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稚产业保护理论(我国的幼稚产业有哪些?)
1. 我国的幼稚产业有哪些?
根据幼稚产业理论的界定,在我国幼稚产业一般表现为资本、技术密集型产业,如汽车、计算机、通讯设备等。
所谓幼稚产业是指某一产业处于发展初期,基础和竞争力薄弱但经过适度保护能够发展成为具有潜在比较优势的新兴产业。在保护幼稚产业上,如何界定和选择幼稚产业是一个关键,选择幼稚产业不好就可能导致保护落后,保护幼稚产业需要大量的投入,付出一定的代价。
2. gatt1994主要制度和条款?
1994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GATT1994)包括四个部分:(1)1947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的各项规定;(2)在《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协议》生效之前,在1947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下生效的有关法律文件,包括与关税减让相关的议定书,加入议定书,关于豁免的决定,缔约方全体的其他决定;(3)1994年达成的对一些条款的谅解,例如,关于第2条第1款(b)项的谅解,关于第17条的谅解,关于第24条的谅解等;
(4)1994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马拉喀什议定书,对各成员的关税削减作出了安排。
《关税与贸易总协定》主要是调整货物贸易的,协议涉及成员货物贸易政策的许多方面,一些主要的方面已经形成了单独的协议。
《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的最基本原则包括:
(1)一般最惠国待遇原则。成员对来自或运往其他国家的产品,在关税和费用等方面所给予的利益、优待、特权或豁免,应当立即、无条件地给予来自或运往所有其他成员的相同产品。具体做法是,成员在双边基础上就有关产品进行相互减让关税的谈判,达成协议后,就列入“减让表”;这种关税的减让立即、自动地适用于全体成员。
(2)国民待遇原则。适用于征收国内税和有关国内销售、购买、运输、分配所适用的法令法规原则。
(3)互惠与关税减让原则。即成员应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进行谈判,以大幅度降低关税和进出口其他费用的一般水平。
(4)透明度原则。即成员实施的影响贸易的政策、法令、条例等应予以公布。
(5)例外条款原则。即在以下情况下,成员可以实行进口限制:(a)国际收支平衡,即成员遇到国际收支困难;(b)新兴产业和幼稚产业的保护,即为了保护刚刚建立、还没有竞争能力的产业;(c)保障条款,即某些产品突然增加,对国内同类产品造成严重损害或损害威胁;(d)国家安全。另外,关税同盟和自由贸易区成员之间相互给予的贸易优惠可以不给予非会员国,一些特殊优惠待遇也可以只限于发展中国家。
3. 李斯特的幼稚产业保护理论的主要内容?
其基本内容是:某个国家的一个新兴产业,当其还处于最适度规模的初创时期时,可能经不起外国的竞争。
如果通过对该产业采取适当的保护政策,提高其竞争能力,将来可以具有比较优势,能够出口并对国民经济发展做出贡献的,就应采取过渡性的保护、扶植政策。主要运用关税保护之类手段来实现。他在1841年出版的《政治经济学的国民体系》一书中,系统地提出了保护幼稚工业的贸易学说。
4. 保护幼稚工业理论对一国有什么启示?
打铁还要自身硬、落后就要挨打。
5. 求重商主义贸易思想,幼稚产业保护理论,超保护贸易理论,战略性贸易政策理论的异同?
相同:都主张对贸易进行干预,同属于保护贸易理论。不同:
1)保护的时间:重商主义没有时间限制,幼稚工业理论有最长时间限制(30年),凯恩斯主义认为在存在有效需求不足时可短期使用。
2)保护的对象:重商主义和凯恩斯主义没有特定的保护对象,幼稚工业理论保护存在强有力外国竞争者的幼稚工业。
3)保护的目的:重商主义——增加本国财富(货币),幼稚工业理论——增强幼稚工业的生产力,凯恩斯主义——促进经济增长、增加就业
6. 保护幼稚产业的主要内容?
幼稚产业保护理论其基本内容是:
某个国家的一个新兴产业,当其还处于最适度规模的初创时期时,可能经不起外国的竞争。如果通过对该产业采取适当的保护政策,提高其竞争能力,将来可以具有比较优势,能够出口并对国民经济发展做出贡献的,就应采取过渡性的保护、扶植政策。
主要运用关税保护之类手段来实现。他在1841年出版的《政治经济学的国民体系》一书中,系统地提出了保护幼稚工业的贸易学说
7. 什么是幼稚产业论?
就是说那些心智还没有成熟的人。他们的消费观念跟儿童没什么区别。
8. 李斯特保护幼稚工业的理论主要观点是什么?
幼稚产业指在本国处于初级发展阶段但又面临国外强大竞争,或有潜在发展优势的尚未成熟的产业。
李斯特的保护贸易理论
1.主要观点
(1)指责古典自由贸易理论忽视了经济发展的民族特点,反对不加区别的自由竞争,主张一定条件下的保护制度(历史发展阶段论)。国际贸易的自由或限制对国家富强有利有弊,应根据具体的历史情况而定,处在不同时代应实行不同的对外贸易政策,不应笼统地谈论自由贸易与保护贸易孰优孰劣,应结合具体的国情认真分析。
(2)强调发展生产力(生产力论)反对“比较成本说”。“财富的生产力比之财富本身,不晓得要重要到多少倍”。
(3)认为贸易政策要与国家经济发展所处的阶段相适应。李斯特认为,各国经济发展一般要经历五个时代,即渔猎时代、畜牧时代、农业时代、农工时代、农工商时代。在这五个历史阶段中,自由贸易政策适用于四个半阶段,只有在农工业时期的后期需要强调贸易保护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