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商环境是产业发展(优化营商环境主要做法?)
1. 优化营商环境主要做法?
一)增强服务意识。新时代发展需要更多优质企业.我们要换位思考,强化服务意识,以满足服务对象的需求作为工作的基本准则和导向,高度重视服务企业工作,坚持把优化营商环境摆在突出位置,大力支持企业做精做强做优,才能更好的服务实体经济发展。
特别是,各级各部门要主动了解企业诉求,为企业提供精准服务、高效服务,不断提升服务企业的质量和水平;要及时跟踪掌握企业在发展中遇到的共性问题和个性问题,提供更多精细化、个性化服务;要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进一步激发企业创新创业的热情和活力。同时,要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断加强非公企业党建工作,推动党的建设与企业发展深度融合,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党员在企业发展中的引领作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完善经常性、规范化政商沟通机制,建立政府部门与企业之间的“直通车”制度,加大服务企业力度,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
(二)增强市场意识。我们要学习深圳始终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最大程度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在市、县两级政府相关部门,设立市场配置促进机构,研究推进市场化改革相关事项。加强行业协会、商会建设,建立政府决策征求行业协会、商会意见的制度,让更多企业家声音进入决策。搞活功能区体制机制,加快推行“管委会+公司”等模式,实行竞争性机制、企业化管理,打造市场化运作的发展高地。要大力推进政府的“自我革命”,更加清晰界定政府与市场的边界,用政府权力减法换取市场活力乘法。
(三)增强创新意识。我们要学习深圳敢想敢闯敢试的城市基因,鼓励干部敢闯敢试、大胆创新,源源不断地激发创意的火花、创新的因子、创造的活力。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结合深化制度创新,确定自主改革试点,争取更多国家级、省级试点落地百色,打造更多“试验田”“示范区”。
大力营造创意创新氛围,支持非共识性创新,建立责任共担机制,对下级的有益探索,上级要限时明确回应,凡非明令禁止的,应以“鼓励探索”的态度主动为下级担当,鼓励先行先试。营造一流创业环境,坚持非禁即入,建立对新经济新技术新产品更加包容审慎的准入监管机制,吸引更多创新要素集聚。
(四)增强互联网+意识。我们要以互联网思维创新政府服务模式,以信息化技术推动“简政”,倒逼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落到实处。探索以服务对象为中心,整合多个申办受理平台功能,实现“单点登录、全网通办”;拓展网上办事大厅手机版功能,推进政务服务向移动端、自助端延伸,实现热点服务事项“查、缴、办”一站式服务;对政务服务数据进行跨领域、跨渠道
2. 乡镇优化营商环境宣传标语?
经济提速树形象,优化环境我为先。
坚决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全力优化乡镇经济发展环境。
大力优化乡镇营商环境,人人创造软环境,个个都是招商人。
3. 医院优化营商环境十条措施?
一是坚持依法审批、规范审批,使一站式窗口办理更加顺畅、便利。提质提速做好行政审批受理、办结工作。提高窗口服务人员工作效率,加强业务培训,确保窗口服务人员熟悉工作,精通业务,继续提高审批工作效能。
二是启动互联网+医疗建设,加快健康服务的信息化建设与信息共享,加快推进智慧医疗平台项目建设,惠政、惠医、惠民。
三是及时调整权责清单、中介服务清单、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并向社会公开,不断完善各类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取消事项的行政职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下放事项开展专项培训。编制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投资指引目录,建立台账,制定时间表、路线图,确保社会办医床位占比提高。
四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认真实施国家、省、市重点监督项目“双随机、一公开”抽检机制,按时保质完成国家、省、市监督抽检计划。公布本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立部门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对涉企执法检查事项实行“双随机一公开”达到100%。规范执法检查,规范涉企检查,建立问题台帐。
五是畅通信访举报渠道。提高民心网、12320投诉、《市长信箱》和12345投诉办理的办结效率和群众满意度。聚焦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加大监督力度。
六是加大明察暗访力度,组成暗访组对医疗机构改善医疗服务、行业作风等问题开展暗访工作。重点整治各级各单位中对上级的决策部署以各种理由借口进行搪塞,不主动破解难题;利用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和公共管理权等公权力“吃拿卡要报”;向服务对象强行指定服务等问题。对违规违纪行为严查快办,把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七是切实解决机关“中梗阻”问题。实行机关中层以上干部职务姓名、办公电话、工作分工“三公开”制度,在单位网站上进行公布,主动提供服务,自觉接受监督。
八是开展医疗服务专项整治。针对医院医疗服务有待提高的问题,出台《盘锦市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8-2020)》。2018年起,全市三级医院建立预约诊疗制度。三级医院进一步增加预约诊疗服务比例,网上挂号预约号源投放40%以上,大力推行分时段预约诊疗和集中预约检查检验。加强医德医风教育,紧抓服务态度改善不放松,树立医务人员“白衣天使”的良好形象。
九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加强医德医风和行业作风建设。着力解决收受回扣、红包、开单提成、开大处方、滥检查、过度医疗等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行为,构建和谐医患关系,营造卫生计生从政环境的风清气正。
十是营造专项整治氛围。采取下基层调研、召开会议宣讲,以委网站、新媒体播报以及开辟专栏等多种形式落实好卫生计生系统营商环境宣传。加大反面典型曝光力度,形成震慑力,积极营造优化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
4. 5.0优化营商环境解读?
01
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让更多市场主体“准入即准营”
5.0版改革以告知承诺制为基础,在更大范围推动简化涉企审批,着力推进照后减证并证,进一步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完善告知承诺审批制度,全面推行政务服务事项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企业群众办理政务服务事项可以用书面承诺代替证明。
实现“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重点在自贸区推动工程建设、市政基础设施、资格资质认定等领域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现告知承诺制。
积极推进“一业一证”改革,目前,本市已在经济技术开发区的药店、门诊部等10个行业开展改革试点,并在书店、超市便利店、餐饮等5个行业实现落地发证,办理时间和申请材料大幅压减了70%,下一步,将在全市推行“一业一证”,并逐步拓宽至宾馆、电影院、美容美发店等20个以上行业。同时,我市将率先探索综合许可定制化服务、“一业一证+证照联办”“一证多址”等创新改革举措,大幅提升准入准营便利度。
02
大力推进投资建设领域审批改革,促进项目早落地、早投产
5.0版改革继续深化分级分类审批制度改革,以优化社会投资审批为重点,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推行承诺制和综合审批改革,特别是在破解“体外循环”上下功夫,进一步精简整合审批环节、再造审批流程,切实提高审批服务效能。
深化“多规合一”“多测合一”“多验合一”改革,进一步完善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功能,实现各部门高效并联审批。深入推进社会投资综合审批改革,在“三城一区”和自贸区试点基础上,向全市推行“区域评估+标准地+承诺制+政府综合服务”改革模式,目前已有20个项目“拿地即开工”,最快不到2天即可取得项目立项批复、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深化市政接入“非禁免批”改革,缩小禁止区域范围,35千伏以下接电项目免予占掘路审批。
同时,聚焦关键环节和重点问题,持续打通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堵点。
比如,进一步简化涉水事项审批,企业办理水影响评价前,无需再到自来水集团、排水集团和区水务局分别办理供水和污水接纳证明证明、初审意见等事项,除复杂项目外16个工作日即可办结;
又如,过去企业在规划验收阶段才能办理门楼牌,且需属地派出所、分区公安局、市局层层审核,5.0版改革优化门楼牌审批流程,企业在向规划部门申请办理规划许可时即可同步办理门楼牌手续。
5. 营商环境八个方面内容?
①.要遵循为民服务宗旨,把群众满意作为工作落脚点,切实加强大厅的规范化管理和标准化建设,改进工作流程,帮助市民和企业快办事、办成事。
②.要持续改革创新,做好对县级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积极探索市县通办机制,打造全功能大厅,推进不见面审批,使政务服务更加便民、快捷、高效。
③.要严格落实从严治党要求,强化自身建设,自觉接受各方监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让企业和群众更加满意。
④.要把“放管服”改革作为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城市能级的重要抓手。市行政审批局要确立全市系统管理、一体运作的理念,加强对各地的指导,建立健全管理、监督、考核和评价体系,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完成各项任务。
⑤.要聚焦“放管服”改革的关键环节和重点任务,推动办事渠道更加集中,大力推行网上办、不见面审批,加快全市域不动产登记交易纳税一体化平台等建设,通过“我的盐城”APP整合集成,实现一个门户审批。
⑥.要推动行政审批效率更加高效,强化用户思维,以让服务对象更方便、有利于企业办成事为原则,优化审批流程设计,提升服务质量。
⑦.要推动服务方式更加精细,对标找差、攻坚克难,通过大数据分析改革工作、服务效能、管理方式与先进地区的差距,不断完善政务服务。要推动监管执法更加规范,严厉打击招投标等方面违法违规行为,加强诚信体系建设,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优化营商环境是一项系统工程。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凝聚形成深化“放管服”改革的整体合力。
⑧.要善于同企业打交道、同企业家交朋友,当好服务企业的“店小二”,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要强化宣传引导,提升政策知晓率,不断放大改革效应。
6. 破坏营商环境的范围包括哪些?
破坏运营商环境的范围包括:
情形一、违法干预应当由市场主体自主决策的事项。干预企业经营等事项,其实近两年比较少,但是还是存在,比如前一段时间的一些共享单车,很多地方主管部门在干预企业的一些决策。
情形二、制定或实施的政策措施不依法平等保护对待各类市场主体。比如说本地企业要优先考虑,就属于不平等,或者是说国有企业先予以对待,也是不平等,这类的政策应当予以撤销,跟国家的行政法规是相背的。
情形三、违反法律法规权限条件程序,对市场主体的财产经营单位的个人资产进行查封、冻结等等。这是违反程序,也是违法行为。
情形四、在法律法规规定之外,要求提供财力、物力和人力的,也就是摊派,也是违法的行为。
情形五、没有法律、法规依据,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市场主体参与评比达标、表彰、培训、考核类似活动或活动时向市场主体收费或者变相收费。在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情况下,开展一系列企业的评比,比如说某市在没有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开始开展中介机构的评比,向社会给予公布,根据《条例》规定,在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情况下强制市场主体参加评比的,这也是不合法。
情形六、违法设立或者在目录清单之外,执行主管部门基金,涉行政事业性收费,涉及保证金,这也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七、不履行市场主体依法作出的承诺和各类合同,依法拖欠账款的、欠工程款的,有规定的欠工程款的。对此条例也作出了相关规定,把这类的情形划入其中。如果不及时向企业结清工程款的怎么办?就依照前条规定要依法追究责任,还要追究一些领导的责任,需要有一定的处罚。该情形主要是概括不履行向社会作出的承诺,比如签的合同不履行,对相关人员要追究责任。
情形八、变相设定或者实施行政许可,继续实施或者变相实施已取消的行政许可,或者转由行业协会来实施的行政许可。法律规定不得私自设立一些地方性的行政许可,比如某行业必须得到相关部门去审批,如果没有经过审批,就不能从业,这就是设立行政许可,是违法的。没有法律法规的设立,地方行政部门私自设立的行政学科是不合法的。变相实施已取消的行政许可,比如行政许可已经消失了,还在实施,那么也是不合法的,也就是说把权利要规范化,要依法行政,不能想实施就实施,不想实施就不实施,这是不对的。
情形九、市场主体指定或者变相指定中介服务机构,或者违法强制市场主体接受中介服务的。这个是也是比较常见的,比如在制定可行研究报告时,主管部门提出只能向某个公司去办理,才能给予审批,否则就不给审批,这个就属于指定中介服务机构或者违法强制,比如某一个事项审批,是不需要中介服务机构介入的,地方部门强制要求的必须中介服务来参与,这就违反了该条例的规定。
情形十、制定与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行政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时,不按照规定听取市场主体和行业协会的意见。条例规定指定法规、规章的时候,一定要听取市场主体和行业协会的意见,如果不听取的那也要处罚相,相关责任人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情形十一、其他不履行优化营商环境的情形,这是一个兜底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