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投资项目而言,常用的风险对策和措施有哪些
常用的风险对策。包括四类:回避、转移、抑制和自担。
(1)风险回避
风险回避是彻底规避风险的一种做法,即断绝风险的来源。对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而言,意味着提出推迟或否决项目的建议。例如风险分析显示产品市场存在严重风险,若采取回避风险的对策,应提出缓建(待市场变化后再予以考虑)或放弃项目的建议。回避风险也意味着放弃投资获利的机会。风险回避一般适用于以下两种情况:某种风险可能造成相当大的损失,且发生的可能性大;或者是防范风险的对策代价昂贵,得不偿失。
(2)风险转移
风险转移是将项目可能发生的风险转移给他人承担。风险转移可分为保险转移和非保险转移两种。保险转移是向保险公司投保,将项目风险损失转移给保险公司承担,例如对某些人力难以控制的灾害性风险可以采取保险转移方式。非保险转移是将项目中风险大的部分转移给项目的承包方或合作方,非保险转移是项目前期工作中应更多研究的风险对策,如采用新技术可能面临较大的风险,在可行性研究中可以提出在技术合同谈判中增加保证性条款(如达不到设计能力或设计消耗指标时的赔偿条款)的建议,将风险损失全部或部分转移给技术转让方;在设备采购和施工合同中也可以采用类似转移部分风险的条款。
实行这种策略要遵循两个原则,第一,必须让承担风险者得到相应的报酬;第二,对于具体风险,谁最有能力管理就让谁分担。
非保险转移主要有三种方式:出售、发包、免责合同。
1)出售。通过买卖契约将风险转移给其他单位。例如,项目可以通过发行股票或债券筹集资金。股票或债券的认购者在取得项目的一部分所有权时,也同时承担了一部分风险。
2)发包。发包就是通过从项目执行组织外部获得货物、工程或服务而把风险转移出去。发包时又可以在多种合同形式中选择。例如建设项目的施工合同按计价形式划分,有总价合同、单价合同和成本加酬金合同。
3)免责合同。在合同中列入免责条款,在某些风险事故发生时,项目班子本身不应承担责任。
(3)风险抑制
风险抑制是通过采取一定的措施,降低风险发生的概率,减少风险事件造成的损失。如为了控制项目的风险源,而采取与其他企业合资或合作等方式,共同承担风险、共享收益的方法。如与当地企业合资,可以降低社会风险;与技术开发能力强的企业合资,以降低技术风险;为了降低融资风险,向银行申请部分贷款等。
风险抑制通常并不能完全消除风险,同时,风险抑制存在一定的成本。如为了技术风险而引进国外成熟的技术,则要花费一定的技术引进费、使用费或是技术提成费等。
(4)风险自担
风险自担是将可能的风险损失留给项目业主自己独立承担。投资者已知项目有风险,但因可能获得高额利润、不愿意将获利的机会分给别人,而甘愿独自承担风险。例如,资源开发项目和其他风险投资项目。
风险自担策略适用于已知有风险存在,但可获高利甘愿冒险的项目,或者风险损失较小,可以自行处置解决。项目自担可以是主动的,也可以是被动的。由于在风险管理规划阶段已对一些风险有了准备,所以当风险事故发生时马上执行应急计划,这是主动接受。被动接受风险是指在风险事件造成的损失数额不大,不影响项目大局时项目班子将损失列为项目的一种费用。费用增加了,项目的收益自然要受影响。自留风险是最省事的风险规避方法,在许多情况下也最省钱。当采取其他风险规避方法的费用超过风险事件造成的损失数额时,可采取自留风险的方法。
为了应对风险自担,可以采取事先制订好后备措施。一旦项目实际进展情况与计划不同,就需动用后备措施。主要有费用、进度和技术三种后备措施。
1)预算应急费(Contingence),是一笔事先准备好的资金,用于补偿差错、疏漏及其他不确定性对项目费用估计精确性的影响。预算应急费在项目预算中要单独列出,不能分散到具体费用项目之下,否则,项目班子就会失去对支出的控制。预算应急费一般分为实施应急费和经济应急费两类。实施应急费用于补偿估价和实施过程中的不确定性;经济应急费用于对付通货膨胀和价格波动。
2)进度后备措施。对于项目进度方面的不确定性因素,项目各方一般不希望以延长时间的方式来解决。因此,就要设法制订出一个较紧凑的进度计划,争取项目在各方要求完成的日期前完成。从网络计划的观点来看,进度后备措施就是在关键路线上设置一段时差或浮动时间。项目工序不确定程度越高,任务越含糊,关键路线上的时差或浮动时间也应该越长。
3)技术后备措施。技术后备措施专门用于应付项目的技术风险,它可以是一段时间或是一笔资金。当预想的情况未出现并需要采取补救行动时才动用这笔资金或这段时间。预算和进度后备措施很可能用上,而技术后备措施很可能用不上。只有当不大可能发生的事件发生、需要采取补救行动时,才动用技术后备措施。
上述风险对策不是互斥的,实践中常常组合使用。可行性研究中应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研究并选用相应的风险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