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能源管理(光伏立项审批标准?)
1. 光伏立项审批标准?
光伏项目审批标准
一、配套工程(送出线路工程,核准制)编制《项目核准申请报告》向省能源局申请核准,支持性文件可由县级有关部门出具。须提交以下文件:
(一)送出线路工程初步设计(代可研)审查意见;
(二)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用地预审意见;
(三)环保部门出具环境影响评价意见;
(四)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二、光伏发电项目(备案制)
(一)光伏电站
1.前期工作
向省能源局申请开展前期工作,须提交以下材料:
(1)项目业主与县级地方政府签订的开发协议;
(2)光资源评估报告;
(3)县级主管部门(设区的由市级主管部门)出具上报文件。
2.项目备案
由省能源局进行备案,备案前须争取到国家指标配额。备案须提交以下材料:
(1)县级主管部门(设区的由市级主管部门)出具上报文件;
(2)光资源评估报告(一般由省气象局出具);
(3)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出具土地使用说明;
(4)电网公司出具电网接入方案;
(5)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意见。
(二)分布式光伏发电
由县级主管部门进行备案管理,备案前需请示省能源局,申请到指标后方可予以备案。项目备案工作应尽可能简化程序,免除发电业务许可、规划选址、土地预审、水土保持、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估及社会风险评估等支持性文件。
向省能源局申请指标配额,需提交以下资料;
1.项目业主与县级地方政府签订的开发协议;
2.光资源评估报告;
3.电网企业出具并网接入意见;
4.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意见。
(三)自然人分布式光伏发电
由县级主管部门或供电部门进行备案,指标配额、补贴等由县级供电部门统一申报。
2. 新能源光伏产业发展前景?
发展前景
1、这两年国家出台政策提倡节能环保,太阳能发电已经应用在很多领域,比如街道两旁的路灯大多是应用了这个原理, 覆盖城市、乡村等领域,除此之外,太阳能电池板在生活中的运用数不胜数。
2、光伏概念其实包含在低碳碳中和这个概念里面,这是国家在十四五提出来的,会持续很久的一段时间。最早的碳中和概念提出来后被人们炒作了一阶段时间,微财讯早间观点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表示,到2030年,风能,光伏发电累计装机要达到12亿千瓦以上,非化石能源在一次能源占比要从20%提高至25%。
3、半导体技术的发展和新能源需求推动了光伏行业的兴起,国家光伏签订的投资合作协议涉及到光伏,加上相关产业的新项目增多,推动了该行业经济增长。
4、随着光伏发电技术的不断创新和提高,光伏产品成本逐渐降低,在全球绝大多数国家和地区实现平价上网指日可待,各国重要的能源结构改革方向是光伏发电,据了解,2021年国内光伏将正式进入平价上网阶段,产业规模将持续扩大。在多个良好因素的影响下,我国光伏行业发展趋于稳定,产业布局得到了进一步完善。
3. 光伏管理典型经验与亮点做法?
深化光伏试点,以应用优化能源结构。开展光伏产业“五位一体”创新综合试点,探索自发自用、余量上网、电网调剂,缓解用电短缺。
拓展“光伏+”应用,融入建筑、交通等基础设施和强村富民中,老百姓“种太阳也种出了好日子”。打造“智能光伏产业大脑+未来工厂”,建成光伏云应用管理子场景,实现光伏应用的高效运维。
4. 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
1)国家能源主管部门建立和强化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机制,每年初滚动发布各省权重,同时印发当年和次年消纳责任权重,当年权重为约束性指标。
2)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合理确定光伏电站年度开发建设方案,原则上每年6月底前向社会公布。
3)光伏电站年度开发建设方案分为保障性并网规模和市场化并网规模。各地分批确定保障性并网项目或者市场化并网项目的,及时向社会公开相关情况。未纳入光伏电站年度开发建设方案的项目,电网公司不予办理电网接入手续。
4) 保障性并网项目鼓励由省级能源主管部门通过竞争性配置方式优选确定,并由电网企业保障并网。市场化并网项目按照国家和各省(区、市)有关规定执行,电网企业配合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对通过自建、合建共享或购买服务等市场化方式落实并网条件。
5)光伏电站项目单位负责投资建设项目场址内集电线路和升压站工程,原则上电网企业负责投资建设项目场址外配套电力送出工程。对电网企业建设有困难或规划建设时序不匹配的新能源配套送出工程,允许发电企业投资建设。发电企业建设配套送出工程应充分进行论证,可以多家企业联合建设,也可以一家企业建设,多家企业共享。在适当时机由电网企业依法依规进行回购。
6)项目单位提出接入系统设计报告评审申请后,对于接入系统电压等级为500千伏及以上的项目,电网企业应于40个工作日内出具书面回复意见;对于接入系统电压等级为110(66)~220(330)千伏的项目,电网企业应于30个工作日内出具书面回复意见;对于接入系统电压等级为35千伏及以下的项目,电网企业应于20个工作日内出具书面回复意见。
7)光伏发电系统容配比不应高于1.8:1,涉网设备经检测认证合格的设备,电网企业不得要求进行重复检测。
5. 光伏电站建设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以及《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分布式光伏发电是指在用户所在场地或附近建设运行,以用户侧自发自用为主、多余电量上网且在配电网系统平衡调节为特征的光伏发电设施。
第三条 鼓励各类电力用户、投资企业、专业化合同能源服务公司、个人等作为项目单位,投资建设和经营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第四条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分布式光伏发电规划指导和监督管理;地方能源主管部门在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指导下,负责本地区分布式光伏发电规划、建设的监督管理;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负责对本地区分布式光伏发电规划和政策执行、并网运行、市场公平及运行安全进行监管。
第五条 分布式光伏发电实行“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就近消纳、电网调节”的运营模式。电网企业采用先进技术优化电网运行管理,为分布式光伏发电运行提供系统支撑,保障电力用户安全用电。鼓励项目投资经营主体与同一供电区内的电力用户在电网企业配合下以多种方式实现分布式光伏发电就近消纳。[1]
6. 光伏电站容量电力局如何监测?
电力局依法对光伏电站容量,消纳和运行进行监管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光伏行业监测管理水平,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光伏电站消纳利用指标统计工作,建立健全光伏发电消纳监测体系和信息发布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接入电网运行并接受电网调度的光伏电站,分布式及其他光伏发电项目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 国家能源主管部门组织全国新能源消纳监测预警中心,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展光伏发电消纳利用监测工作。
第四条 相关信息平台及监测系统的建设和运行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规定》(国家发改委〔2014〕14号令)和《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总体方案等安全防护方案和评估规范的通知》(国能安全〔2015〕36号)有关要求。
第二章 光伏电站数据报送
第五条 数据采集以单个光伏电站为单元。
第六条 各光伏电站应按照各级电网调度部门的相关要求提供光伏电站基础数据和满足质量、精度要求的实时运行数据。
(1)光伏电站基础数据:主要包括光伏电站装机容量、逆变器型号与台数、逆变器效率、光伏组件型号与数量、光伏组件标准工况下的设备参数、样板逆变器选取与分布等。
(2)光伏电站实时运行数据:包括逆变器运行数据和状态、样板逆变器实时出力曲线,光伏电站并网点实际功率,气象监测数据,数据实时采集,采集频率根据光伏电站实际情况确定,一般不低于5分钟,宜采用时段内的平均值。
第三章 数据统计管理
第七条 电网企业对光伏电站运行数据进行监测、归集、整理,开展光伏发电消纳指标统计相关工作,并按要求以省级电网企业为单位报送可利用发电量、实际发电量、弃光电量、弃光率、利用率等数据。相关指标计算依据《光伏发电消纳利用指标计算导则》。
第八条 省级电网企业(含省属地方电网企业)应于每月15日前将上月经营区域内电网调度光伏电站运行消纳数据统计表(附件1)、分布式及其他光伏发电项目运行消纳数据统计表(附件2)通过全国新能源电力消纳监测预警平台报送国家能源局。电网企业保留光伏发电运行相关数据3年以上,以备抽查。
第九条 国家能源主管部门组织全国新能源消纳监测预警中心,按《光伏发电消纳利用指标计算导则》相关规定完成各区域光伏发电消纳利用情况分析工作。
第十条 为提高光伏发电消纳情况统计的准确性,光伏发电项目企业应配合电力调度机构加强光伏电站管理工作,并通过全国新能源电力消纳监测预警平台,按月报送各光伏电站项目的可利用发电量和实际发电量数据,以便开展消纳指标统计校核工作。
第十一条 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负责加强光伏发电消纳情况统计监管工作,定期组织对光伏电站消纳利用统计情况进行抽查。
第四章 全国光伏发电消纳信息统计与发布
第十二条 国家能源局组织全国新能源消纳监测预警中心按月监测、按季评估,滚动公布各省级区域光伏发电并网消纳情况。
第十三条 光伏发电并网消纳利用情况发布需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保密规定。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国家能源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7. 关于光伏发电最新政策?
国家能源局分布式光伏最新政策:
1、2022年光伏补贴最新政策为市级财政按项目实际发电量给予补贴。每个项目的补贴有一定的年限,补贴对象为法人单位或个人。了鼓励新能源对光伏发电用户给予一定的补贴,国家出台了很多光伏发电补贴政策。
2、光伏集中发电指导价将连续制定,纳入国家财政补贴范围的一至三类资源区新建光伏集中发电厂,新增集中光伏电站上网电价原则上由市场竞争决定,不得超过资源区指导价。对纳税人销售自产的利用太阳能生产的电力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
3、已征的按本通知规定应予退还的增值税,可抵减纳税人以后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或予以退还。国家能源局将加强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落实情况监测评估,引导和促进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各派出机构要加强对辖区内风电、光伏发电规划落实、项目竞争性配置、电网送出工程建设、项目并网消纳等事项的监管,按要求组织开展清洁能源消纳情况综合监管,保障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运行规范有序。坚持目标导向,完善发展机制,释放消纳空间,优化发展环境,发挥地方主导作用,调动投资主体积极性,推动风电、光伏发电高质量跃升发展。
8. 光伏建设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光伏电站项目管理,保障光伏电站和电力系统安全可靠运行,促进光伏发电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电力监管条例》和《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作为公共电源建设及运行管理的光伏电站项目。
第三条光伏电站项目管理包括规划指导和规模管理、项目备案管理、电网接入与运行、产业监测与市场监督等环节的行政管理、技术质量管理和安全监管。
第四条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光伏电站项目建设和运行的监督管理工作。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在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指导下,负责本地区光伏电站项目建设和运行的监督管理工作。委托国家太阳能发电技术归口管理单位承担光伏电站建设和运行技术管理工作。
第二章 规划指导和规模管理
第五条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负责编制全国太阳能发电发展规划。根据国家能源发展规划、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在论证各地区太阳能资源、光伏电站技术经济性、电力需求、电网条件的基础上,确定全国光伏电站建设规模、布局和各省(区、市)年度开发规模。
第六条省级能源主管部门根据全国太阳能发电发展规划,以及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下达的本地区年度指导性规模指标和开发布局意见,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就近接入、当地消纳”的原则,编制本地区光伏电站建设年度实施方案建议。
第七条各省(区、市)光伏电站建设年度实施方案建议包括建设规模、项目布局、电网接入、电力消纳评价和建设计划等内容。各省(区、市)应在每年12月末总结本地区光伏电站建成投产及运行情况的基础上,向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报送第二年度的光伏电站建设实施方案建议。
第八条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根据全国太阳能发电发展规划,结合各地区报送的光伏电站建设和运行情况、年度实施方案建议,确认需要国家资金补贴的光伏电站的年度实施方案,下达各省(区、市)光伏电站建设年度实施方案。
第九条各地区按照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下达的年度指导性规模指标,扣除上年度已办理手续但未投产结转项目的规模后,作为本地区本年度新增备案项目的规模上限。
第十条各地区年度实施方案的完成情况,作为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确定下一年度该地区年度指导性规模的重要依据。对已发生明显弃光限电问题且未及时解决的地区,停
9. 广东省分布式光伏发电管理办法?
广东省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广东省发改委
各地级以上市发展改革局(委)、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广东电网公司、广州供电局有限公司、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
为推动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规范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国家能源局印发了《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现转发给你们。根据国家和省关于企业投资管理体制改革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提出我省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意见,请一并执行。
一、规模管理。各地级以上市发展改革部门根据本市分布式光伏发电发展情况,提出下一年度需要国家资金补贴的项目规模申请。我委按照国家下达我省的年度指导规模,结合各市的资源情况、建设条件、实际应用等情况统筹平衡后,下达各地级以上市年度指导规模。各地级以上市发展改革部门可结合本市实际,将年度指导规模分解下达到县(市、区)。如实际执行情况与下达规模存在较大差距,地级以上市发展改革部门可适时提出调整申请,我委在年度中期可视各市实施情况对年度规模进行调整。
二、项目备案管理。各级发展改革部门根据当地分布式光伏发电年度指导规模,按照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办法规定的权限,做好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管理工作。个人利用自有住宅及在住宅区域内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在当地电网企业直接登记,当地电网企业按月集中向当地发展改革部门备案。备案或登记需提供如下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地址、建设规模、建设条件、工程技术方案、实施计划、经济评估等;
(二)项目业主资信证明:企业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等(个人利用自有住宅建设的不需提供);
(三)资金证明材料;
(四)项目所依托建筑物及设施合法性证明材料:如房产证等;项目单位与所依托的建筑物、场地及设施所有人非同一主体时,还需提供项目单位与所有人签订的建筑物、场地及设施的使用或租赁协议。
三、建设条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办理备案后,电网企业和有关部门按照同级、简化、便利的原则办理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开工前的电网接入等手续,免除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发电业务许可、节能评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手续,依托合法建筑物及设施建设安装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进一步免除办理用地预审和规划选址等手续。
四、补贴申请。项目建成并完成并网验收发电后,可向项目所在地电网企业提出补贴申请,电网企业对纳入年度规模、备案等手续完备,符合享受电量补贴政策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根据项目发电量和补贴标准,按月支付补贴资金。
五、信息报送。各地级以上市发展改革部门按照附表1格式,于每月8日前按月将本年度累计办理备案的项目信息汇总报送我委;会同当地电网企业按照附表2格式,于每年的7月10号前和1月10号前将本年度上半年和上一年度本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运行情况报送我委;电网企业负责本级电网范围内分布式光伏发电的运行监测,向本级发展改革部门报送项目建设和运行信息。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希望回答能帮助到你。也可以自行去广东省发改委官网查看以上全文。
10. 光伏不让安装了吗?
不完全正确。因为近年来一些国家和地区出于一些政策考虑,如土地资源的保护、能源规划的调整等,实施了严格的光伏发电项目审批和管理措施,导致了一些光伏项目难以获批或者停止建设。但是在其他国家和地区,光伏发电仍然是一种受欢迎的新能源发电方式,并得到了政府的资金支持和鼓励。因此可以说光伏发电并不是完全不能安装的,而是需要在不同地区和环境下具体分析和决策。光伏发电是一种绿色、清洁的能源发电方式,具有环保和可持续性等优点,被广泛应用于家庭、工业和农业等领域。未来,随着科技的进步和落实可持续发展的国际共识,光伏发电的应用前景将越来越广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