基于境外交易者、境外经纪机构从事原油期货交易的实际结果办理,只涉及期货交易盈亏结算、缴纳手续费、交割货款或追缴结算货币资金缺口等与原油期货交易相关的款项。 答:境外交易者、境外经纪机构从境外汇入人民币或美元资金参与原油期货交易,在境内实行专户存放和封闭管理,不得用于境内特定品种期货交易以外的其他用途。遵循“哪里来,哪里去”的原则,可以将资金和盈利汇往境外。 答:能源中心原油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设置为不超过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4%。能源中心可以根据市场风险情况,以公告形式调整涨跌停板幅度。国际上一般没有涨跌停板,或者涨跌停板很大且和熔断机制联合使用。 布伦特原油期货和迪拜商品交易所阿曼原油期货合约都没有涨跌停板限制。WTI 原油期货对每一具体合约,涨跌幅限制为上一交易日结算价±10 美元每桶。如果有触及涨跌幅限制的报价出现,则启动熔断机制,所有合约暂停交易5 分钟。交易重启后,涨跌幅限制扩大至原来的两倍。 5. 我国原油实行怎样保证金制度?与国际主要原油合约所实施保证金有什么区别? 答:能源中心根据期货合约上市运行(即从该期货合约新上市挂牌之日起至最后交易日止)的不同阶段制定不同的交易保证金收取标准。同时,能源中心可以根据市场风险情况,以公告的形式调整交易保证金标准。结算准备金的管理适用《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结算细则》的有关规定。 洲际交易所欧洲结算所和芝加哥商品交易所结算所均使用芝加哥商品交易所制定的保证金系统,称之为芝加哥商品交易所标准投资组合风险分析系统(SPAN系统)。SPAN 系统中,计算初始保证金的算法考虑了各种不同策略的盈亏情况,如时间价差、裂解价差和套利等,该算法还考虑了不同合约月份的波动幅度。基于这一原因以及结算会员净头寸结算程序的考虑,初始保证金水平被降至最低水平,且结算所不会因此承担不合理的风险,以确保资金得到充分利用。 洲际交易所欧洲结算所目前的保证金标准是$2,700-3,700/ 手。芝加哥商品交易所结算所目前的保证金是:近月合约初始保证金$2,700/ 手,最低保证金$2,300/ 手;远月合约逐额递减。迪拜商品交易所使用芝加哥商品交易所结算所提供的结算服务,其保证金是:初始保证金$4,750/ 手,最低保证金$3,750/ 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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