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产业扶持资金(非遗传承人有什么待遇?)
1. 非遗传承人有什么待遇?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通过提供必要的传承场所和传承补助经费等措施,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承、传播活动。代表性传承人生活确有困难的,由当地人民政府适当给予生活补助。
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丧失传承能力,难以履行传承义务的,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重新认定该项目的代表性传承人,原代表性传承人继续保留有关待遇。这意味着,非遗传承人享受终身待遇。
2. 文化旅游局是什么性质的单位?
文旅局是行政单位。
文旅局的工作职责是:负责文化、文物、旅游事业单位经费和财务的管理、监督;规划、指导全市重点文化设施建设;管理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拟订全市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和法规,扶持和促进全市文化产业的发展建设;负责全市文化、文物、旅游事业的统计工作;负责局机关和局属单位党的建设工作;研究拟订全市文化艺术人才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文化系统劳动人事管理体制改革;负责系统人事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3. 非物质文化遗产有什么待遇传承人?
目前没有什么待遇,主要是荣誉性的,颁发传承人证书。有些地方有些地方性的规定,如云南:扶助生活困难的“非遗”传承人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本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护名录中的项目认定代表性传承人。传承人必须熟练掌握其传承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在特定领域内具有代表性,并在一定区域具有较大影响;积极开展传承活动。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通过提供必要的传承场所和传承补助经费等措施,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承、传播活动。代表性传承人生活确有困难的,由当地人民政府适当给予生活补助。
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丧失传承能力,难以履行传承义务的,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重新认定该项目的代表性传承人,原代表性传承人继续保留有关待遇。这意味着,非遗传承人享受终身待遇。
值得注意的是,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机构的工作人员,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料收集、整理、研究的人员,以及不直接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活动的其他人员,不得认定为代表性传承人。非物质文化遗产有什么待遇传承人
为保护和阻止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中断,保持可持续发展,在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人进行调查时,要弄清楚其传承谱系、传承路线(传承链)、所掌握和传承的内容或技艺、传承人对所传承的项目的创新与发展。
对传承人的调查,要事先选好对象人选,然后进行采访,对本人、同行、亲戚等进行多方面的调查,要记录和提供他们的代表作,甚至还要做口述史,要把他所掌握和传承的内容或技艺原原本本地用文字和绘图记录下来。
调查的内容,包括传承人的最基本的资料,姓名、艺名、性别、地址、职业、信仰、受教育情况等等,以及他所传承的项目、他的技艺和当地地方文化的关系,与民族记忆的关系。
4. 文化局做什么的?
文化局职能(以县文化局为例)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文化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积极落实上级关于文化工作的部署,研究拟订全县文化工作发展的配套政策并组织实施。
2、研究拟订权限文化事业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挖掘、保护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指导全县文化体制改革。
3、拟订全县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和规范性文件,指导、协调全县文化产业的发展;规划、指导、实施全县重点文化设施建设。
4、管理全县文学、艺术事业,指导艺术创作于生产,扶持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文化艺术品种,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管理全县性重大文化艺术活动。
5、管理全县社会文化事业,指导全县各类文化事业的建设与发展。
6、管理全县图书馆事业,指导全县图书文献资料的建设、开发与利用;组织推动全县图书馆事业及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和农家书屋标准化、现代化建设,促进各类图书馆的相互合作、协调发展。
7、管理全县文物、博物馆事业,研究拟订全县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及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指导、协调全县文物管理、保护、抢救、发掘、研究、利用及宣传等工作。指导、协调博物馆的建设与发展。
8、组织指导全县文化艺术及文物科研工作,推动文化科技创新与进步。
9、管理全县文化及新闻出版市场,组织开展“扫黄打非”活动,拟订文化及新闻出版市场的发展规划、管理办法和规定并监督实施;负责音像制品批发、零售、出租、放映等经营活动的管理;指导全县文化及新闻出版市场执法工作。
10、管理全县对外文化工作,加强对外文化交流与合作,继承发扬优秀民族文化传统。
11、承办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