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产业的结构分析(为什么要发展乡村旅游?)
1. 为什么要发展乡村旅游?
一、乡村发展规划
乡村规划是(rural planning)通过规划来使乡村整齐整洁,包括农田规划、排污规划。所有个人建筑不得在规划区以外或建设用地以外随意建设,不得在基础设施不健全的拆迁区内建设,实施坑塘规划建设,控制农业污染。社会、经济、科技等长期发展的总体部署,是指导乡村发展和建设的基本依据。
二、规划简介
规划内容主要有:①乡村自然、经济资源的分析评价;②乡村社会、经济的发展方向、战略目标及其地区布局;③乡村经济各部门发展规模、水平、速度、投资与效益;④制定实现乡村规划的措施与步骤。制定乡村规划,要根据乡村的资源条件、现有生产基础、国家经济发展方针与政策,以经济发展为中心,以提高效益为前提。要实行长远结合,留有余地,反复平衡,综合比较,选其最优方案。
我国村庄的总体特征
(1) 规模少,布局分散
这是我国农业生产水平低和便于耕作管理的要求造成的。在乡(镇)域范围内,有许多规模大小不等的村庄和集镇,形式上是分散的个体,实质上是相互联系的有机整体。他们在生产、生活、文教、服务和贸易等方面形成网络结构体系,呈金字塔形分布。
(2) 村庄类型多样化
我国幅员辽阔,民族众多,各地自然生存环境、社会经济条件、历史文化背景差异巨大,造成各地村庄在结构布局形态、社会经济职能、民俗民风、生产特点乃至建筑风格等多方面呈现多样化的格局。
(3) 地区发展水平差异大
各地区村庄生产发展的不平衡以及自然条件和建设条件的不同,造成村庄的规模、分布密度、生产能力、经济效益及农民的物质文化水平等各不相同。
1.2 村庄建设发展的一般性问题
由于历史原因,我国以往的村庄规划所遇到的村庄建设发展的主要问题概括起来集中表现为:土地浪费严重、资源利用差、基础设施落后、投资环境差、难以培育工商业文明、生产要素市场难以建立、环境污染难以治理和村庄自身特色缺失等八个方。
1.3 传统村庄规划的体系构建
根据现有的两个法规文件的规定,村镇规划包含村镇体系规划、村镇(庄)总体规划和村镇(庄)建设规划三个层次;而涉及村庄规划的主要是村庄总体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并且在实际的操作层面,常常将后两个层面的规划合并编制,统称为“村庄规划”。实践证明,村庄总体规划与村庄建设规划的合并能够提高规划的效率,有利于村庄长远发展与当前建设需求的结合,便于操作实施。
1.4 村庄规划所涉及的一般性问题:
已有的研究表明,村庄规划在内容上所涉及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人口与用地的合理计算问题、村庄的规划布局问题、村庄的道路交通问题、村庄公建设施的配置问题和村庄历史文化和地方特色的保护问题等方面,这些问题在《村庄规划若干问题探讨》[2]中有过深入探讨,此处不再赘述。
2、欠发达地区村庄规划的非常规性问题:
2.1 山地多,耕地少
欠发达地区的村庄一般位于山区,也正是由于山地的比例过大造成了生存、生产、生活所依赖的自然条件相对较差,不利于农业的发展;同时交通不便,其村庄自然也就比较落后。而较大的平原或坝区往往是比较发达的城镇和村庄所占据,并且这种情况在西部欠发达省份(如云南、贵州)尤为典型。山区的村庄通常会依托一小片平地进行耕作,而村民的民居建设多位于山上依山而建。由于山地多、平地少,农业基础薄弱;交通不便,无其他产业支撑,从而导致经济长期不发达。
2.2 区位偏僻,远离中心城、镇
欠发达地区的村庄通常都远离中心城市,甚至距离中心镇、集镇都较远。这种区位条件也限制了该地区的经济发展,使之无法受到中心城镇的辐射带动作用,无法享受到中心城镇产业转移所带来的机遇,长期以来只能够依靠自身的力量相对封闭、内向的进行缓慢发展。
2.3 人口数量少、素质低
由于发展的滞后,欠发达地区人口的增长动力主要依靠其自然增长。同时由于计划生育政策的相对宽松,通常这些地区自然增长率会比较高,但如果考虑到机械增长因素,这些村庄的人口,尤其是素质较高的人口,多向发达地区和城镇迁移(即城市化进程的影响),且迁移速度高于自然增长,欠发达地区的人口常呈现负增长的趋势,这也就导致了这些地区长期以来人口数量少、劳动力不足、素质低下,并且人口的结构也呈现“两头大中间小”的特点。如明格村的总人口只有不到600人,青壮年劳力则更少,连组成一个稍大型的工厂所需的人力资源都不足。如此,要想走大规模工业化道路,使该村的经济达到发达地区村庄(如江苏华西村等)的水平是十分不现实的。
2.4 社会及市政基础设施落后
相对于发达地区的村庄,欠发达地区实际的发展水平有限,其自身没有经济能力改善社会和市政基础设施;外来资本又没有动力对该地区进行投入。由此所造成的现实是很多村庄没有上下水设施、没有小学、图书室、医疗室等基本的公共服务设施,其卫生条件堪忧,生产生活长期处于很低的水平。
2.5 法治观念、管理观念滞后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欠发达地区的村民由于长期为生计奔波,忙于最基本的生存和生活,其经济形式具有自然经济和小农生产的特征,长期脱离社会化生产分工和协作,导致其观念的落后、封闭,尤其是法治观念的缺失和村庄管理层管理理念跟不上时代发展的形势。这样以来,即使有科学的《村庄规划》,也无法得到管理层的透彻领会和真正认可,难以真正落于实处。因此在欠发达地区编制村庄规划,更应当注重规划编制的过程。欠发达地区村庄规划的编制过程,应当成为对村民普法教育、对村庄管理者更新治村理念的过程。
2.6 规划重视不够,经费不足
由于欠发达地区在市域、县域甚至乡(镇)域范围内所处的地位常常是“微不足道”的,因此上级主管部门(一般是所在县的城市建设或规划管理部门)对于其规划也较城市和中心镇的规划重视不足,直接导致上级经费投入不足甚至没有规划费用的投入。而实际中这些地区的村庄又根本无力承担正规规划院高昂的规划费用,或者即使有些经费也不愿投入到非直接效益的规划之中。村庄经济实力远不能跟城镇相比,如果得不到专项经费支持,规划编制经费很难筹措,编制经费短缺使得村庄规划流于应付。为了应付规划检查,行政村组织往往自己或委托上级管理部门简单做个规划,这样,规划科学性与可操作性不足便成为理所当然。
2.7 少数民族聚居
欠发达地区的村庄很多是少数民族的聚居地,西南诸省尤其突出。一方面这会加强该地区发展的紧迫性;但另一方面,少数民族蕴藏了丰富的少数民族民风民俗文化,也为其发展带来隐性的有利条件。
3、欠发达地区村庄规划的要点:
(1) 道路系统:现有的道路网系统尚未完善,各级道路普遍偏窄;村内小巷狭窄弯曲,消防车无法进入;除过境路外,村内其他道路均为质量较差的水泥路;道路附属设施不够齐全。
(2) 村民住宅:住房布局散乱,住宅用地严重;房屋多为砖木结构,通风条件不良,质量较差;建筑风貌参差不齐,新建的砖混农家乐建筑对原有村落风貌破坏严重;环境脏乱,卫生状况差。
(3) 公共设施:小学规模太小,教学设施不完善;无幼儿园、医疗所等设施;村内商业点店铺店面凌乱,无良好的商业环境和商业气息。
(4) 市政基础设施:排水不成系统,生活污水无处理;村中乱拉电线,存在火灾隐患。
(5) 环境卫生:生活垃圾缺乏管理,闲置空地内和排水明沟垃圾较多;居民家庭多露天或简易厕所,卫生条件差。
(6) 景观环境:绿地率低,缺少公共绿地和公共活动空间;河流岸线绿化较差,垃圾较多;村内“裸”房子居多,严重影响村的视觉环境。
村庄规划的一般性问题
现行的城市规划法律体系中,涉及村庄规划的国家级法规和规章只有《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及《村镇规划编制办法》(试行)两个文件。按照这两个文件的指导,村庄规划一般应参照村镇规划的相关内容进行编制;而实际的操作过程中,各地也通常是按照村镇规划标准进行编制的。由于社会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以往所编制的村庄规划主要集中。
2. 为什么要发展乡村旅游?
一、乡村发展规划
乡村规划是(rural planning)通过规划来使乡村整齐整洁,包括农田规划、排污规划。所有个人建筑不得在规划区以外或建设用地以外随意建设,不得在基础设施不健全的拆迁区内建设,实施坑塘规划建设,控制农业污染。社会、经济、科技等长期发展的总体部署,是指导乡村发展和建设的基本依据。
二、规划简介
规划内容主要有:①乡村自然、经济资源的分析评价;②乡村社会、经济的发展方向、战略目标及其地区布局;③乡村经济各部门发展规模、水平、速度、投资与效益;④制定实现乡村规划的措施与步骤。制定乡村规划,要根据乡村的资源条件、现有生产基础、国家经济发展方针与政策,以经济发展为中心,以提高效益为前提。要实行长远结合,留有余地,反复平衡,综合比较,选其最优方案。
我国村庄的总体特征
(1) 规模少,布局分散
这是我国农业生产水平低和便于耕作管理的要求造成的。在乡(镇)域范围内,有许多规模大小不等的村庄和集镇,形式上是分散的个体,实质上是相互联系的有机整体。他们在生产、生活、文教、服务和贸易等方面形成网络结构体系,呈金字塔形分布。
(2) 村庄类型多样化
我国幅员辽阔,民族众多,各地自然生存环境、社会经济条件、历史文化背景差异巨大,造成各地村庄在结构布局形态、社会经济职能、民俗民风、生产特点乃至建筑风格等多方面呈现多样化的格局。
(3) 地区发展水平差异大
各地区村庄生产发展的不平衡以及自然条件和建设条件的不同,造成村庄的规模、分布密度、生产能力、经济效益及农民的物质文化水平等各不相同。
1.2 村庄建设发展的一般性问题
由于历史原因,我国以往的村庄规划所遇到的村庄建设发展的主要问题概括起来集中表现为:土地浪费严重、资源利用差、基础设施落后、投资环境差、难以培育工商业文明、生产要素市场难以建立、环境污染难以治理和村庄自身特色缺失等八个方。
1.3 传统村庄规划的体系构建
根据现有的两个法规文件的规定,村镇规划包含村镇体系规划、村镇(庄)总体规划和村镇(庄)建设规划三个层次;而涉及村庄规划的主要是村庄总体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并且在实际的操作层面,常常将后两个层面的规划合并编制,统称为“村庄规划”。实践证明,村庄总体规划与村庄建设规划的合并能够提高规划的效率,有利于村庄长远发展与当前建设需求的结合,便于操作实施。
1.4 村庄规划所涉及的一般性问题:
已有的研究表明,村庄规划在内容上所涉及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人口与用地的合理计算问题、村庄的规划布局问题、村庄的道路交通问题、村庄公建设施的配置问题和村庄历史文化和地方特色的保护问题等方面,这些问题在《村庄规划若干问题探讨》[2]中有过深入探讨,此处不再赘述。
2、欠发达地区村庄规划的非常规性问题:
2.1 山地多,耕地少
欠发达地区的村庄一般位于山区,也正是由于山地的比例过大造成了生存、生产、生活所依赖的自然条件相对较差,不利于农业的发展;同时交通不便,其村庄自然也就比较落后。而较大的平原或坝区往往是比较发达的城镇和村庄所占据,并且这种情况在西部欠发达省份(如云南、贵州)尤为典型。山区的村庄通常会依托一小片平地进行耕作,而村民的民居建设多位于山上依山而建。由于山地多、平地少,农业基础薄弱;交通不便,无其他产业支撑,从而导致经济长期不发达。
2.2 区位偏僻,远离中心城、镇
欠发达地区的村庄通常都远离中心城市,甚至距离中心镇、集镇都较远。这种区位条件也限制了该地区的经济发展,使之无法受到中心城镇的辐射带动作用,无法享受到中心城镇产业转移所带来的机遇,长期以来只能够依靠自身的力量相对封闭、内向的进行缓慢发展。
2.3 人口数量少、素质低
由于发展的滞后,欠发达地区人口的增长动力主要依靠其自然增长。同时由于计划生育政策的相对宽松,通常这些地区自然增长率会比较高,但如果考虑到机械增长因素,这些村庄的人口,尤其是素质较高的人口,多向发达地区和城镇迁移(即城市化进程的影响),且迁移速度高于自然增长,欠发达地区的人口常呈现负增长的趋势,这也就导致了这些地区长期以来人口数量少、劳动力不足、素质低下,并且人口的结构也呈现“两头大中间小”的特点。如明格村的总人口只有不到600人,青壮年劳力则更少,连组成一个稍大型的工厂所需的人力资源都不足。如此,要想走大规模工业化道路,使该村的经济达到发达地区村庄(如江苏华西村等)的水平是十分不现实的。
2.4 社会及市政基础设施落后
相对于发达地区的村庄,欠发达地区实际的发展水平有限,其自身没有经济能力改善社会和市政基础设施;外来资本又没有动力对该地区进行投入。由此所造成的现实是很多村庄没有上下水设施、没有小学、图书室、医疗室等基本的公共服务设施,其卫生条件堪忧,生产生活长期处于很低的水平。
2.5 法治观念、管理观念滞后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欠发达地区的村民由于长期为生计奔波,忙于最基本的生存和生活,其经济形式具有自然经济和小农生产的特征,长期脱离社会化生产分工和协作,导致其观念的落后、封闭,尤其是法治观念的缺失和村庄管理层管理理念跟不上时代发展的形势。这样以来,即使有科学的《村庄规划》,也无法得到管理层的透彻领会和真正认可,难以真正落于实处。因此在欠发达地区编制村庄规划,更应当注重规划编制的过程。欠发达地区村庄规划的编制过程,应当成为对村民普法教育、对村庄管理者更新治村理念的过程。
2.6 规划重视不够,经费不足
由于欠发达地区在市域、县域甚至乡(镇)域范围内所处的地位常常是“微不足道”的,因此上级主管部门(一般是所在县的城市建设或规划管理部门)对于其规划也较城市和中心镇的规划重视不足,直接导致上级经费投入不足甚至没有规划费用的投入。而实际中这些地区的村庄又根本无力承担正规规划院高昂的规划费用,或者即使有些经费也不愿投入到非直接效益的规划之中。村庄经济实力远不能跟城镇相比,如果得不到专项经费支持,规划编制经费很难筹措,编制经费短缺使得村庄规划流于应付。为了应付规划检查,行政村组织往往自己或委托上级管理部门简单做个规划,这样,规划科学性与可操作性不足便成为理所当然。
2.7 少数民族聚居
欠发达地区的村庄很多是少数民族的聚居地,西南诸省尤其突出。一方面这会加强该地区发展的紧迫性;但另一方面,少数民族蕴藏了丰富的少数民族民风民俗文化,也为其发展带来隐性的有利条件。
3、欠发达地区村庄规划的要点:
(1) 道路系统:现有的道路网系统尚未完善,各级道路普遍偏窄;村内小巷狭窄弯曲,消防车无法进入;除过境路外,村内其他道路均为质量较差的水泥路;道路附属设施不够齐全。
(2) 村民住宅:住房布局散乱,住宅用地严重;房屋多为砖木结构,通风条件不良,质量较差;建筑风貌参差不齐,新建的砖混农家乐建筑对原有村落风貌破坏严重;环境脏乱,卫生状况差。
(3) 公共设施:小学规模太小,教学设施不完善;无幼儿园、医疗所等设施;村内商业点店铺店面凌乱,无良好的商业环境和商业气息。
(4) 市政基础设施:排水不成系统,生活污水无处理;村中乱拉电线,存在火灾隐患。
(5) 环境卫生:生活垃圾缺乏管理,闲置空地内和排水明沟垃圾较多;居民家庭多露天或简易厕所,卫生条件差。
(6) 景观环境:绿地率低,缺少公共绿地和公共活动空间;河流岸线绿化较差,垃圾较多;村内“裸”房子居多,严重影响村的视觉环境。
村庄规划的一般性问题
现行的城市规划法律体系中,涉及村庄规划的国家级法规和规章只有《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及《村镇规划编制办法》(试行)两个文件。按照这两个文件的指导,村庄规划一般应参照村镇规划的相关内容进行编制;而实际的操作过程中,各地也通常是按照村镇规划标准进行编制的。由于社会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以往所编制的村庄规划主要集中。
3. 为什么要发展乡村旅游?
一、乡村发展规划
乡村规划是(rural planning)通过规划来使乡村整齐整洁,包括农田规划、排污规划。所有个人建筑不得在规划区以外或建设用地以外随意建设,不得在基础设施不健全的拆迁区内建设,实施坑塘规划建设,控制农业污染。社会、经济、科技等长期发展的总体部署,是指导乡村发展和建设的基本依据。
二、规划简介
规划内容主要有:①乡村自然、经济资源的分析评价;②乡村社会、经济的发展方向、战略目标及其地区布局;③乡村经济各部门发展规模、水平、速度、投资与效益;④制定实现乡村规划的措施与步骤。制定乡村规划,要根据乡村的资源条件、现有生产基础、国家经济发展方针与政策,以经济发展为中心,以提高效益为前提。要实行长远结合,留有余地,反复平衡,综合比较,选其最优方案。
我国村庄的总体特征
(1) 规模少,布局分散
这是我国农业生产水平低和便于耕作管理的要求造成的。在乡(镇)域范围内,有许多规模大小不等的村庄和集镇,形式上是分散的个体,实质上是相互联系的有机整体。他们在生产、生活、文教、服务和贸易等方面形成网络结构体系,呈金字塔形分布。
(2) 村庄类型多样化
我国幅员辽阔,民族众多,各地自然生存环境、社会经济条件、历史文化背景差异巨大,造成各地村庄在结构布局形态、社会经济职能、民俗民风、生产特点乃至建筑风格等多方面呈现多样化的格局。
(3) 地区发展水平差异大
各地区村庄生产发展的不平衡以及自然条件和建设条件的不同,造成村庄的规模、分布密度、生产能力、经济效益及农民的物质文化水平等各不相同。
1.2 村庄建设发展的一般性问题
由于历史原因,我国以往的村庄规划所遇到的村庄建设发展的主要问题概括起来集中表现为:土地浪费严重、资源利用差、基础设施落后、投资环境差、难以培育工商业文明、生产要素市场难以建立、环境污染难以治理和村庄自身特色缺失等八个方。
1.3 传统村庄规划的体系构建
根据现有的两个法规文件的规定,村镇规划包含村镇体系规划、村镇(庄)总体规划和村镇(庄)建设规划三个层次;而涉及村庄规划的主要是村庄总体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并且在实际的操作层面,常常将后两个层面的规划合并编制,统称为“村庄规划”。实践证明,村庄总体规划与村庄建设规划的合并能够提高规划的效率,有利于村庄长远发展与当前建设需求的结合,便于操作实施。
1.4 村庄规划所涉及的一般性问题:
已有的研究表明,村庄规划在内容上所涉及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人口与用地的合理计算问题、村庄的规划布局问题、村庄的道路交通问题、村庄公建设施的配置问题和村庄历史文化和地方特色的保护问题等方面,这些问题在《村庄规划若干问题探讨》[2]中有过深入探讨,此处不再赘述。
2、欠发达地区村庄规划的非常规性问题:
2.1 山地多,耕地少
欠发达地区的村庄一般位于山区,也正是由于山地的比例过大造成了生存、生产、生活所依赖的自然条件相对较差,不利于农业的发展;同时交通不便,其村庄自然也就比较落后。而较大的平原或坝区往往是比较发达的城镇和村庄所占据,并且这种情况在西部欠发达省份(如云南、贵州)尤为典型。山区的村庄通常会依托一小片平地进行耕作,而村民的民居建设多位于山上依山而建。由于山地多、平地少,农业基础薄弱;交通不便,无其他产业支撑,从而导致经济长期不发达。
2.2 区位偏僻,远离中心城、镇
欠发达地区的村庄通常都远离中心城市,甚至距离中心镇、集镇都较远。这种区位条件也限制了该地区的经济发展,使之无法受到中心城镇的辐射带动作用,无法享受到中心城镇产业转移所带来的机遇,长期以来只能够依靠自身的力量相对封闭、内向的进行缓慢发展。
2.3 人口数量少、素质低
由于发展的滞后,欠发达地区人口的增长动力主要依靠其自然增长。同时由于计划生育政策的相对宽松,通常这些地区自然增长率会比较高,但如果考虑到机械增长因素,这些村庄的人口,尤其是素质较高的人口,多向发达地区和城镇迁移(即城市化进程的影响),且迁移速度高于自然增长,欠发达地区的人口常呈现负增长的趋势,这也就导致了这些地区长期以来人口数量少、劳动力不足、素质低下,并且人口的结构也呈现“两头大中间小”的特点。如明格村的总人口只有不到600人,青壮年劳力则更少,连组成一个稍大型的工厂所需的人力资源都不足。如此,要想走大规模工业化道路,使该村的经济达到发达地区村庄(如江苏华西村等)的水平是十分不现实的。
2.4 社会及市政基础设施落后
相对于发达地区的村庄,欠发达地区实际的发展水平有限,其自身没有经济能力改善社会和市政基础设施;外来资本又没有动力对该地区进行投入。由此所造成的现实是很多村庄没有上下水设施、没有小学、图书室、医疗室等基本的公共服务设施,其卫生条件堪忧,生产生活长期处于很低的水平。
2.5 法治观念、管理观念滞后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欠发达地区的村民由于长期为生计奔波,忙于最基本的生存和生活,其经济形式具有自然经济和小农生产的特征,长期脱离社会化生产分工和协作,导致其观念的落后、封闭,尤其是法治观念的缺失和村庄管理层管理理念跟不上时代发展的形势。这样以来,即使有科学的《村庄规划》,也无法得到管理层的透彻领会和真正认可,难以真正落于实处。因此在欠发达地区编制村庄规划,更应当注重规划编制的过程。欠发达地区村庄规划的编制过程,应当成为对村民普法教育、对村庄管理者更新治村理念的过程。
2.6 规划重视不够,经费不足
由于欠发达地区在市域、县域甚至乡(镇)域范围内所处的地位常常是“微不足道”的,因此上级主管部门(一般是所在县的城市建设或规划管理部门)对于其规划也较城市和中心镇的规划重视不足,直接导致上级经费投入不足甚至没有规划费用的投入。而实际中这些地区的村庄又根本无力承担正规规划院高昂的规划费用,或者即使有些经费也不愿投入到非直接效益的规划之中。村庄经济实力远不能跟城镇相比,如果得不到专项经费支持,规划编制经费很难筹措,编制经费短缺使得村庄规划流于应付。为了应付规划检查,行政村组织往往自己或委托上级管理部门简单做个规划,这样,规划科学性与可操作性不足便成为理所当然。
2.7 少数民族聚居
欠发达地区的村庄很多是少数民族的聚居地,西南诸省尤其突出。一方面这会加强该地区发展的紧迫性;但另一方面,少数民族蕴藏了丰富的少数民族民风民俗文化,也为其发展带来隐性的有利条件。
3、欠发达地区村庄规划的要点:
(1) 道路系统:现有的道路网系统尚未完善,各级道路普遍偏窄;村内小巷狭窄弯曲,消防车无法进入;除过境路外,村内其他道路均为质量较差的水泥路;道路附属设施不够齐全。
(2) 村民住宅:住房布局散乱,住宅用地严重;房屋多为砖木结构,通风条件不良,质量较差;建筑风貌参差不齐,新建的砖混农家乐建筑对原有村落风貌破坏严重;环境脏乱,卫生状况差。
(3) 公共设施:小学规模太小,教学设施不完善;无幼儿园、医疗所等设施;村内商业点店铺店面凌乱,无良好的商业环境和商业气息。
(4) 市政基础设施:排水不成系统,生活污水无处理;村中乱拉电线,存在火灾隐患。
(5) 环境卫生:生活垃圾缺乏管理,闲置空地内和排水明沟垃圾较多;居民家庭多露天或简易厕所,卫生条件差。
(6) 景观环境:绿地率低,缺少公共绿地和公共活动空间;河流岸线绿化较差,垃圾较多;村内“裸”房子居多,严重影响村的视觉环境。
村庄规划的一般性问题
现行的城市规划法律体系中,涉及村庄规划的国家级法规和规章只有《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及《村镇规划编制办法》(试行)两个文件。按照这两个文件的指导,村庄规划一般应参照村镇规划的相关内容进行编制;而实际的操作过程中,各地也通常是按照村镇规划标准进行编制的。由于社会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以往所编制的村庄规划主要集中。
4. 为什么要发展乡村旅游?
一、乡村发展规划
乡村规划是(rural planning)通过规划来使乡村整齐整洁,包括农田规划、排污规划。所有个人建筑不得在规划区以外或建设用地以外随意建设,不得在基础设施不健全的拆迁区内建设,实施坑塘规划建设,控制农业污染。社会、经济、科技等长期发展的总体部署,是指导乡村发展和建设的基本依据。
二、规划简介
规划内容主要有:①乡村自然、经济资源的分析评价;②乡村社会、经济的发展方向、战略目标及其地区布局;③乡村经济各部门发展规模、水平、速度、投资与效益;④制定实现乡村规划的措施与步骤。制定乡村规划,要根据乡村的资源条件、现有生产基础、国家经济发展方针与政策,以经济发展为中心,以提高效益为前提。要实行长远结合,留有余地,反复平衡,综合比较,选其最优方案。
我国村庄的总体特征
(1) 规模少,布局分散
这是我国农业生产水平低和便于耕作管理的要求造成的。在乡(镇)域范围内,有许多规模大小不等的村庄和集镇,形式上是分散的个体,实质上是相互联系的有机整体。他们在生产、生活、文教、服务和贸易等方面形成网络结构体系,呈金字塔形分布。
(2) 村庄类型多样化
我国幅员辽阔,民族众多,各地自然生存环境、社会经济条件、历史文化背景差异巨大,造成各地村庄在结构布局形态、社会经济职能、民俗民风、生产特点乃至建筑风格等多方面呈现多样化的格局。
(3) 地区发展水平差异大
各地区村庄生产发展的不平衡以及自然条件和建设条件的不同,造成村庄的规模、分布密度、生产能力、经济效益及农民的物质文化水平等各不相同。
1.2 村庄建设发展的一般性问题
由于历史原因,我国以往的村庄规划所遇到的村庄建设发展的主要问题概括起来集中表现为:土地浪费严重、资源利用差、基础设施落后、投资环境差、难以培育工商业文明、生产要素市场难以建立、环境污染难以治理和村庄自身特色缺失等八个方。
1.3 传统村庄规划的体系构建
根据现有的两个法规文件的规定,村镇规划包含村镇体系规划、村镇(庄)总体规划和村镇(庄)建设规划三个层次;而涉及村庄规划的主要是村庄总体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并且在实际的操作层面,常常将后两个层面的规划合并编制,统称为“村庄规划”。实践证明,村庄总体规划与村庄建设规划的合并能够提高规划的效率,有利于村庄长远发展与当前建设需求的结合,便于操作实施。
1.4 村庄规划所涉及的一般性问题:
已有的研究表明,村庄规划在内容上所涉及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人口与用地的合理计算问题、村庄的规划布局问题、村庄的道路交通问题、村庄公建设施的配置问题和村庄历史文化和地方特色的保护问题等方面,这些问题在《村庄规划若干问题探讨》[2]中有过深入探讨,此处不再赘述。
2、欠发达地区村庄规划的非常规性问题:
2.1 山地多,耕地少
欠发达地区的村庄一般位于山区,也正是由于山地的比例过大造成了生存、生产、生活所依赖的自然条件相对较差,不利于农业的发展;同时交通不便,其村庄自然也就比较落后。而较大的平原或坝区往往是比较发达的城镇和村庄所占据,并且这种情况在西部欠发达省份(如云南、贵州)尤为典型。山区的村庄通常会依托一小片平地进行耕作,而村民的民居建设多位于山上依山而建。由于山地多、平地少,农业基础薄弱;交通不便,无其他产业支撑,从而导致经济长期不发达。
2.2 区位偏僻,远离中心城、镇
欠发达地区的村庄通常都远离中心城市,甚至距离中心镇、集镇都较远。这种区位条件也限制了该地区的经济发展,使之无法受到中心城镇的辐射带动作用,无法享受到中心城镇产业转移所带来的机遇,长期以来只能够依靠自身的力量相对封闭、内向的进行缓慢发展。
2.3 人口数量少、素质低
由于发展的滞后,欠发达地区人口的增长动力主要依靠其自然增长。同时由于计划生育政策的相对宽松,通常这些地区自然增长率会比较高,但如果考虑到机械增长因素,这些村庄的人口,尤其是素质较高的人口,多向发达地区和城镇迁移(即城市化进程的影响),且迁移速度高于自然增长,欠发达地区的人口常呈现负增长的趋势,这也就导致了这些地区长期以来人口数量少、劳动力不足、素质低下,并且人口的结构也呈现“两头大中间小”的特点。如明格村的总人口只有不到600人,青壮年劳力则更少,连组成一个稍大型的工厂所需的人力资源都不足。如此,要想走大规模工业化道路,使该村的经济达到发达地区村庄(如江苏华西村等)的水平是十分不现实的。
2.4 社会及市政基础设施落后
相对于发达地区的村庄,欠发达地区实际的发展水平有限,其自身没有经济能力改善社会和市政基础设施;外来资本又没有动力对该地区进行投入。由此所造成的现实是很多村庄没有上下水设施、没有小学、图书室、医疗室等基本的公共服务设施,其卫生条件堪忧,生产生活长期处于很低的水平。
2.5 法治观念、管理观念滞后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欠发达地区的村民由于长期为生计奔波,忙于最基本的生存和生活,其经济形式具有自然经济和小农生产的特征,长期脱离社会化生产分工和协作,导致其观念的落后、封闭,尤其是法治观念的缺失和村庄管理层管理理念跟不上时代发展的形势。这样以来,即使有科学的《村庄规划》,也无法得到管理层的透彻领会和真正认可,难以真正落于实处。因此在欠发达地区编制村庄规划,更应当注重规划编制的过程。欠发达地区村庄规划的编制过程,应当成为对村民普法教育、对村庄管理者更新治村理念的过程。
2.6 规划重视不够,经费不足
由于欠发达地区在市域、县域甚至乡(镇)域范围内所处的地位常常是“微不足道”的,因此上级主管部门(一般是所在县的城市建设或规划管理部门)对于其规划也较城市和中心镇的规划重视不足,直接导致上级经费投入不足甚至没有规划费用的投入。而实际中这些地区的村庄又根本无力承担正规规划院高昂的规划费用,或者即使有些经费也不愿投入到非直接效益的规划之中。村庄经济实力远不能跟城镇相比,如果得不到专项经费支持,规划编制经费很难筹措,编制经费短缺使得村庄规划流于应付。为了应付规划检查,行政村组织往往自己或委托上级管理部门简单做个规划,这样,规划科学性与可操作性不足便成为理所当然。
2.7 少数民族聚居
欠发达地区的村庄很多是少数民族的聚居地,西南诸省尤其突出。一方面这会加强该地区发展的紧迫性;但另一方面,少数民族蕴藏了丰富的少数民族民风民俗文化,也为其发展带来隐性的有利条件。
3、欠发达地区村庄规划的要点:
(1) 道路系统:现有的道路网系统尚未完善,各级道路普遍偏窄;村内小巷狭窄弯曲,消防车无法进入;除过境路外,村内其他道路均为质量较差的水泥路;道路附属设施不够齐全。
(2) 村民住宅:住房布局散乱,住宅用地严重;房屋多为砖木结构,通风条件不良,质量较差;建筑风貌参差不齐,新建的砖混农家乐建筑对原有村落风貌破坏严重;环境脏乱,卫生状况差。
(3) 公共设施:小学规模太小,教学设施不完善;无幼儿园、医疗所等设施;村内商业点店铺店面凌乱,无良好的商业环境和商业气息。
(4) 市政基础设施:排水不成系统,生活污水无处理;村中乱拉电线,存在火灾隐患。
(5) 环境卫生:生活垃圾缺乏管理,闲置空地内和排水明沟垃圾较多;居民家庭多露天或简易厕所,卫生条件差。
(6) 景观环境:绿地率低,缺少公共绿地和公共活动空间;河流岸线绿化较差,垃圾较多;村内“裸”房子居多,严重影响村的视觉环境。
村庄规划的一般性问题
现行的城市规划法律体系中,涉及村庄规划的国家级法规和规章只有《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及《村镇规划编制办法》(试行)两个文件。按照这两个文件的指导,村庄规划一般应参照村镇规划的相关内容进行编制;而实际的操作过程中,各地也通常是按照村镇规划标准进行编制的。由于社会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以往所编制的村庄规划主要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