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稀缺的8只股票?
我理解的稀缺性是具有独特的深而宽的护城河,具有行业唯一性。
1、贵州茅台。中国最优秀的公司之一,无可替代。
2、长江电力。世界最大的水电公司,坐拥三峡、白鹤滩、溪洛渡、乌东德、向家坝等巨型水电站,无可替代的绿色清洁能源基地。
3、上海机场。改革开放四十年的代表性成就,坐拥中国经济最发达的长三角地区航空资源优势以及免税店优势。
4、中国平安。性价比最高的公司,未来空间很大的行业,行业的龙头公司,分红越来越多,还涵盖科技元素。
5、腾讯。腾讯拥有未来最强的数字化的重要端口,有着广阔的发展空间,特别是今后元宇宙方面。
6、片仔癀。稀缺中药品种,无论是配方、原料都非常稀缺。
7、北方稀土。中国最稀罕的稀缺资源稀土。
8、恒瑞医药。化药龙头,中国人的健康必须掌握在自己人手里。
劳动合同没解除可以在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上班吗
劳动合同没解除可以在新用人单位上班,只要两份劳动合同互不影响执行即可,双重劳动合同均可以同时合法存在。
其一,依法成立且生效的劳动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劳动合同亦是合同,除了由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特别规范外,有关合同的订立、履行、效力等方面可以适用《合同法》、《民法通则》一般原则之规定。
我国《合同法》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根据有关司法解释规定,只有不违反法律法规定强制或禁止性规定,依法成立且生效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同样,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亦具有法律效力。不因是否能同时履行而影响其法律效力。
其二,双重劳动合同并非不可能同时履行
作为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力的一方,尽管可能面临同时履行双重劳动合同之客观障碍,但也并非不能同时履行。下列情形,就不影响劳动者在双重劳动合同关系中同时履行:
劳动者与A公司和B公司虽同时订有时间重叠的劳动合同,但其中A公司经营面临困维,出现劳动力过剩又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劳动者下岗或不需要对A公司提供劳动力,而可以在同一时间向B公司提供劳动力;
劳动者与A公司和B公司虽同时订有时间重叠的劳动合同,但其中A公司是全日制用工,B公司是非全日制用工,劳动为两用人单位提供劳动互不影响;
劳动者与A公司和B公司虽同时订有时间重叠的劳动合同,但两公司采用的是不定时工作制,如聘作劳动者为经理、业务外销员等岗位,劳动为两用人单位提供劳动互不影响。
其三、劳动合同的效力与能否履行并无直接联系
无论依据《合同法》,还是《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均无合同履行不能则合同无效之规定。劳动合同如果存在因时间冲突而无法履行或履行不能的情形,劳动者或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要求另一方承担违约或赔偿责任,但认为其因此无效并无法律依据。
其四、劳动合同法亦不禁止存在双重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
第六十九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