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亿财经网8月13日讯,8月13日晚间,中国中铁(601390)公告称,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下称:监管一部)《关于对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的审核意见函》。
8月7日,公司披露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下称:预案)。中国中铁拟分别向中国国新、中国长城、中国东方、结构调整基金、穗达投资、中银资产、中国信达、工银投资和交银投资发行股份购买上述9名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二局工程25.32%的股权、中铁三局29.38%的股权、中铁五局26.98%的股权、中铁八局23.81%的股权。
针对此次预案,监管一部提出了七个问题。预案披露,本次重组的标的资产原为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2018年6月,本次重组的9名交易对方通过现金增资或债转股方式取得上述标的资产部分股权。监管一部要求说明标的资产获得增资相关资金的具体用途;中国长城、中国信达、中国东方等用于出资的债权的形成原因,是否符合市场化债转股的有关规定;本次重组是否符合市场化债转股的相关政策规定等。
标的资产持有的部分资质证书已过有效期或即将到期。监管一部要求公司补充披露截至目前相关资质证书的续期是否存在法律障碍,并说明预计办毕时间。
本次重组的标的存在土地、房产未办理权属证书,土地、房产尚需办理权属变更登记手续等权属瑕疵情形。监管一部要求补充披露,上述瑕疵土地房产的面积及占总面积的比例,瑕疵资产合计预估值及占本次交易价格的比例;未取得权属证书的原因、截至目前的办理进展、是否存在法律障碍以及预计办毕时间等。
以及要求公司比较四家标的公司的毛利率情况,结合收入结构等分析相关差异产生的原因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