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转型法律(政府的职责和作用主要是什么?_?)
1. 政府的职责和作用主要是什么?_?
政治职责,亦称统治职责,政治职责是指政府为维护国家统治阶级的利益,对外保护国家安全,对内维持社会秩序的职责。中国政府主要有四大政治职责:
①军事保卫职责。即维护国家独立和主权完整、保卫国防安全、防御外来侵略的职责。
②外交职责。即通过政府的外交活动,促进本国与世界其他各国正常的政治、经济往来,建立睦邻友好关系,促进国与国之间互惠互利,反对强权政治,维护世界和平等方面的职责。
③治安职责。即维持国家内部社会秩序、镇压叛国和危害社会安全的活动、保障人民的政治权利和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宪法和法律尊严的职责。
④民主政治建设职责。即通过政府活动,推进国家政权完善和民主政治发展的职
经济职责是指政府为国家经济的发展,对社会经济生活进行管理的职责。随着中国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中国政府主要有三大经济职责:
①宏观调控职责。即政府通过制定和运用财政税收政策和货币政策,对整个国民经济运行进行间接的、宏观的调控。
②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职责。政府通过政府管理、制定产业政策、计划指导、就业规划等方式对整个国民经济实行间接控制;同时,还要发挥社会中介组织和企业的力量,与政府一道共同承担提供公共产品的任务。
③市场监管职责。即政府为确保市场运行畅通、保证公平竞争和公平交易、维护企业合法权益而对企业和市场所进行的管理和监督
(1)政府职责规定了国家行政活动的基本方向。
(2)政府职责是建立行政组织和进行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的最基本依据。
(3)行政职责的变化必然带来行政机构、人员编制以及运作方式的调整或改造。
2. 2021年4月1日实施的关于低碳转型的法律是?
2021年4月1日实施的是:国发〔2021〕4号 :国务院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
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是解决我国资源环境生态问题的基础之策。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提出此指导意见。
3. 男人45岁改行的5个职业越老越吃香?
1. 投资顾问:随着年龄的增长和工作经验的积累,45岁的男性转型为投资行业的顾问,能够更好地把握市场和客户需求,为企业及个人提供更专业、精准的投资建议。
2. 教育培训:随着人们对教育的需求日益增加,45岁的男性转型为教育培训行业的专家,能够更好地传递自己的知识和经验,在职业生涯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3. 咨询顾问: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经济的变化,企业和个人需要更加全面的咨询服务,45岁的男性转型为咨询顾问,能够为客户提供更专业、全面的咨询服务,帮助他们解决各种问题。
4. 法律顾问:随着法律的不断进步和完善,45岁的男性转型为法律顾问,能够更好地为企业和个人提供法律咨询,并在处理法律事务方面有更高的水平和更广泛的视野。
5. 财务管理:随着企业和个人财务需求的增加,以及金融市场波动的加剧,45岁的男性转型为财务管理专家,能够更好地为客户提供全面的财务管理方案,使其财务状况更加稳健。
4. 秦代的法律思想和法律制度与前代有何不同?
春秋战国时期的法律思想与制度
春秋时期法制发展概况郑、晋、楚各国的立法郑国:第一次是郑简公三十年,即周景王九年(公元前536年),郑国的执政子产,鉴于当时社会关系的变化和旧礼制的破坏,因而“铸刑书于鼎,以为国之常法”,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正式公布成文法典。 第二次是郑献公十三年,即周敬王十九年(公元前501年),“郑驷歂杀邓析,而用其竹刑”。
晋国:晋国自文公以后,曾四次制定法律。第一次是晋文公称霸时期,即文公四年(公元前633年) 作“被庐之法”。第二次是赵盾(即赵宣子)为晋国执政时制定的“常法”——“夷蒐之法”。 第三次是范宣子制定的刑书。第四次是公元前513年,晋国大臣赵鞅、荀寅将范宣子制定的并未“宣示下民”的刑书铸在铁鼎上,公布于众。这是晋国第一次正式公布成文法。
楚国:在春秋时曾两次制定法律。第一次是楚文王时“作仆区法”。第二次是楚庄王时作茆门法。
战国时期法制发展概况
1、战国时期的成文法运动 2、各诸侯国法律制度的转型 ⑴法律性质的转变——奴隶制法律转变为封建制法律 。①维护封建财产所有权。 ②以封建等级制取代奴隶等级制。 ③建立并巩固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 ⑵法律内容的变化 ①法律调整的范围扩大,规定更加具体细密。 ②刑罚从野蛮走向文明,出现了新的刑种。3、《法经》的出现《法经》是战国时期立法的典型代表,也是春秋以来成文法运动的总结,其体例和内容,初步确立了封建法制的基本原则和体系,为秦汉以后的封建成文法典的 完善奠定了基础。
商鞅变法与秦国法制
商鞅变法第一次变法是孝公三年(公元前359年),一说是孝公六年(公元前356年),这次变法的重点是打击奴隶主旧贵族的政治势力。主要内容有四方面:第一,制定了“连坐法”,即“令民为什伍而相牧司连坐。”第二,奖励告奸。“不告奸者腰斩,告奸者与斩敌首同赏。匿奸者与降敌同罚。”第三,奖励农业生产。垦草令:“僇力本业,耕织致粟帛多者,复其身。事末利及怠而贫者,举以为收孥。”第四,奖励军功。“有军功者,各以率受上爵。” 第二次变法是孝公十二年(公元前350年)。这次变法的重点是废除奴隶制的土地制度。具体内容主要有:第一,重申“民有二男以上不分异者,倍其赋”的禁令。又宣布“令民父子兄弟同室内息者为禁”。第二,取消分封制,普遍建立郡县制。“集小乡邑聚为县,置令、丞,凡三十一县。”第三,废除井田制,建立封建土地私有制。具体办法是:“为田开阡陌封疆,而赋税平。”实行按亩收税,并准许土地买卖。第四,统一度量衡制度。
秦国法制概况 商鞅首先改“法”为“律”。清末著名法制改革家沈家本曾说:“商鞅改法为律,谓改李悝之六法为盗律、贼律、囚律、捕律、杂律、具律也。” 商鞅变法的意义 商鞅变法的改革措施,一方面清理了旧贵族的政治经济势力,另一方面巩固了新兴地主阶级的经济基础和政治统治,使秦国一跃而成为令人畏惧的“战国七雄”之首的强国,为后来秦国统一天下奠定了基础。商鞅以《法经》为蓝本制定的秦律,对于秦法制的统一和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秦汉以后的封建法典都以“律”为名。 分析: 总结上述材料,进行对比可以明显的看到春秋、战国、秦朝这三个时期法律发展的过程与其总体方向。 在旧礼制被破坏崩塌的春秋时期,“铸刑书于鼎,以为国之常法”开创了中国法制史成文法的先河与惯例。 在法律制度方面,比较春秋与战国时期的法律制度就可以发现,“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 已经将原始的奴隶制法律转变为封建制法律。这是新兴地主阶级用以指导立法的思想, 其心是取消旧奴隶主贵族在法律上享受的特权,它打破了奴隶制 “ 刑不上大夫 ” 的壁垒。“法者,编著之图籍,设之于官府,而布之于百姓者也。”从这条法律也不难看出,法律调整的范围扩大,规定更加具体细密。刑罚从野蛮走向文明,出现了新的刑种。“ 行刑,重其轻者 ” 。指在执行刑罚时,加重对轻罪的刑罚。 “ 禁奸止过,莫若重刑 ” 。请罪重罚的模式体系,同样对后世影响颇大。同时,从法经将法律的总原则、 通例专列一篇,而与其他篇章相对应的编制体例可以看出《法经》的立法技巧已初步走向成熟 ,可称为中国历史上第一部较系统的封建法典,为以后历代法典的滥觞。 那么,将目光放在秦朝,可以看到秦律,在秦律之中,既可以看到来自前朝奴隶制社会法制的影子,又可以看到通过对于奴隶制制度的限制规范,达到加强中央集权和维持更广范围社会稳定的特点。
第一,革除旧法,残存旧制。在春秋战国时期新旧制度的交替过程中,秦律作为一部维护新 生制度的成文法,明确规定了一些限制奴隶制的法律内容。
第二,重法轻礼,厉行“法治”。在先秦法家“法治”原则的指导下,秦政权放弃“礼治”思想,坚持“明法度,定律令”,通过焚书坑儒、统一思想、以吏为师、以法为教等手段,确立了君主专制集权的法律制度与独裁统治,使秦律具有重法轻礼、厉行“法治”的鲜明特征。
第三,重刑轻罪,刑罚严酷。秦律继承先秦法家“重刑轻罪”的定罪量刑原则,制定了一套严酷残暴的刑罚制度。
第四,内容丰富,体系繁杂。如前所述,秦律内容非常丰富,调整范围相当广泛。
秦代前与秦朝的法律发展主要趋势是由不成文法发展向成文法,由奴隶制法律发展为封建制法律,由“刑不上大夫”的特权法转向普遍的全民法,其法律体系也从散乱变得有体有制。 究其根本,“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经济是文化发展的基础。从秦代前朝与秦朝日益发达昌明的农业、手工业、冶炼业,其经济发展也逐渐强大。获得一定资本的庶民阶层就不会甘心受到奴隶主的压迫,肯定要推动对奴隶制法律的改革。而作为全国最大地主的皇帝,更是要以中央集权的方法建立强大的管理体系。 同时,经过春秋战国的百家争鸣,其中推崇“法制”的法家代表人商鞅、韩非、李斯等人在秦朝影响力极大,对于其“法制”思想的推动也不言而喻。综上所述,其推动和改变秦代以及之前法律制度和法律思想的根本原因,是当时社会经济、文化、制度的多重作用叠加下的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