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产业项目实施方案(2021年东西部协作实施方案?)
1. 2021年东西部协作实施方案?
(一)开展协作帮扶对接。按照结对帮扶关系,主动加强与相关协作区的衔接,通过签订帮扶框架协议、结对帮扶协议等方式,尽快组织开展协作帮扶。
(二)编报帮扶项目需求。围绕推动地区发展和乡村振兴目标,突出社会组织帮扶重点领域,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深入进行调研论证,加强与协作市及社会组织的对接,合理编报帮扶需求计划。
(三)争取社会组织帮扶。争取协作市社会组织发挥资源优势、技术优势和专业服务优势,积极参与产业发展、民生保障、消费协作等帮扶,推进东西部协作社会组织帮扶深化发展。
(四)推动社工人才交流培训。采取线上线下培训交流相结合的方式,指导开展城乡社区社会工作协作交流、社工人才继续教育培训、社会工作师考前培训、社会工作专业管理人才培养等交流活动,促进我市社工机构和社工人才队伍建设。
(五)加强帮扶资产资金管理。要按照扶贫项目资产管理监督的统一要求,帮扶项目资产统一纳入扶贫项目资产管理体系,建立管理台账,明确管理责任,确保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中持续发挥效益。
(六)做好帮扶协作服务工作。要明确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东西部协作社会组织帮扶事宜,协调做好协作相关社会组织赴本地考察调研和项目对接等服务工作。
2. 产业奖补实施方案?
产业发展奖补政策对象为脱贫不稳定、边缘易致贫、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三类户”。
奖补标准
(一)种植产业:新植果园1亩以上,每亩补助200元;马铃薯、玉米(含饲用玉米)、油料、豆类和小杂粮种植1亩以上,每亩补助150元;中药材种植1亩以上,每亩补助600元;露地蔬菜1亩以上,每亩补助1000元;新建设施蔬菜每标准棚补助2000元。
(二)养殖产业:牛(驴、马、骡)新增1头补助4000元、2头及以上补助6000元;新增1头平凉红牛基础母牛奖补5000元,新增2头及以上奖补8000元;猪每头补助400元,每户补助不超过2000元; 基础母牛每头保护补贴500元;平凉红牛基础母牛且当年产犊为平凉红牛的,在原保护补贴基础上再增加补贴1000元;新建标准化暖棚每座补助4000元。
3. 跨区域结对共建活动实施方案?
一)开展协作帮扶对接。按照结对帮扶关系,主动加强与相关协作区的衔接,通过签订帮扶框架协议、结对帮扶协议等方式,尽快组织开展协作帮扶。
(二)编报帮扶项目需求。围绕推动地区发展和乡村振兴目标,突出社会组织帮扶重点领域,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深入进行调研论证,加强与协作市及社会组织的对接,合理编报帮扶需求计划。
(三)争取社会组织帮扶。争取协作市社会组织发挥资源优势、技术优势和专业服务优势,积极参与产业发展、民生保障、消费协作等帮扶,推进东西部协作社会组织帮扶深化发展。
(四)推动社工人才交流培训。采取线上线下培训交流相结合的方式,指导开展城乡社区社会工作协作交流、社工人才继续教育培训、社会工作师考前培训、社会工作专业管理人才培养等交流活动,促进我市社工机构和社工人才队伍建设。
(五)加强帮扶资产资金管理。要按照扶贫项目资产管理监督的统一要求,帮扶项目资产统一纳入扶贫项目资产管理体系,建立管理台账,明确管理责任,确保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中持续发挥效益。
(六)做好帮扶协作服务工作。要明确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东西部协作社会组织帮扶事宜,协调做好协作相关社会组织赴本地考察调研和项目对接等服务工作。
4. 三年清零行动实施方案?
三年清零行动是中国政府为清理社会底层贫困规模提出的方案。主要目的在于,通过制定完善的政策措施,消除社会底层贫困,汲取贫困人口的潜力,投资时间、技能和人力,拉动社会贫困人口的经济发展,增加其财富水平,提高整体幸福指数。
重要性:三年清零行动旨在消除社会底层贫困,改善贫困人口生活,促进社会均衡发展,推动实现全体公民实现均衡发展,把贫困人口融入社会主流共同发展,从而实现国家的社会公平。
实施要点:
1. 重点解决基本民生问题,采取财政政策和社会保障政策,充分发挥财政投入效应,提升贫困人口的收入水平;
2. 加强贷款扶持,降低贫困人口的贷款门槛,加大贷款数量,拓宽贷款来源,杜绝灰色金融;
3. 支持贫困人口发展生产,进一步完善就业贡献制,优化贫困群众的就业机会;
4. 打击贫困人口贫困恶性循环,帮助贫困弱势群体出现脱贫状态;
5. 加强贫困受益者的能力建设,增强贫困人口社会保障意识;
6. 加大社会救助力度,确保贫困人口拥有基本生活保障。
5. 自治区乡村建设实施方案?
新建农房要避开自然灾害易发地段,顺应地形地貌,不随意切坡填方弃渣,不挖山填湖、不破坏水系、不砍老树
农房建设要满足质量安全和抗震设防要求,推动配置水暖厨卫等设施
因地制宜推广装配式钢结构、木竹结构等安全可靠的新型建造方式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重要内容
力争2025年,全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40%,基本消除较大面积的农村黑臭水体
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完善县乡村三级设施和服务,保持全区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对行政村覆盖率达到95%以上
加强入户道路建设,构建通村入户的基础网络,稳步解决村内道路泥泞、村民出行不便、出行不安全等问题
加强古树名木科学保护,引导鼓励农民开展庭院和村庄绿化美化,建设村庄小微公园和公共绿地,实施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试点
近日,自治区出台的《广西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5年)》明确,广西将持续推进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实施农房质量安全提升工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行动,力争到2025年全区乡村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往村覆盖、往户延伸取得积极进展,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稳步提升。
农房质量安全是乡村建设工作的重点。《方案》明确,全区将继续实施农房质量安全提升工程,推进农村危房改造,以及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农房抗震改造,建立健全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保障长效机制;持续深入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整治农村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新建农房要避开自然灾害易发地段,顺应地形地貌,不随意切坡填方弃渣,不挖山填湖、不破坏水系、不砍老树,形成自然、紧凑、有序的农房群落;农房建设要满足质量安全和抗震设防要求,推动配置水暖厨卫等设施;因地制宜推广装配式钢结构、木竹结构等安全可靠的新型建造方式。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实现农村现代化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根据《方案》,全区将继续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统筹农村改厕和生活污水、黑臭水体治理,力争2025年,全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40%,基本消除较大面积的农村黑臭水体;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完善县乡村三级设施和服务,保持全区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对行政村覆盖率达到95%以上;加强入户道路建设,构建通村入户的基础网络,稳步解决村内道路泥泞、村民出行不便、出行不安全等问题;加强古树名木科学保护,引导鼓
6. 村企联建乡村振兴实施方案?
第一条 为了全面落实乡村振兴责任制,根据《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实行乡村振兴责任制,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实行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乡村振兴工作机制,构建职责清晰、各负其责、合力推进的乡村振兴责任体系,举全党全社会之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
第三条 坚持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健全党委统一领导、政府负责、党委农村工作部门统筹协调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省市县乡村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
第四条 在党中央领导下,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牵头抓总、统筹协调,推动建立健全乡村振兴责任落实、组织推动、社会动员、要素保障、考核评价、工作报告、监督检查等机制并抓好组织实施。
7. 国家对农村学前教育实施方案?
一、大村小村都有幼儿园
大力发展农村学前教育,每个乡镇原则上至少办好一所公办中心园,大村独立建园或设分园,小村联合办园,人口分散地区根据实际情况可举办流动幼儿园、季节班等,配备专职巡回指导教师,完善县乡村三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网络。
二、农村地区多建普惠性幼儿园
国家继续实施学前教育行动计划,逐年安排建设一批普惠性幼儿园,重点扩大农村地区、脱贫攻坚地区、新增人口集中地区普惠性资源。
三、支持村集体办公办幼儿园
充分利用腾退搬迁的空置厂房、乡村公共服务设施、农村中小学闲置校舍等资源,以租赁、租借、划转等形式举办公办园。鼓励支持街道、村集体举办公办园。
四、易地扶贫搬迁要配套幼儿园
老城(棚户区)改造、新城开发和居住区建设、易地扶贫搬迁应将配套建设幼儿园纳入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划,并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予以建设,确保配套幼儿园与首期建设的居民住宅区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
五、学前教育发展资金向中西部农村倾斜
国家进一步加大学前教育投入力度,逐步提高学前教育财政投入和支持水平,主要用于扩大普惠性资源、补充配备教师、提高教师待遇、改善办园条件。中央财政继续安排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支持地方多种形式扩大普惠性资源,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健全幼儿资助制度,重点向中西部农村地区和贫困地区倾斜。
六、对村集体办幼儿园给予财政补助
因地制宜制定街道、村集体办幼儿园财政补助政策;根据办园成本、经济发展水平和群众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公办园收费标准并建立定期动态调整机制。地方政府依法加强对民办园收费的价格监管,坚决抑制过高收费。
七、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得到资助
各地要认真落实幼儿资助政策,确保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含建档立卡家庭儿童、低保家庭儿童、特困救助供养儿童等)、孤儿和残疾儿童得到资助。
八、试点乡村公办园教师生活补助
依法保障幼儿园教师地位和待遇。各地要认真落实公办园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政策,统筹工资收入政策、经费支出渠道,确保教师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同工同酬。有条件的地方可试点实施乡村公办园教师生活补助政策。
九、坚决克服和纠正“小学化”倾向
幼儿园要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树立科学保教理念,建立良好师幼关系。合理安排幼儿一日生活,为幼儿提供均衡的营养,保证充足的睡眠和适宜的锻炼,传授基本的文明礼仪,培育幼儿良好的卫生、生活、行为习惯和自我保护能力。
开展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行动,坚决克服和纠正“小学化”倾向,小学起始年级必须按国家课程标准坚持零起点教学。
十、把保护幼儿生命安全和健康放在首位
强化安全监管。落实相关部门对幼儿园安全保卫和监管责任,提升人防、物防、技防能力,建立全覆盖的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幼儿园所在街道(乡镇)、城乡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共同做好幼儿园安全监管工作。
幼儿园必须把保护幼儿生命安全和健康放在首位,落实园长安全主体责任,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责任制,强化法治教育和安全教育,提高家长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并通过符合幼儿身心特点的方式提高幼儿感知、体悟、躲避危险和伤害的能力。
十一、伤害儿童、违规收费的幼儿园责任人或终身不得办学执教
严格依法监管。加强办园行为督导,实行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幼儿园提供虚假或误导家长信息的,纳入诚信记录。对存在伤害儿童、违规收费等行为的幼儿园,及时进行整改、追究责任;造成恶劣影响的,依法吊销办园许可证,有关责任人终身不得办学和执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以上就是国务院关于农村幼儿园建设的意见。
8. 联农带农实施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联农带农产业精准扶贫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二)明确主体责任。领导小组下设管理组具体负责资格的审核及扶贫产业企业运营的指导和资金监督管理,督促企业按期向农户支付红利及合作经营资金,协调推进补贴资金落实到位。
(三)协调统筹推进。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建立信息反馈制度,对金融支持产业扶贫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报告,并提出应对措施。
9. 乡村公岗管理办法实施方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保障有就业需求无法外出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可能致贫人口就近就地就业,加快推进脱贫攻坚步伐,结合省市人社、财政、扶贫、妇联《关于印发乡村公益性岗位实施细则的通知》精神和我市脱贫攻坚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乡村公益性岗位是指在脱贫攻坚期间,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牵头开发的用于安置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可能致贫人口就业的服务性、辅助性岗位,不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第三条 乡村公益性岗位由市人社局、市扶贫办、市财政局、市妇联负责统筹开发,实行“县定、乡聘乡管、村用”的管理机制。
第二章 岗位设置
第四条 岗位开发设置遵循因事设岗、以岗定人、因岗定责、总量控制的原则。结合脱贫攻坚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根据行政村的大小和实际工作需要,科学合理设置岗位。经县(市、区)人社部门同意后,组织实施。
第五条 主要设置爱心理发员、乡村道路维护员、乡村保洁员、乡村绿化员、乡村水电保障员、农村养老服务员、村级就业社保协管员、乡村公共安全管理员、乡村公益设施管理员等类别的岗位,从事乡村公共服务工作。具体承担以下工作:
1.爱心理发员。通过建立“爱心发屋”,为本村60岁以上的老年人、农村特困供养人员、残疾人等免费提供理发服务。
2.乡村道路维护员。负责本村乡村道路日常维护和管理,路面清扫、路肩整修及公路沿线各类堆积物清理等工作,对因洪水等自然灾害损毁路段的情况及时报告并参与紧急抢修工作。
3.乡村保洁员。负责本村公共区域卫生的保洁、清扫和管理,督促、监督农户对自家产生的垃圾及时清理,保持院落周边洁净,确保实现村域卫生院门净、路面净、路边净、墙根净、花坛绿化带净的“五净”标准。
4.乡村绿化员。负责本村通村道路两侧、河渠池塘以及其他公共区域的绿化和管理。协助做好乡镇安排的绿化美化任务。
5.乡村水电保障员。负责本村农村饮水工程村级、社级管网、入户工程的日常管理、维护和抢修工作,水务突发事件的上报和应急处置,山洪预警“户户知”工程运行管理工作。搞好河坝、灌溉渠道等其他水利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协助做好村民用电的服务和保障工作。
6.农村养老服务员。对有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即农村敬老院)的乡村,提供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等养老服务。
7.村级就业社保协管员。协助实施辖区内的劳动和社会保障管理服务工作,做好辖区内城乡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协助搞好救灾救济、优待抚恤、拥军优属和弱势群体救助工作。
8.乡村公共安全管理员。负责本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时排查调处各种矛盾和纠纷,维护社会秩序。协助掌握辖区治安动态,做好治安信息收集、反馈,搞好群防群治工作。负责本村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本村房屋等建筑安全的排摸、提醒和上报工作。做好区域内水库、池塘以及河流周边等重点危险部位的安全提醒、安全巡查和管理工作。负责本村公共卫生防疫工作,协助做好防疫知识宣传、疫情排查统计等工作。
9.乡村公益设施管理员。负责村级阵地、文化广场、乡村舞台、体育器械、路灯、公厕、垃圾箱、排水渠等公益设施管理。
以上类别和内容各县(市、区)可根据实际适当调整。
第六条 乡村公益性岗位和生态护林员上岗人员及其他类似乡村公益性岗位上岗人员不能重叠,一个贫困户最多安排一人到乡村公益性岗位及类似岗位工作。
第七条 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由乡镇统一管理,原则上不跨村聘用。
第三章 岗位对象
第八条 上岗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已列入当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范围(含历年已脱贫人口)和可能致贫人口(以县扶贫部门备案的为准);
2.非一、二类低保对象(三、四类低保对象可纳入);
3.非村干部家庭成员(村干部包括行政村党支部书记和副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和副主任、村文书等享受财政较高补助人员);
4.政治素质良好,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
对符合以上条件、具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残疾人、贫困残疾人家庭成员、贫困重病家庭成员、贫困家庭妇女、易地扶贫零散搬迁的贫困家庭成员优先安排。爱心理发员优先安排有一定理发基础的农村妇女。
第四章 申报招聘
第九条 公益性岗位招聘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公告。乡镇政府在符合条件的村组张贴选聘公告。公告应当包括招聘岗位、工作职责、具体任务、招聘名额、上岗资格条件、岗位报酬等。
(二)申报。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员根据自身条件和意愿,通过村委会向当地乡镇政府申报,提交相关资料。
(三)审核。根据申报材料和选聘条件,乡镇政府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研究确定拟聘人员。
(四)公示。乡镇政府对拟聘人员名单在行政村的醒目位置进行张榜公示,征求村民意见,公布举报电话。公示期不少于 5个工作日。
(五)聘用。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经县(市、区)扶贫办审核、人社局审定后,由乡镇政府与其签订聘用协议。
第十条 岗前培训。聘用人员确定后,县(市、区)或乡镇应当按岗位类别组织开展岗前培训,使其掌握岗位所需的基本规范和技能,熟悉岗位职责、工作标准和相关要求,并及时安排上岗开展工作。
第五章 岗位待遇及资金保障
第十一条 聘用人员上岗后,按月及时发放岗位补贴。岗位补贴经县(市、区)人社局审核后,由同级财政部门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到户“一卡通”发放。用人单位初次申请岗位补贴时,须提供聘用人员花名册、“一卡通”卡号、聘用协议、考勤表、补贴核定表等材料。以后每次申请聘用人员岗位补贴时,提供补贴核定表、考勤表及考核意见等。
第十二条 岗位补贴原则上为每人每月500元,如县(市、区)自行提高标准,提高部分由县(市、区)自行解决。
第十三条 各县(市、区)或乡镇要及时为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统一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商业保险)。
第十四条 省级财政安排就业补助资金开发的岗位,岗位补贴资金由省财政厅联合省人社厅按任务数统一下达各县(市、区)。县(市、区)配套开发的岗位,补贴资金由县(市、区)自行解决。
第六章 岗位管理
第十五条 乡镇政府与聘用人员签订《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聘用协议》。协议中应当明确工作岗位、职责任务、工作纪律、工作时间和具体要求等。聘用协议实行一年一签,一年期满后考核合格,经双方同意,可以续签。
第十六条 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工作量应当与岗位补贴相适应。补贴标准为500元/月的,原则上每月上岗时间不少于30小时;补贴标准高于500元/月的,要相应延长上岗时间。
第十七条 聘用人员实行台账管理,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应当建立公益性岗位管理制度,确定专人负责聘用人员的日常管理和考核。
第十八条 考核实行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考核内容应当包括履行岗位职责、遵守工作纪律、工作质量、出勤及群众满意度等情况,具体办法由各乡镇或村根据岗位实际制定。
第十九条 考核结果应当与是否续聘及岗位补贴挂钩。对平时考核不合格人员可根据具体情况采取谈话提醒、批评教育、停发补贴等措施进行处理;年终考核不合格人员,应当取消其上岗资格,退出公益岗位。
第二十条 退出。有下列情形的之一的,应退出乡村公益性岗位:
(一)入学、服兵役、转入城镇、户籍迁出或移居本村之外的;
(二)刑事犯罪的;
(三)终止就业需求的;
(四)不按规定要求履行岗位职责的;
(五)由他人长期顶替上岗的;
(六)通过其他渠道已实现就业的;
(七)年终考核不合格的;
(八)其他不适合继续担任公益性岗位的情形。
第二十一条 递补。凡有人员退出时,村委会应及时报告乡镇政府,并同时报告县(市、区)人社部门,停止发放岗位补贴。空缺岗位由乡镇政府按程序予以补充,未经申报自行补充岗位人员或安置不符合条件人员的,不予发放岗位补贴。
第七章 监督检查
第二十二条 要严格按政策规定和程序办事,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对优亲厚友、暗箱操作以及虚报、谎报、套取资金等行为,将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及责任人的责任。岗位补贴资金坚持专款专用、公开透明的原则,严格执行资金管理制度,自觉接受监察、审计等部门的监督,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仅适用于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牵头开发的乡村公益性岗位,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平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本办法与国家和省市出台的相关政策不一致的,以国家和省市规定为准。
10. 乡村振兴责任制实施方案?
农村振兴责任制实施方案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建立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和工作机制,包括成立省、市、县三级的乡村振兴领导小组,构建起一个全面负责乡村振兴工作的工作体系。
2. 制定乡村振兴规划,加强对乡村振兴工作的总体规划和管理,同时将乡村振兴规划与贫困地区脱贫攻坚规划统筹,实现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
3. 乡村建设和生态修复,包括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如道路、电力、自来水等公共设施,同时加强生态保护和修复工作。
4. 促进乡村产业发展,包括优化农业结构,推动农村产业转型升级,发展旅游业、文化创意产业等新兴产业。
5. 加强城乡协调发展,构建城乡融合发展格局,提高乡村的基础设施水平和公共服务水平,推进农业现代化和乡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这些方面是乡村振兴责任制的基本内容,具体实施方案因地区、村庄的不同而略有差异。总之,乡村振兴态势正在逐渐升温,加强政府、社会各方的参与和合作,构建共赢的乡村治理新格局,成为当前推进乡村振兴发展的重要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