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局名单(能源局管辖范围?)
1. 能源局管辖范围?
(一)研究提出能源发展战略的建议,拟订能源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起草有关能源法律法规草案和规章,推进能源体制改革,拟订有关改革方案,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二)负责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含核电)、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能源的行业管理,组织制定能源行业标准,监测能源发展情况,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工作。
(三)负责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组织推进能源重大设备研发,指导能源科技进步、成套设备的引进消化创新,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推广应用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
(四)按国务院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国家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五)负责能源预测预警,发布能源信息,参与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
(六)负责核电管理,拟订核电发展规划、准入条件、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提出核电布局和重大项目审核意见,组织协调和指导核电科研工作,组织核电厂的核事故应急管理工作。
(七)拟订国家石油储备规划、政策并实施管理,监测国内外石油市场供求变化,提出国家石油储备订货、轮换和动用建议并组织实施,按规定权限审批或审核石油储备设施项目,监督管理商业石油储备。
(八)牵头开展能源国际合作,与外国能源主管部门和国际能源组织谈判并签订协议,协调境外能源开发利用工作,按规定权限核准或审核能源(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天然铀等)境外重大投资项目。
(九)参与制定与能源相关的资源、财税、环保及应对气候变化等政策,提出能源价格调整和进出口总量建议。
(十)承担国家能源委员会具体工作。
(十一)承办国务院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2. 北京能源局属于什么级别?
答:国家能源局属于副部级单位 ,国务院组成部门发改委直属机构。
国家能源局设9个内设机构(副司局级):
(一)综合司。
(二)政策法规司。
(三)发展规划司。
(四)能源节约和科技装备司。
(五)电力司
3. 电力局由哪个部门管?
电力局,有的地区叫供电局,已经由系统直管,不归地方政府管辖。也就是说,县电力局归市归力局管,市电力局归省电力局管,人事和财务权都已经设区的市以上电力局管辖。
电力局从管理范围来说,是归口当地的工业和信息化局管理的的。但是根据我国目前的管理体制,电力局的业务管理包括人事任免都是有条管的,也就是由电力局的上级电力局管理的,比如说广东省电力局就是由南方电网公司管理,浙江省电力局就是由国家电网公司管理。
电力局也就是电力行业(系统)的另一个称呼,也称供电局,现在已经改制为电网公司。1983年以前,因为电力局(供电局)不仅承担供电保障,还要负责当地电力行业管理,具有一定的行政管理职能。国家实行政企分开后,全国电力行业实行公司制,剥离了行政管理职能。电力行业的主管部门较多,发展改革委(局)、能源局等都是电力行业的主管部门。
4. 中石油是否归能源局管?
归国资委管!
中石油经营直接归国资委管理,因为中石油是国有大型重要骨干企业,是以油气业务、工程技术服务、石油工程建设、石油装备制造、金融服务、新能源开发等为主营业务的综合性国际能源公司,是中国主要的油气生产商和供应商之一。
5. 省级能源局管哪些单位?
一般管辖有下列单位:
(一)省能源局执法监察局,受委托负责对用能单位执行有关法律、法规、 规章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重点用能单位的用能状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省能源安全调度中心,承担全省能源安全调度、应急值守、安全信息汇总等工作;承担能源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处置相关辅助工作;承担能源安全调度系统运行维护工作。
(三)省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服务中心,承担石油天然气管道规划、建设、利用、保护的技术支撑和咨询服务;承担石油天然气管道相关信息的统计查询和分析应用工作;组织开展油气行业相关课题研究和推广合作。
6. 能源局局长是什么级别?
能源局局长是副部级别。因为能源局是国家能源领域的行政部门,根据行政机构设置,能源局局长属于副部级别。副部级别是国家机构中的高级别干部之一,相对于部级别而言,权力、职责和工作范围有所不同,但在国家机构中属于非常重要的岗位。除了能源局局长,还有很多副部级别的官员担任着各个部门的局长或主任,包括工业和信息化部局长、科技部局长、文化和旅游部局长等。这些官员的级别和职位决定了他们的工作任务和责任,对于国家的各项事业发展起着关键作用。
7. 能源局属于什么单位?
国家能源局属于副部级单位 ,国务院组成部门发改委直属机构。国家能源局设9个内设机构(副司局级):(一)综合司。(二)政策法规司。(三)发展规划司。(四)能源节约和科技装备司。(五)电力司。(六)煤炭司。(七)石油天然气司(国家石油储备办公室)。(八)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九)国际合作司。
8. 能源局和资源局有什么区别啊?
能源局和资源局是两个不同的职能部门,能源局是负责国家各项能源开发利用的,资源局是负责国家各项资源开发利用的。
能源是能够提供能量的资源。这里的能量通常指热能、电能、光能、机械能、化学能等。
资源,指一国或一定地区内拥有的物力、财力、人力等各种物质的总称。
资源,可分为自然资源和社会资源两大类。前者如阳光、空气、水、土地、森林、草原、动物、矿藏等;后者包括人力资源、信息资源以及经过劳动创造的各种物质财富等
9. 能源局属于什么单位?
能源局由原国家能源办、发改委能源局、国防科工委主管核电的系统工程二司以及发改委涉及能源管理的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司、工业司整合而成。
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起草能源发展和有关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送审稿和规章,拟订并组织实施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推进能源体制改革,拟订有关改革方案,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二)组织制定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能源,以及炼油、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的产业政策及相关标准。
(三)组织推进能源重大设备研发及其相关重大科研项目,指导能源科技进步、成套设备的引进消化创新,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推广应用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
(四)负责核电管理,拟订核电发展规划、准入条件、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提出核电布局和重大项目审核意见,组织协调和指导核电科研工作,组织核电厂的核事故应急管理工作。
(五)负责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参与研究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建议,指导、监督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有关工作,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
(六)负责能源预测预警,发布能源信息,参与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拟订国家石油、天然气储备规划、政策并实施管理,监测国内外市场供求变化,提出国家石油、天然气储备订货、轮换和动用建议并组织实施,按规定权限审批或审核石油、天然气储备设施项目,监督管理商业石油、天然气储备。
(七)监管电力市场运行,规范电力市场秩序,监督检查有关电价,拟订各项电力辅助服务价格,研究提出电力普遍服务政策的建议并监督实施,负责电力行政执法。
(八)负责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可靠性管理和电力应急工作,制定除核安全外的电力运行安全、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监督实施,组织实施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依法组织或参与电力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九)组织推进能源国际合作,按分工同外国能源主管部门和国际能源组织谈判并签订协议,协调境外能源开发利用工作。按规定权限核准或审核能源境外重大投资项目。
(十)参与制定与能源相关的资源、财税、环保及应对气候变化等政策,提出能源价格调整和进出口总量建议。
(十一)承担国家能源委员会具体工作。负责国家能源发展战略决策的综合协调和服务保障,推动建立健全协调联动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