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体质不(为农村生产关系进行改革的措施是创办农村乡镇企业?)
1. 为农村生产关系进行改革的措施是创办农村乡镇企业?
在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农村的经济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措施是发展乡镇企业和非农产业。其长远意义在于促进产业结构变化和现代化。
1950年,中央人民政府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它规定废除地主阶级封建剥削的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的土地所有制.土地改革的完成,彻底摧毁了我国存在两千多年的封建土地制度,地主阶级被消灭,农民翻身做了土地的主人。1955年,全国掀起农业合作化的高潮,农民踊跃参加合作社.至1956年年底,国家基本完成了对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实现了把生产资料私有制转变为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任务。
1958年以来,党中央发动了人民公社化运动,企图更快地向全民所有制、向共产主义过渡,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农村逐步实行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农业生产达到大发展,农村开始富裕起来了,因此建国以来我国农村生产关系的变革、调整,经历了四个步骤依次为:土地改革、农业合作化、人民公社化、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2. 中国农业的首要任务始终是a优化调整农业结构?
是的。进一步调整优化农业结构是提高农业发展质量和效益的现实选择。当前,我国农业发展数量与质量、总量与结构、成本与效益、生产与环境等方面问题依然比较突出。资源环境硬约束与生产发展矛盾日益凸显。多年来资源条件已经绷得很紧,东北黑土地质量下降、部分地区耕地重金属超标、地下水超采、“北粮南运”与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匹配等问题突出。
3. 什么是按生产经济原理和知识经济规律组织起来的基于生态系统承载能力?
生态产业是按生态经济原理和知识经济规律组织起来的基于生态系统承载能力,具有高效的生态过程及和谐的生态功能的集团型产业。
不同于传统产业的是生态产业将生产、流通、消费、回收、环境保护及能力建设纵向结合,将不同行业的生产工艺横向耦合,将生产基地与周边环境纳入整个生态系统统一管理,谋求资源的高效利用和有害废弃物向系统外的零排放。
以企业的社会服务功能而不是产品或利润为生产目标,谋求工艺流程和产品结构的多样化,增加而不是减少就业机会,有灵敏的内外信息网络和专家网络,能适应市场及环境变化随时改变生产工艺和产品结构。工人不再是机器的奴隶,而是一专多能的产业过程的自觉设计者和调控者。企业发展的多样性与优势度,开放度与自主度,力度与柔度,速度与稳度达到有机的结合,污染负效益变为资源正效益。生产产业建设需要在技术、体制和文化领域开展一场深刻的革命。
4. 结构性矛盾什么意思?
结构性矛盾指的是经济结构与社会结构不协调所带来的矛盾。
例如产业结构不合理,城乡之间差距扩大,增长与资源环境矛盾等。
结构性矛盾涉及多个领域:
一是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之间的矛盾,例如中国经济发展快速,但是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等一系列社会问题还未根本解决。这就是一种结构性矛盾。
二是经济结构内部。投资、消费、出口是推动经济发展的三驾马车,内需严重不足也是一种结构性矛盾。
这些结构性矛盾产生的原因归根结底是经济体制的不完善和市场机制发育的不足。
5. 三大产业结构的合理比重是什么样的?
首先,没有最理想的结构比重!!一个国家的经济结构是否合理,主要看它是否适合本国实际情况;能否充分利用国内外一切有利因素;能否合理有效地利用人力、物力、财力和自然资源;能否保证国民经济各部门协调发展;能否有力地推动科技进步和劳动生产率提高;是否既有利于促进近期的经济增长又有利于长远的经济发展。
比如说,我以美国为例哦,第三产业占GDP高达75%!而中国只占到了35%。没有最理想,但却可以优化产业结构的!比如说,中国现在是工业时代!也就是说,产业结构呈现出的是‘二三一’的产业结构。如何优化,当然是通过发展,向“三二一”这种产业结构优化! 至于第三产业是如何使国家富起来的,其实这个问法,是有点问题的,比如说,美国富强的时候,正是它处于工业时代啊,那时候第二产业是主导啊。只是当富强以后开始逐渐优化产业体制,才带动了第三产业的发达,反过来,第三产业也进一步的带动了美国的经济! 我给你说下第三产业的特点,你就明白了! 第三产业具有资源消耗相对较低,环境污染较少,就业弹性较高等特点,是促进产业结构高度化的重要因素,可以从结构层面上改善经济增长的质量。而且,服务业相对第一、二产业来说增长波动比较平稳,可以有效减轻整体的经济波动幅度。6. 国家生物安全知识?
第一条 为了维护国家安全,防范和应对生物安全风险,保障人民生命健康,保护生物资源和生态环境,促进生物技术健康发展,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生物安全,是指国家有效防范和应对危险生物因子及相关因素威胁,生物技术能够稳定健康发展,人民生命健康和生态系统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威胁的状态,生物领域具备维护国家安全和持续发展的能力。
从事下列活动,适用本法:
(一)防控重大新发突发传染病、动植物疫情;
(二)生物技术研究、开发与应用;
(三)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
(四)人类遗传资源与生物资源安全管理;
(五)防范外来物种入侵与保护生物多样性;
(六)应对微生物耐药;
(七)防范生物恐怖袭击与防御生物武器威胁;
(八)其他与生物安全相关的活动。
第三条 生物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维护生物安全应当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以人为本、风险预防、分类管理、协同配合的原则。
第四条 坚持中国共产党对国家生物安全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国家生物安全领导体制,加强国家生物安全风险防控和治理体系建设,提高国家生物安全治理能力。
第五条 国家鼓励生物科技创新,加强生物安全基础设施和生物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支持生物产业发展,以创新驱动提升生物科技水平,增强生物安全保障能力。
第六条 国家加强生物安全领域的国际合作,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规定的义务,支持参与生物科技交流合作与生物安全事件国际救援,积极参与生物安全国际规则的研究与制定,推动完善全球生物安全治理。
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生物安全法律法规和生物安全知识宣传普及工作,引导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会组织开展生物安全法律法规和生物安全知识宣传,促进全社会生物安全意识的提升。
相关科研院校、医疗机构以及其他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将生物安全法律法规和生物安全知识纳入教育培训内容,加强学生、从业人员生物安全意识和伦理意识的培养。
新闻媒体应当开展生物安全法律法规和生物安全知识公益宣传,对生物安全违法行为进行舆论监督,增强公众维护生物安全的社会责任意识。
第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危害生物安全。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举报危害生物安全的行为;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及时依法处理。
第九条 对在生物安全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按照国家规定予以表彰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