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农业产业服务中心职责?(县农业产业服务中心职责?)
1. 县农业产业服务中心职责?
1、督促、协调、指导全县烟叶生产工作,抓好烟叶市场管理,全面完成市、县下达的烟叶生产及收购任务。
2、督促执行国家烟叶收购质量标准,协调处理烟叶收购矛盾,切实维护烟农、企业和国家利益。
3、切实维护烟草专卖法,加大打击假、私、非卷烟力度,抓好烟草市场管理,促进良好的烟草市场经营环境。
4,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农业综合开发的法规、政策、规定。
5,负责全县农业综合开发后备资源调查,编制长远、中期的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的编制、审定、申报;负责县级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审批。
6,负责农业综合开发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决算、监督工作。
7.负责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招商引资、技术合作和科技培训工作。
8,负责农业综合开发的调查研究和宣传工作。负责对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现场考察、勘察设计,指导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施工;负责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质量和资金使用的督促检查;负责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竣工验收及项自建成后的宏观管护工作。
9.负责对全县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和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完成情况的综合统计工作。
2. 县农业产业服务中心职责?
1、督促、协调、指导全县烟叶生产工作,抓好烟叶市场管理,全面完成市、县下达的烟叶生产及收购任务。
2、督促执行国家烟叶收购质量标准,协调处理烟叶收购矛盾,切实维护烟农、企业和国家利益。
3、切实维护烟草专卖法,加大打击假、私、非卷烟力度,抓好烟草市场管理,促进良好的烟草市场经营环境。
4,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农业综合开发的法规、政策、规定。
5,负责全县农业综合开发后备资源调查,编制长远、中期的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的编制、审定、申报;负责县级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审批。
6,负责农业综合开发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决算、监督工作。
7.负责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招商引资、技术合作和科技培训工作。
8,负责农业综合开发的调查研究和宣传工作。负责对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现场考察、勘察设计,指导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施工;负责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质量和资金使用的督促检查;负责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竣工验收及项自建成后的宏观管护工作。
9.负责对全县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和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完成情况的综合统计工作。
3. 长效管护机制是什么意思?
是指能长期保证制度正常运行并发挥预期功能的制度体系。长效管护机制不是一劳永逸、一成不变的,它必须随着时间、条件的变化而不断丰富、发展和完善。
它有两个基本条件:
一是要有比较规范、稳定、配套的制度体系;
二是要有推动制度正常运行的“动力源”,即要有出于自身利益而积极推动和监督制度运行的组织和个体。
4. 县农业产业服务中心职责?
1、督促、协调、指导全县烟叶生产工作,抓好烟叶市场管理,全面完成市、县下达的烟叶生产及收购任务。
2、督促执行国家烟叶收购质量标准,协调处理烟叶收购矛盾,切实维护烟农、企业和国家利益。
3、切实维护烟草专卖法,加大打击假、私、非卷烟力度,抓好烟草市场管理,促进良好的烟草市场经营环境。
4,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农业综合开发的法规、政策、规定。
5,负责全县农业综合开发后备资源调查,编制长远、中期的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的编制、审定、申报;负责县级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审批。
6,负责农业综合开发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决算、监督工作。
7.负责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招商引资、技术合作和科技培训工作。
8,负责农业综合开发的调查研究和宣传工作。负责对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现场考察、勘察设计,指导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施工;负责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质量和资金使用的督促检查;负责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竣工验收及项自建成后的宏观管护工作。
9.负责对全县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和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完成情况的综合统计工作。
5. 农村工益岗什么时候成立的?
1 农村工益岗成立于1958年。2 当时,中国农村的经济、文化和卫生状况都十分落后,需要有一支专门的队伍去开展农村工作,提高农村居民的生活水平和文化素质,农村工益岗应运而生。3 农村工益岗的成立是中国农村改革开放的重要标志,也是中国农村社会和经济发展的重大事件之一。成立之后,农村工益岗的队员们在农村开展了大量的工作,如农业技术推广、卫生防疫、文化教育等,为中国农村的发展做出了杰出的贡献。
6. 长效管护机制是什么意思?
是指能长期保证制度正常运行并发挥预期功能的制度体系。长效管护机制不是一劳永逸、一成不变的,它必须随着时间、条件的变化而不断丰富、发展和完善。
它有两个基本条件:
一是要有比较规范、稳定、配套的制度体系;
二是要有推动制度正常运行的“动力源”,即要有出于自身利益而积极推动和监督制度运行的组织和个体。
7. 农村工益岗什么时候成立的?
1 农村工益岗成立于1958年。2 当时,中国农村的经济、文化和卫生状况都十分落后,需要有一支专门的队伍去开展农村工作,提高农村居民的生活水平和文化素质,农村工益岗应运而生。3 农村工益岗的成立是中国农村改革开放的重要标志,也是中国农村社会和经济发展的重大事件之一。成立之后,农村工益岗的队员们在农村开展了大量的工作,如农业技术推广、卫生防疫、文化教育等,为中国农村的发展做出了杰出的贡献。
8. 农村工益岗什么时候成立的?
1 农村工益岗成立于1958年。2 当时,中国农村的经济、文化和卫生状况都十分落后,需要有一支专门的队伍去开展农村工作,提高农村居民的生活水平和文化素质,农村工益岗应运而生。3 农村工益岗的成立是中国农村改革开放的重要标志,也是中国农村社会和经济发展的重大事件之一。成立之后,农村工益岗的队员们在农村开展了大量的工作,如农业技术推广、卫生防疫、文化教育等,为中国农村的发展做出了杰出的贡献。
9. 农村工益岗什么时候成立的?
1 农村工益岗成立于1958年。2 当时,中国农村的经济、文化和卫生状况都十分落后,需要有一支专门的队伍去开展农村工作,提高农村居民的生活水平和文化素质,农村工益岗应运而生。3 农村工益岗的成立是中国农村改革开放的重要标志,也是中国农村社会和经济发展的重大事件之一。成立之后,农村工益岗的队员们在农村开展了大量的工作,如农业技术推广、卫生防疫、文化教育等,为中国农村的发展做出了杰出的贡献。
10. 产业项目扶持标准?
一、扶持原则
按照逐年缩减产业到户资金比例、壮大集体经济发展,脱贫攻坚工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工作要求,支持脱贫户(含边缘易致贫户)自身发展,支持有条件有能力的脱贫户(含边缘易致贫户)根据自身条件和个人意愿,自主发展特色产业;对无劳动能力或劳动力不足、无法自主发展产业的脱贫户(含边缘易致贫户),可采取经营性托管、承包式托管、租赁式托管等方式,由能人大户、龙头企业带动发展特色产业;脱贫户(含边缘易致贫户)也可将产业扶贫补助资金作为股金,选择投向产业形态优、经济效益好、市场风险小的乐于扶贫助困且诚信守约的龙头企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建立和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实现股份到户,权益到户。
二、扶持对象
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内自主自愿发展增收产业项目的脱贫户(含边缘易致贫户)或者村集体经济组织。
三、扶持内容
围绕培育和壮大特色优势产业,支持扶持对象发展种植业、养殖业、林业、农副产品加工业、休闲农(林)业、传统手工业和乡村旅游业;支持脱贫村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四、扶持标准及要求
根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脱贫户(含边缘易致贫户)同时发展几类产业项目的可以累计计算,每户补助上限不超过 12000 元。
(一)产业到户类项目(共4类)
1.养殖业扶持标准:对当年新增项目按照扶持标准予以扶持,对往年存栏的养殖项目不予扶持。
(1)肉猪养殖项目:600 元/头
(2)肉羊养殖项目:500 元/只
(3)奶山羊养殖项目:2500 元/只
(4)肉牛养殖项目:4500 元/头
(5)肉驴养殖项目:4500 元/头
(6)蜜蜂养殖项目:200 元/箱
2.林果业扶持标准:新建类项目须栽植2年以上矮化苗木,栽植后2年可见效,不按标准建园的不予扶持;管理类项目中,对已享受4年扶持的老园不再继续扶持(具体以省办系统中标注的享受产业补助年度时间为准)。
(1)苹果园管理项目:1500 元/亩
(2)新建苹果园项目:1000 元/亩
(3)梨园管理项目:1500 元/亩
(4)新建梨园项目:1000 元/亩
(5)枣园管理项目:1500 元/亩
(6)新建枣园项目:1000 元/亩
(7)桃园管理项目:500 元/亩
(8)新建桃园项目:200 元/亩
(9)核桃园管理项目:500 元/亩
(10)新建核桃园项目:200 元/亩
(11)花椒园管理项目:400 元/亩
(12)新建花椒园项目:400 元/亩
(13)新建速生杨栽植项目:1000 元/亩
3.种植业扶持标准:
(1)中药材种植项目:800 元/亩
(2)大棚果蔬建设项目:8000 元/棚
(3)烤烟种植项目:400 元/亩
(4)黄花菜栽植项目:800 元/亩
(5)杭白菊种植项目:1000 元/亩
(6)其他经济作物种植项目:400 元/亩
4.其他产业项目扶持标准:
自主创业项目:10000 元/个
(二)新建村集体产业园
以村为单位或者几个村联建的产业园,扶持的项目为苹果、梨。要求栽植2年以上生矮化苗木,栽植后2年可见效,有隔架、滴灌、防雹网等现代设施,亩均扶持标准不超过12000元,不足部分由市农业农村局、水利局争取行业配套资金进行扶持,实行社会公开招标建设,由托管公司或者专业大户经营。由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制定建园标准,财政局、乡村振兴局负责监管资金运行,不按标准建园的坚决不予扶持。
(三)村集体“一村一园”
由市农业农村局制定管护标准和措施、操作规程,财政局、农业农村局负责验收,验收合格后由农业农村局拨付扶持资金至各镇财政所,按照托管生产进度进行验收发放,未达到管护标准的不予扶持。
村集体“一村一园”管护项目:1500元/亩
(四)统建托管园:
由各镇(街道)村与户下签订托管协议,市财政局、农业农村局负责验收,验收合格后由乡村振兴局将扶持资金拨付至各镇(街道)财政所,按照托管生产进度进行验收发放,未达到管护标准的不予扶持。资金来源为各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统建托园管护项目:1500元/亩
五、资金发放程序
(一)到户资金发放程序
1.项目申报。由脱贫户(含边缘易致贫户)自愿提出申请,村委会审核汇总,各镇(街道)复审的程序申报。市乡村振兴局收到各镇(街道)的正式申报文件后择优审批立项,会同财政局联合上报咸阳市乡村振兴局、财政局备案。
2.项目验收。各镇(街道)组织“四支队伍”对各村扶贫产业项目验收,以村为单位,逐户、逐产业进行验收,并规范填写《彬州市脱贫户生产发展项目验收表》,当场公示验收结果。验收合格的贫困户准予兑付产业发展资金,验收不合格的责令限期整改。
3.资金拨付。由各镇(街道)负责,根据验收结果将产业扶持资金拨付到脱贫户惠民一折通。
4.验收备案。由各镇(街道)负责,9 月底前将项目自查自验报告以正式文件报市乡村振兴局备案。
(二)新建产业园资金拨付程序
1.项目申报。由项目所在村征集脱贫户(含边缘易致贫户)产业发展项目意愿,审核汇总后,报各镇(街道)复审,各镇(街道)审核后上报市农业农村局,由农业农村局择优审批立项,会同财政局联合报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备案。
2.项目验收。各镇(街道)组织“四支队伍”对各村产业扶贫项目验收,以村为单位,逐园进行验收,并规范填写《彬州市产业园项目验收表》,当场公示验收结果。验收合格的准予兑付产业园补助资金,验收不合格的责令限期整改。
3.资金拨付。由各镇(街道)负责,根据验收结果将产业扶持资金拨付到各产业园。
4.验收备案。由各镇(街道)负责,9 月底前将项目自查自验结果以正式文件报市农业农村局备案,由农业农村局会同财政局对项目进行复验。
(三)“一村一园”、统建托管园资金拨付程序
1.项目申报。各村根据“一村一园”和“统建托管园”建设情况向各镇(街道)上报申请立项报告,各镇(街道)审核后上报市农业农村局,农业农村局择优审批立项,会同市财政局按照资金类型联合上报备案。
2.项目验收。各镇(街道)组织“四支队伍”对各村“一村一园”及“统建托管园”项目实施情况逐园进行验收,并规范填写《彬州市“一村一园”项目验收表》、《彬州市“统建托管园”项目验收表》,当场公示验收结果。验收合格的准予兑付补助资金,验收不合格的责令限期整改。
3.资金拨付。由各镇(街道)负责,根据验收结果将补助资金拨付到各产业园。
4.验收备案。由各镇(街道)负责,9 月底前将项目自查自验结果以正式文件报市农业农村局备案,由农业农村局会同财政局对项目进行复验。
六、本通知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发文前备案的所有扶贫产业项目扶持标准一律不予重新调整
11. 县农业产业服务中心职责?
1、督促、协调、指导全县烟叶生产工作,抓好烟叶市场管理,全面完成市、县下达的烟叶生产及收购任务。
2、督促执行国家烟叶收购质量标准,协调处理烟叶收购矛盾,切实维护烟农、企业和国家利益。
3、切实维护烟草专卖法,加大打击假、私、非卷烟力度,抓好烟草市场管理,促进良好的烟草市场经营环境。
4,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农业综合开发的法规、政策、规定。
5,负责全县农业综合开发后备资源调查,编制长远、中期的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的编制、审定、申报;负责县级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审批。
6,负责农业综合开发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决算、监督工作。
7.负责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招商引资、技术合作和科技培训工作。
8,负责农业综合开发的调查研究和宣传工作。负责对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现场考察、勘察设计,指导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施工;负责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质量和资金使用的督促检查;负责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竣工验收及项自建成后的宏观管护工作。
9.负责对全县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和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完成情况的综合统计工作。
12. 2017年农业一号文件?
中共中央 国务院
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若干意见
(2016年12月31日)
经过多年不懈努力,我国农业农村发展不断迈上新台阶,已进入新的历史阶段。农业的主要矛盾由总量不足转变为结构性矛盾,突出表现为阶段性供过于求和供给不足并存,矛盾的主要方面在供给侧。近几年,我国在农业转方式、调结构、促改革等方面进行积极探索,为进一步推进农业转型升级打下一定基础,但农产品供求结构失衡、要素配置不合理、资源环境压力大、农民收入持续增长乏力等问题仍很突出,增加产量与提升品质、成本攀升与价格低迷、库存高企与销售不畅、小生产与大市场、国内外价格倒挂等矛盾亟待破解。必须顺应新形势新要求,坚持问题导向,调整工作重心,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开创农业现代化建设新局面。
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在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基础上,紧紧围绕市场需求变化,以增加农民收入、保障有效供给为主要目标,以提高农业供给质量为主攻方向,以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为根本途径,优化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劳动生产率,促进农业农村发展由过度依赖资源消耗、主要满足量的需求,向追求绿色生态可持续、更加注重满足质的需求转变。
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一个长期过程,处理好政府和市场关系、协调好各方面利益,面临许多重大考验。必须直面困难和挑战,坚定不移推进改革,勇于承受改革阵痛,尽力降低改革成本,积极防范改革风险,确保粮食生产能力不降低、农民增收势头不逆转、农村稳定不出问题。
2017年农业农村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新发展理念,协调推进农业现代化与新型城镇化,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增绿,加强科技创新引领,加快结构调整步伐,加大农村改革力度,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取得新的进展,力争农村全面小康建设迈出更大步伐。
一、优化产品产业结构,着力推进农业提质增效
1.统筹调整粮经饲种植结构。按照稳粮、优经、扩饲的要求,加快构建粮经饲协调发展的三元种植结构。粮食作物要稳定水稻、小麦生产,确保口粮绝对安全,重点发展优质稻米和强筋弱筋小麦,继续调减非优势区籽粒玉米,增加优质食用大豆、薯类、杂粮杂豆等。经济作物要优化品种品质和区域布局,巩固主产区棉花、油料、糖料生产,促进园艺作物增值增效。饲料作物要扩大种植面积,发展青贮玉米、苜蓿等优质牧草,大力培育现代饲草料产业体系。加快北方农牧交错带结构调整,形成以养带种、牧林农复合、草果菜结合的种植结构。继续开展粮改饲、粮改豆补贴试点。
2.发展规模高效养殖业。稳定生猪生产,优化南方水网地区生猪养殖区域布局,引导产能向环境容量大的地区和玉米主产区转移。加快品种改良,大力发展牛羊等草食畜牧业。全面振兴奶业,重点支持适度规模的家庭牧场,引导扩大生鲜乳消费,严格执行复原乳标识制度,培育国产优质品牌。合理确定湖泊水库等内陆水域养殖规模,推动水产养殖减量增效。推进稻田综合种养和低洼盐碱地养殖。完善江河湖海限捕、禁捕时限和区域,率先在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实现全面禁捕。科学有序开发滩涂资源。支持集约化海水健康养殖,发展现代化海洋牧场,加强区域协同保护,合理控制近海捕捞。积极发展远洋渔业。建立海洋渔业资源总量管理制度,规范各类渔业用海活动,支持渔民减船转产。
3.做大做强优势特色产业。实施优势特色农业提质增效行动计划,促进杂粮杂豆、蔬菜瓜果、茶叶蚕桑、花卉苗木、食用菌、中药材和特色养殖等产业提档升级,把地方土特产和小品种做成带动农民增收的大产业。大力发展木本粮油等特色经济林、珍贵树种用材林、花卉竹藤、森林食品等绿色产业。实施森林生态标志产品建设工程。开展特色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建设一批地理标志农产品和原产地保护基地。推进区域农产品公用品牌建设,支持地方以优势企业和行业协会为依托打造区域特色品牌,引入现代要素改造提升传统名优品牌。
4.进一步优化农业区域布局。以主体功能区规划和优势农产品布局规划为依托,科学合理划定稻谷、小麦、玉米粮食生产功能区和大豆、棉花、油菜籽、糖料蔗、天然橡胶等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功能区和保护区内地块全部建档立册、上图入库,实现信息化精准化管理。抓紧研究制定功能区和保护区建设标准,完善激励机制和支持政策,层层落实建设管护主体责任。制定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规划,建立评价标准和技术支撑体系,鼓励各地争创园艺产品、畜产品、水产品、林特产品等特色农产品优势区。
5.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水平。坚持质量兴农,实施农业标准化战略,突出优质、安全、绿色导向,健全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标准体系。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申请“三品一标”认证,推进农产品商标注册便利化,强化品牌保护。引导企业争取国际有机农产品认证,加快提升国内绿色、有机农产品认证的权威性和影响力。切实加强产地环境保护和源头治理,推行农业良好生产规范,推广生产记录台账制度,严格执行农业投入品生产销售使用有关规定。深入开展农兽药残留超标特别是养殖业滥用抗生素治理,严厉打击违禁超限量使用农兽药、非法添加和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行为。健全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强化风险分级管理和属地责任,加大抽检监测力度。建立全程可追溯、互联共享的追溯监管综合服务平台。鼓励生产经营主体投保食品安全责任险。抓紧修订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6.积极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通过经营权流转、股份合作、代耕代种、土地托管等多种方式,加快发展土地流转型、服务带动型等多种形式规模经营。积极引导农民在自愿基础上,通过村组内互换并地等方式,实现按户连片耕种。完善家庭农场认定办法,扶持规模适度的家庭农场。加强农民合作社规范化建设,积极发展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总结推广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试点经验,扶持培育农机作业、农田灌排、统防统治、烘干仓储等经营性服务组织。支持供销、邮政、农机等系统发挥为农服务综合平台作用,促进传统农资流通网点向现代农资综合服务商转型。鼓励地方探索土地流转履约保证保险。研究建立农业适度规模经营评价指标体系,引导规模经营健康发展。
7.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以规模化种养基地为基础,依托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带动,聚集现代生产要素,建设“生产+加工+科技”的现代农业产业园,发挥技术集成、产业融合、创业平台、核心辐射等功能作用。科学制定产业园规划,统筹布局生产、加工、物流、研发、示范、服务等功能板块。鼓励地方统筹使用高标准农田建设、农业综合开发、现代农业生产发展等相关项目资金,集中建设产业园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体系。吸引龙头企业和科研机构建设运营产业园,发展设施农业、精准农业、精深加工、现代营销,带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户专业化、标准化、集约化生产,推动农业全环节升级、全链条增值。鼓励农户和返乡下乡人员通过订单农业、股份合作、入园创业就业等多种方式,参与建设,分享收益。
8.创造良好农产品国际贸易环境。统筹利用国际市场,优化国内农产品供给结构,健全公平竞争的农产品进口市场环境。健全农产品贸易反补贴、反倾销和保障措施法律法规,依法对进口农产品开展贸易救济调查。鼓励扩大优势农产品出口,加大海外推介力度。加强农业对外合作,推动农业走出去。以“一带一路”沿线及周边国家和地区为重点,支持农业企业开展跨国经营,建立境外生产基地和加工、仓储物流设施,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企业大集团。积极参与国际贸易规则和国际标准的制定修订,推进农产品认证结果互认工作。深入开展农产品反走私综合治理,实施专项打击行动。
13. 产业项目扶持标准?
一、扶持原则
按照逐年缩减产业到户资金比例、壮大集体经济发展,脱贫攻坚工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工作要求,支持脱贫户(含边缘易致贫户)自身发展,支持有条件有能力的脱贫户(含边缘易致贫户)根据自身条件和个人意愿,自主发展特色产业;对无劳动能力或劳动力不足、无法自主发展产业的脱贫户(含边缘易致贫户),可采取经营性托管、承包式托管、租赁式托管等方式,由能人大户、龙头企业带动发展特色产业;脱贫户(含边缘易致贫户)也可将产业扶贫补助资金作为股金,选择投向产业形态优、经济效益好、市场风险小的乐于扶贫助困且诚信守约的龙头企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建立和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实现股份到户,权益到户。
二、扶持对象
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内自主自愿发展增收产业项目的脱贫户(含边缘易致贫户)或者村集体经济组织。
三、扶持内容
围绕培育和壮大特色优势产业,支持扶持对象发展种植业、养殖业、林业、农副产品加工业、休闲农(林)业、传统手工业和乡村旅游业;支持脱贫村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四、扶持标准及要求
根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脱贫户(含边缘易致贫户)同时发展几类产业项目的可以累计计算,每户补助上限不超过 12000 元。
(一)产业到户类项目(共4类)
1.养殖业扶持标准:对当年新增项目按照扶持标准予以扶持,对往年存栏的养殖项目不予扶持。
(1)肉猪养殖项目:600 元/头
(2)肉羊养殖项目:500 元/只
(3)奶山羊养殖项目:2500 元/只
(4)肉牛养殖项目:4500 元/头
(5)肉驴养殖项目:4500 元/头
(6)蜜蜂养殖项目:200 元/箱
2.林果业扶持标准:新建类项目须栽植2年以上矮化苗木,栽植后2年可见效,不按标准建园的不予扶持;管理类项目中,对已享受4年扶持的老园不再继续扶持(具体以省办系统中标注的享受产业补助年度时间为准)。
(1)苹果园管理项目:1500 元/亩
(2)新建苹果园项目:1000 元/亩
(3)梨园管理项目:1500 元/亩
(4)新建梨园项目:1000 元/亩
(5)枣园管理项目:1500 元/亩
(6)新建枣园项目:1000 元/亩
(7)桃园管理项目:500 元/亩
(8)新建桃园项目:200 元/亩
(9)核桃园管理项目:500 元/亩
(10)新建核桃园项目:200 元/亩
(11)花椒园管理项目:400 元/亩
(12)新建花椒园项目:400 元/亩
(13)新建速生杨栽植项目:1000 元/亩
3.种植业扶持标准:
(1)中药材种植项目:800 元/亩
(2)大棚果蔬建设项目:8000 元/棚
(3)烤烟种植项目:400 元/亩
(4)黄花菜栽植项目:800 元/亩
(5)杭白菊种植项目:1000 元/亩
(6)其他经济作物种植项目:400 元/亩
4.其他产业项目扶持标准:
自主创业项目:10000 元/个
(二)新建村集体产业园
以村为单位或者几个村联建的产业园,扶持的项目为苹果、梨。要求栽植2年以上生矮化苗木,栽植后2年可见效,有隔架、滴灌、防雹网等现代设施,亩均扶持标准不超过12000元,不足部分由市农业农村局、水利局争取行业配套资金进行扶持,实行社会公开招标建设,由托管公司或者专业大户经营。由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制定建园标准,财政局、乡村振兴局负责监管资金运行,不按标准建园的坚决不予扶持。
(三)村集体“一村一园”
由市农业农村局制定管护标准和措施、操作规程,财政局、农业农村局负责验收,验收合格后由农业农村局拨付扶持资金至各镇财政所,按照托管生产进度进行验收发放,未达到管护标准的不予扶持。
村集体“一村一园”管护项目:1500元/亩
(四)统建托管园:
由各镇(街道)村与户下签订托管协议,市财政局、农业农村局负责验收,验收合格后由乡村振兴局将扶持资金拨付至各镇(街道)财政所,按照托管生产进度进行验收发放,未达到管护标准的不予扶持。资金来源为各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统建托园管护项目:1500元/亩
五、资金发放程序
(一)到户资金发放程序
1.项目申报。由脱贫户(含边缘易致贫户)自愿提出申请,村委会审核汇总,各镇(街道)复审的程序申报。市乡村振兴局收到各镇(街道)的正式申报文件后择优审批立项,会同财政局联合上报咸阳市乡村振兴局、财政局备案。
2.项目验收。各镇(街道)组织“四支队伍”对各村扶贫产业项目验收,以村为单位,逐户、逐产业进行验收,并规范填写《彬州市脱贫户生产发展项目验收表》,当场公示验收结果。验收合格的贫困户准予兑付产业发展资金,验收不合格的责令限期整改。
3.资金拨付。由各镇(街道)负责,根据验收结果将产业扶持资金拨付到脱贫户惠民一折通。
4.验收备案。由各镇(街道)负责,9 月底前将项目自查自验报告以正式文件报市乡村振兴局备案。
(二)新建产业园资金拨付程序
1.项目申报。由项目所在村征集脱贫户(含边缘易致贫户)产业发展项目意愿,审核汇总后,报各镇(街道)复审,各镇(街道)审核后上报市农业农村局,由农业农村局择优审批立项,会同财政局联合报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备案。
2.项目验收。各镇(街道)组织“四支队伍”对各村产业扶贫项目验收,以村为单位,逐园进行验收,并规范填写《彬州市产业园项目验收表》,当场公示验收结果。验收合格的准予兑付产业园补助资金,验收不合格的责令限期整改。
3.资金拨付。由各镇(街道)负责,根据验收结果将产业扶持资金拨付到各产业园。
4.验收备案。由各镇(街道)负责,9 月底前将项目自查自验结果以正式文件报市农业农村局备案,由农业农村局会同财政局对项目进行复验。
(三)“一村一园”、统建托管园资金拨付程序
1.项目申报。各村根据“一村一园”和“统建托管园”建设情况向各镇(街道)上报申请立项报告,各镇(街道)审核后上报市农业农村局,农业农村局择优审批立项,会同市财政局按照资金类型联合上报备案。
2.项目验收。各镇(街道)组织“四支队伍”对各村“一村一园”及“统建托管园”项目实施情况逐园进行验收,并规范填写《彬州市“一村一园”项目验收表》、《彬州市“统建托管园”项目验收表》,当场公示验收结果。验收合格的准予兑付补助资金,验收不合格的责令限期整改。
3.资金拨付。由各镇(街道)负责,根据验收结果将补助资金拨付到各产业园。
4.验收备案。由各镇(街道)负责,9 月底前将项目自查自验结果以正式文件报市农业农村局备案,由农业农村局会同财政局对项目进行复验。
六、本通知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发文前备案的所有扶贫产业项目扶持标准一律不予重新调整
14. 产业项目扶持标准?
一、扶持原则
按照逐年缩减产业到户资金比例、壮大集体经济发展,脱贫攻坚工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工作要求,支持脱贫户(含边缘易致贫户)自身发展,支持有条件有能力的脱贫户(含边缘易致贫户)根据自身条件和个人意愿,自主发展特色产业;对无劳动能力或劳动力不足、无法自主发展产业的脱贫户(含边缘易致贫户),可采取经营性托管、承包式托管、租赁式托管等方式,由能人大户、龙头企业带动发展特色产业;脱贫户(含边缘易致贫户)也可将产业扶贫补助资金作为股金,选择投向产业形态优、经济效益好、市场风险小的乐于扶贫助困且诚信守约的龙头企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建立和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实现股份到户,权益到户。
二、扶持对象
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内自主自愿发展增收产业项目的脱贫户(含边缘易致贫户)或者村集体经济组织。
三、扶持内容
围绕培育和壮大特色优势产业,支持扶持对象发展种植业、养殖业、林业、农副产品加工业、休闲农(林)业、传统手工业和乡村旅游业;支持脱贫村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四、扶持标准及要求
根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脱贫户(含边缘易致贫户)同时发展几类产业项目的可以累计计算,每户补助上限不超过 12000 元。
(一)产业到户类项目(共4类)
1.养殖业扶持标准:对当年新增项目按照扶持标准予以扶持,对往年存栏的养殖项目不予扶持。
(1)肉猪养殖项目:600 元/头
(2)肉羊养殖项目:500 元/只
(3)奶山羊养殖项目:2500 元/只
(4)肉牛养殖项目:4500 元/头
(5)肉驴养殖项目:4500 元/头
(6)蜜蜂养殖项目:200 元/箱
2.林果业扶持标准:新建类项目须栽植2年以上矮化苗木,栽植后2年可见效,不按标准建园的不予扶持;管理类项目中,对已享受4年扶持的老园不再继续扶持(具体以省办系统中标注的享受产业补助年度时间为准)。
(1)苹果园管理项目:1500 元/亩
(2)新建苹果园项目:1000 元/亩
(3)梨园管理项目:1500 元/亩
(4)新建梨园项目:1000 元/亩
(5)枣园管理项目:1500 元/亩
(6)新建枣园项目:1000 元/亩
(7)桃园管理项目:500 元/亩
(8)新建桃园项目:200 元/亩
(9)核桃园管理项目:500 元/亩
(10)新建核桃园项目:200 元/亩
(11)花椒园管理项目:400 元/亩
(12)新建花椒园项目:400 元/亩
(13)新建速生杨栽植项目:1000 元/亩
3.种植业扶持标准:
(1)中药材种植项目:800 元/亩
(2)大棚果蔬建设项目:8000 元/棚
(3)烤烟种植项目:400 元/亩
(4)黄花菜栽植项目:800 元/亩
(5)杭白菊种植项目:1000 元/亩
(6)其他经济作物种植项目:400 元/亩
4.其他产业项目扶持标准:
自主创业项目:10000 元/个
(二)新建村集体产业园
以村为单位或者几个村联建的产业园,扶持的项目为苹果、梨。要求栽植2年以上生矮化苗木,栽植后2年可见效,有隔架、滴灌、防雹网等现代设施,亩均扶持标准不超过12000元,不足部分由市农业农村局、水利局争取行业配套资金进行扶持,实行社会公开招标建设,由托管公司或者专业大户经营。由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制定建园标准,财政局、乡村振兴局负责监管资金运行,不按标准建园的坚决不予扶持。
(三)村集体“一村一园”
由市农业农村局制定管护标准和措施、操作规程,财政局、农业农村局负责验收,验收合格后由农业农村局拨付扶持资金至各镇财政所,按照托管生产进度进行验收发放,未达到管护标准的不予扶持。
村集体“一村一园”管护项目:1500元/亩
(四)统建托管园:
由各镇(街道)村与户下签订托管协议,市财政局、农业农村局负责验收,验收合格后由乡村振兴局将扶持资金拨付至各镇(街道)财政所,按照托管生产进度进行验收发放,未达到管护标准的不予扶持。资金来源为各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统建托园管护项目:1500元/亩
五、资金发放程序
(一)到户资金发放程序
1.项目申报。由脱贫户(含边缘易致贫户)自愿提出申请,村委会审核汇总,各镇(街道)复审的程序申报。市乡村振兴局收到各镇(街道)的正式申报文件后择优审批立项,会同财政局联合上报咸阳市乡村振兴局、财政局备案。
2.项目验收。各镇(街道)组织“四支队伍”对各村扶贫产业项目验收,以村为单位,逐户、逐产业进行验收,并规范填写《彬州市脱贫户生产发展项目验收表》,当场公示验收结果。验收合格的贫困户准予兑付产业发展资金,验收不合格的责令限期整改。
3.资金拨付。由各镇(街道)负责,根据验收结果将产业扶持资金拨付到脱贫户惠民一折通。
4.验收备案。由各镇(街道)负责,9 月底前将项目自查自验报告以正式文件报市乡村振兴局备案。
(二)新建产业园资金拨付程序
1.项目申报。由项目所在村征集脱贫户(含边缘易致贫户)产业发展项目意愿,审核汇总后,报各镇(街道)复审,各镇(街道)审核后上报市农业农村局,由农业农村局择优审批立项,会同财政局联合报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备案。
2.项目验收。各镇(街道)组织“四支队伍”对各村产业扶贫项目验收,以村为单位,逐园进行验收,并规范填写《彬州市产业园项目验收表》,当场公示验收结果。验收合格的准予兑付产业园补助资金,验收不合格的责令限期整改。
3.资金拨付。由各镇(街道)负责,根据验收结果将产业扶持资金拨付到各产业园。
4.验收备案。由各镇(街道)负责,9 月底前将项目自查自验结果以正式文件报市农业农村局备案,由农业农村局会同财政局对项目进行复验。
(三)“一村一园”、统建托管园资金拨付程序
1.项目申报。各村根据“一村一园”和“统建托管园”建设情况向各镇(街道)上报申请立项报告,各镇(街道)审核后上报市农业农村局,农业农村局择优审批立项,会同市财政局按照资金类型联合上报备案。
2.项目验收。各镇(街道)组织“四支队伍”对各村“一村一园”及“统建托管园”项目实施情况逐园进行验收,并规范填写《彬州市“一村一园”项目验收表》、《彬州市“统建托管园”项目验收表》,当场公示验收结果。验收合格的准予兑付补助资金,验收不合格的责令限期整改。
3.资金拨付。由各镇(街道)负责,根据验收结果将补助资金拨付到各产业园。
4.验收备案。由各镇(街道)负责,9 月底前将项目自查自验结果以正式文件报市农业农村局备案,由农业农村局会同财政局对项目进行复验。
六、本通知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发文前备案的所有扶贫产业项目扶持标准一律不予重新调整
15. 产业项目扶持标准?
一、扶持原则
按照逐年缩减产业到户资金比例、壮大集体经济发展,脱贫攻坚工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工作要求,支持脱贫户(含边缘易致贫户)自身发展,支持有条件有能力的脱贫户(含边缘易致贫户)根据自身条件和个人意愿,自主发展特色产业;对无劳动能力或劳动力不足、无法自主发展产业的脱贫户(含边缘易致贫户),可采取经营性托管、承包式托管、租赁式托管等方式,由能人大户、龙头企业带动发展特色产业;脱贫户(含边缘易致贫户)也可将产业扶贫补助资金作为股金,选择投向产业形态优、经济效益好、市场风险小的乐于扶贫助困且诚信守约的龙头企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建立和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实现股份到户,权益到户。
二、扶持对象
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内自主自愿发展增收产业项目的脱贫户(含边缘易致贫户)或者村集体经济组织。
三、扶持内容
围绕培育和壮大特色优势产业,支持扶持对象发展种植业、养殖业、林业、农副产品加工业、休闲农(林)业、传统手工业和乡村旅游业;支持脱贫村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四、扶持标准及要求
根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脱贫户(含边缘易致贫户)同时发展几类产业项目的可以累计计算,每户补助上限不超过 12000 元。
(一)产业到户类项目(共4类)
1.养殖业扶持标准:对当年新增项目按照扶持标准予以扶持,对往年存栏的养殖项目不予扶持。
(1)肉猪养殖项目:600 元/头
(2)肉羊养殖项目:500 元/只
(3)奶山羊养殖项目:2500 元/只
(4)肉牛养殖项目:4500 元/头
(5)肉驴养殖项目:4500 元/头
(6)蜜蜂养殖项目:200 元/箱
2.林果业扶持标准:新建类项目须栽植2年以上矮化苗木,栽植后2年可见效,不按标准建园的不予扶持;管理类项目中,对已享受4年扶持的老园不再继续扶持(具体以省办系统中标注的享受产业补助年度时间为准)。
(1)苹果园管理项目:1500 元/亩
(2)新建苹果园项目:1000 元/亩
(3)梨园管理项目:1500 元/亩
(4)新建梨园项目:1000 元/亩
(5)枣园管理项目:1500 元/亩
(6)新建枣园项目:1000 元/亩
(7)桃园管理项目:500 元/亩
(8)新建桃园项目:200 元/亩
(9)核桃园管理项目:500 元/亩
(10)新建核桃园项目:200 元/亩
(11)花椒园管理项目:400 元/亩
(12)新建花椒园项目:400 元/亩
(13)新建速生杨栽植项目:1000 元/亩
3.种植业扶持标准:
(1)中药材种植项目:800 元/亩
(2)大棚果蔬建设项目:8000 元/棚
(3)烤烟种植项目:400 元/亩
(4)黄花菜栽植项目:800 元/亩
(5)杭白菊种植项目:1000 元/亩
(6)其他经济作物种植项目:400 元/亩
4.其他产业项目扶持标准:
自主创业项目:10000 元/个
(二)新建村集体产业园
以村为单位或者几个村联建的产业园,扶持的项目为苹果、梨。要求栽植2年以上生矮化苗木,栽植后2年可见效,有隔架、滴灌、防雹网等现代设施,亩均扶持标准不超过12000元,不足部分由市农业农村局、水利局争取行业配套资金进行扶持,实行社会公开招标建设,由托管公司或者专业大户经营。由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制定建园标准,财政局、乡村振兴局负责监管资金运行,不按标准建园的坚决不予扶持。
(三)村集体“一村一园”
由市农业农村局制定管护标准和措施、操作规程,财政局、农业农村局负责验收,验收合格后由农业农村局拨付扶持资金至各镇财政所,按照托管生产进度进行验收发放,未达到管护标准的不予扶持。
村集体“一村一园”管护项目:1500元/亩
(四)统建托管园:
由各镇(街道)村与户下签订托管协议,市财政局、农业农村局负责验收,验收合格后由乡村振兴局将扶持资金拨付至各镇(街道)财政所,按照托管生产进度进行验收发放,未达到管护标准的不予扶持。资金来源为各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统建托园管护项目:1500元/亩
五、资金发放程序
(一)到户资金发放程序
1.项目申报。由脱贫户(含边缘易致贫户)自愿提出申请,村委会审核汇总,各镇(街道)复审的程序申报。市乡村振兴局收到各镇(街道)的正式申报文件后择优审批立项,会同财政局联合上报咸阳市乡村振兴局、财政局备案。
2.项目验收。各镇(街道)组织“四支队伍”对各村扶贫产业项目验收,以村为单位,逐户、逐产业进行验收,并规范填写《彬州市脱贫户生产发展项目验收表》,当场公示验收结果。验收合格的贫困户准予兑付产业发展资金,验收不合格的责令限期整改。
3.资金拨付。由各镇(街道)负责,根据验收结果将产业扶持资金拨付到脱贫户惠民一折通。
4.验收备案。由各镇(街道)负责,9 月底前将项目自查自验报告以正式文件报市乡村振兴局备案。
(二)新建产业园资金拨付程序
1.项目申报。由项目所在村征集脱贫户(含边缘易致贫户)产业发展项目意愿,审核汇总后,报各镇(街道)复审,各镇(街道)审核后上报市农业农村局,由农业农村局择优审批立项,会同财政局联合报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备案。
2.项目验收。各镇(街道)组织“四支队伍”对各村产业扶贫项目验收,以村为单位,逐园进行验收,并规范填写《彬州市产业园项目验收表》,当场公示验收结果。验收合格的准予兑付产业园补助资金,验收不合格的责令限期整改。
3.资金拨付。由各镇(街道)负责,根据验收结果将产业扶持资金拨付到各产业园。
4.验收备案。由各镇(街道)负责,9 月底前将项目自查自验结果以正式文件报市农业农村局备案,由农业农村局会同财政局对项目进行复验。
(三)“一村一园”、统建托管园资金拨付程序
1.项目申报。各村根据“一村一园”和“统建托管园”建设情况向各镇(街道)上报申请立项报告,各镇(街道)审核后上报市农业农村局,农业农村局择优审批立项,会同市财政局按照资金类型联合上报备案。
2.项目验收。各镇(街道)组织“四支队伍”对各村“一村一园”及“统建托管园”项目实施情况逐园进行验收,并规范填写《彬州市“一村一园”项目验收表》、《彬州市“统建托管园”项目验收表》,当场公示验收结果。验收合格的准予兑付补助资金,验收不合格的责令限期整改。
3.资金拨付。由各镇(街道)负责,根据验收结果将补助资金拨付到各产业园。
4.验收备案。由各镇(街道)负责,9 月底前将项目自查自验结果以正式文件报市农业农村局备案,由农业农村局会同财政局对项目进行复验。
六、本通知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发文前备案的所有扶贫产业项目扶持标准一律不予重新调整
16. 2017年农业一号文件?
中共中央 国务院
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若干意见
(2016年12月31日)
经过多年不懈努力,我国农业农村发展不断迈上新台阶,已进入新的历史阶段。农业的主要矛盾由总量不足转变为结构性矛盾,突出表现为阶段性供过于求和供给不足并存,矛盾的主要方面在供给侧。近几年,我国在农业转方式、调结构、促改革等方面进行积极探索,为进一步推进农业转型升级打下一定基础,但农产品供求结构失衡、要素配置不合理、资源环境压力大、农民收入持续增长乏力等问题仍很突出,增加产量与提升品质、成本攀升与价格低迷、库存高企与销售不畅、小生产与大市场、国内外价格倒挂等矛盾亟待破解。必须顺应新形势新要求,坚持问题导向,调整工作重心,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开创农业现代化建设新局面。
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在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基础上,紧紧围绕市场需求变化,以增加农民收入、保障有效供给为主要目标,以提高农业供给质量为主攻方向,以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为根本途径,优化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劳动生产率,促进农业农村发展由过度依赖资源消耗、主要满足量的需求,向追求绿色生态可持续、更加注重满足质的需求转变。
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一个长期过程,处理好政府和市场关系、协调好各方面利益,面临许多重大考验。必须直面困难和挑战,坚定不移推进改革,勇于承受改革阵痛,尽力降低改革成本,积极防范改革风险,确保粮食生产能力不降低、农民增收势头不逆转、农村稳定不出问题。
2017年农业农村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新发展理念,协调推进农业现代化与新型城镇化,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增绿,加强科技创新引领,加快结构调整步伐,加大农村改革力度,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取得新的进展,力争农村全面小康建设迈出更大步伐。
一、优化产品产业结构,着力推进农业提质增效
1.统筹调整粮经饲种植结构。按照稳粮、优经、扩饲的要求,加快构建粮经饲协调发展的三元种植结构。粮食作物要稳定水稻、小麦生产,确保口粮绝对安全,重点发展优质稻米和强筋弱筋小麦,继续调减非优势区籽粒玉米,增加优质食用大豆、薯类、杂粮杂豆等。经济作物要优化品种品质和区域布局,巩固主产区棉花、油料、糖料生产,促进园艺作物增值增效。饲料作物要扩大种植面积,发展青贮玉米、苜蓿等优质牧草,大力培育现代饲草料产业体系。加快北方农牧交错带结构调整,形成以养带种、牧林农复合、草果菜结合的种植结构。继续开展粮改饲、粮改豆补贴试点。
2.发展规模高效养殖业。稳定生猪生产,优化南方水网地区生猪养殖区域布局,引导产能向环境容量大的地区和玉米主产区转移。加快品种改良,大力发展牛羊等草食畜牧业。全面振兴奶业,重点支持适度规模的家庭牧场,引导扩大生鲜乳消费,严格执行复原乳标识制度,培育国产优质品牌。合理确定湖泊水库等内陆水域养殖规模,推动水产养殖减量增效。推进稻田综合种养和低洼盐碱地养殖。完善江河湖海限捕、禁捕时限和区域,率先在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实现全面禁捕。科学有序开发滩涂资源。支持集约化海水健康养殖,发展现代化海洋牧场,加强区域协同保护,合理控制近海捕捞。积极发展远洋渔业。建立海洋渔业资源总量管理制度,规范各类渔业用海活动,支持渔民减船转产。
3.做大做强优势特色产业。实施优势特色农业提质增效行动计划,促进杂粮杂豆、蔬菜瓜果、茶叶蚕桑、花卉苗木、食用菌、中药材和特色养殖等产业提档升级,把地方土特产和小品种做成带动农民增收的大产业。大力发展木本粮油等特色经济林、珍贵树种用材林、花卉竹藤、森林食品等绿色产业。实施森林生态标志产品建设工程。开展特色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建设一批地理标志农产品和原产地保护基地。推进区域农产品公用品牌建设,支持地方以优势企业和行业协会为依托打造区域特色品牌,引入现代要素改造提升传统名优品牌。
4.进一步优化农业区域布局。以主体功能区规划和优势农产品布局规划为依托,科学合理划定稻谷、小麦、玉米粮食生产功能区和大豆、棉花、油菜籽、糖料蔗、天然橡胶等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功能区和保护区内地块全部建档立册、上图入库,实现信息化精准化管理。抓紧研究制定功能区和保护区建设标准,完善激励机制和支持政策,层层落实建设管护主体责任。制定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规划,建立评价标准和技术支撑体系,鼓励各地争创园艺产品、畜产品、水产品、林特产品等特色农产品优势区。
5.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水平。坚持质量兴农,实施农业标准化战略,突出优质、安全、绿色导向,健全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标准体系。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申请“三品一标”认证,推进农产品商标注册便利化,强化品牌保护。引导企业争取国际有机农产品认证,加快提升国内绿色、有机农产品认证的权威性和影响力。切实加强产地环境保护和源头治理,推行农业良好生产规范,推广生产记录台账制度,严格执行农业投入品生产销售使用有关规定。深入开展农兽药残留超标特别是养殖业滥用抗生素治理,严厉打击违禁超限量使用农兽药、非法添加和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行为。健全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强化风险分级管理和属地责任,加大抽检监测力度。建立全程可追溯、互联共享的追溯监管综合服务平台。鼓励生产经营主体投保食品安全责任险。抓紧修订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6.积极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通过经营权流转、股份合作、代耕代种、土地托管等多种方式,加快发展土地流转型、服务带动型等多种形式规模经营。积极引导农民在自愿基础上,通过村组内互换并地等方式,实现按户连片耕种。完善家庭农场认定办法,扶持规模适度的家庭农场。加强农民合作社规范化建设,积极发展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总结推广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试点经验,扶持培育农机作业、农田灌排、统防统治、烘干仓储等经营性服务组织。支持供销、邮政、农机等系统发挥为农服务综合平台作用,促进传统农资流通网点向现代农资综合服务商转型。鼓励地方探索土地流转履约保证保险。研究建立农业适度规模经营评价指标体系,引导规模经营健康发展。
7.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以规模化种养基地为基础,依托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带动,聚集现代生产要素,建设“生产+加工+科技”的现代农业产业园,发挥技术集成、产业融合、创业平台、核心辐射等功能作用。科学制定产业园规划,统筹布局生产、加工、物流、研发、示范、服务等功能板块。鼓励地方统筹使用高标准农田建设、农业综合开发、现代农业生产发展等相关项目资金,集中建设产业园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体系。吸引龙头企业和科研机构建设运营产业园,发展设施农业、精准农业、精深加工、现代营销,带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户专业化、标准化、集约化生产,推动农业全环节升级、全链条增值。鼓励农户和返乡下乡人员通过订单农业、股份合作、入园创业就业等多种方式,参与建设,分享收益。
8.创造良好农产品国际贸易环境。统筹利用国际市场,优化国内农产品供给结构,健全公平竞争的农产品进口市场环境。健全农产品贸易反补贴、反倾销和保障措施法律法规,依法对进口农产品开展贸易救济调查。鼓励扩大优势农产品出口,加大海外推介力度。加强农业对外合作,推动农业走出去。以“一带一路”沿线及周边国家和地区为重点,支持农业企业开展跨国经营,建立境外生产基地和加工、仓储物流设施,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企业大集团。积极参与国际贸易规则和国际标准的制定修订,推进农产品认证结果互认工作。深入开展农产品反走私综合治理,实施专项打击行动。
17. 2017年农业一号文件?
中共中央 国务院
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若干意见
(2016年12月31日)
经过多年不懈努力,我国农业农村发展不断迈上新台阶,已进入新的历史阶段。农业的主要矛盾由总量不足转变为结构性矛盾,突出表现为阶段性供过于求和供给不足并存,矛盾的主要方面在供给侧。近几年,我国在农业转方式、调结构、促改革等方面进行积极探索,为进一步推进农业转型升级打下一定基础,但农产品供求结构失衡、要素配置不合理、资源环境压力大、农民收入持续增长乏力等问题仍很突出,增加产量与提升品质、成本攀升与价格低迷、库存高企与销售不畅、小生产与大市场、国内外价格倒挂等矛盾亟待破解。必须顺应新形势新要求,坚持问题导向,调整工作重心,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开创农业现代化建设新局面。
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在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基础上,紧紧围绕市场需求变化,以增加农民收入、保障有效供给为主要目标,以提高农业供给质量为主攻方向,以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为根本途径,优化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劳动生产率,促进农业农村发展由过度依赖资源消耗、主要满足量的需求,向追求绿色生态可持续、更加注重满足质的需求转变。
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一个长期过程,处理好政府和市场关系、协调好各方面利益,面临许多重大考验。必须直面困难和挑战,坚定不移推进改革,勇于承受改革阵痛,尽力降低改革成本,积极防范改革风险,确保粮食生产能力不降低、农民增收势头不逆转、农村稳定不出问题。
2017年农业农村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新发展理念,协调推进农业现代化与新型城镇化,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增绿,加强科技创新引领,加快结构调整步伐,加大农村改革力度,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取得新的进展,力争农村全面小康建设迈出更大步伐。
一、优化产品产业结构,着力推进农业提质增效
1.统筹调整粮经饲种植结构。按照稳粮、优经、扩饲的要求,加快构建粮经饲协调发展的三元种植结构。粮食作物要稳定水稻、小麦生产,确保口粮绝对安全,重点发展优质稻米和强筋弱筋小麦,继续调减非优势区籽粒玉米,增加优质食用大豆、薯类、杂粮杂豆等。经济作物要优化品种品质和区域布局,巩固主产区棉花、油料、糖料生产,促进园艺作物增值增效。饲料作物要扩大种植面积,发展青贮玉米、苜蓿等优质牧草,大力培育现代饲草料产业体系。加快北方农牧交错带结构调整,形成以养带种、牧林农复合、草果菜结合的种植结构。继续开展粮改饲、粮改豆补贴试点。
2.发展规模高效养殖业。稳定生猪生产,优化南方水网地区生猪养殖区域布局,引导产能向环境容量大的地区和玉米主产区转移。加快品种改良,大力发展牛羊等草食畜牧业。全面振兴奶业,重点支持适度规模的家庭牧场,引导扩大生鲜乳消费,严格执行复原乳标识制度,培育国产优质品牌。合理确定湖泊水库等内陆水域养殖规模,推动水产养殖减量增效。推进稻田综合种养和低洼盐碱地养殖。完善江河湖海限捕、禁捕时限和区域,率先在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实现全面禁捕。科学有序开发滩涂资源。支持集约化海水健康养殖,发展现代化海洋牧场,加强区域协同保护,合理控制近海捕捞。积极发展远洋渔业。建立海洋渔业资源总量管理制度,规范各类渔业用海活动,支持渔民减船转产。
3.做大做强优势特色产业。实施优势特色农业提质增效行动计划,促进杂粮杂豆、蔬菜瓜果、茶叶蚕桑、花卉苗木、食用菌、中药材和特色养殖等产业提档升级,把地方土特产和小品种做成带动农民增收的大产业。大力发展木本粮油等特色经济林、珍贵树种用材林、花卉竹藤、森林食品等绿色产业。实施森林生态标志产品建设工程。开展特色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建设一批地理标志农产品和原产地保护基地。推进区域农产品公用品牌建设,支持地方以优势企业和行业协会为依托打造区域特色品牌,引入现代要素改造提升传统名优品牌。
4.进一步优化农业区域布局。以主体功能区规划和优势农产品布局规划为依托,科学合理划定稻谷、小麦、玉米粮食生产功能区和大豆、棉花、油菜籽、糖料蔗、天然橡胶等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功能区和保护区内地块全部建档立册、上图入库,实现信息化精准化管理。抓紧研究制定功能区和保护区建设标准,完善激励机制和支持政策,层层落实建设管护主体责任。制定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规划,建立评价标准和技术支撑体系,鼓励各地争创园艺产品、畜产品、水产品、林特产品等特色农产品优势区。
5.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水平。坚持质量兴农,实施农业标准化战略,突出优质、安全、绿色导向,健全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标准体系。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申请“三品一标”认证,推进农产品商标注册便利化,强化品牌保护。引导企业争取国际有机农产品认证,加快提升国内绿色、有机农产品认证的权威性和影响力。切实加强产地环境保护和源头治理,推行农业良好生产规范,推广生产记录台账制度,严格执行农业投入品生产销售使用有关规定。深入开展农兽药残留超标特别是养殖业滥用抗生素治理,严厉打击违禁超限量使用农兽药、非法添加和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行为。健全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强化风险分级管理和属地责任,加大抽检监测力度。建立全程可追溯、互联共享的追溯监管综合服务平台。鼓励生产经营主体投保食品安全责任险。抓紧修订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6.积极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通过经营权流转、股份合作、代耕代种、土地托管等多种方式,加快发展土地流转型、服务带动型等多种形式规模经营。积极引导农民在自愿基础上,通过村组内互换并地等方式,实现按户连片耕种。完善家庭农场认定办法,扶持规模适度的家庭农场。加强农民合作社规范化建设,积极发展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总结推广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试点经验,扶持培育农机作业、农田灌排、统防统治、烘干仓储等经营性服务组织。支持供销、邮政、农机等系统发挥为农服务综合平台作用,促进传统农资流通网点向现代农资综合服务商转型。鼓励地方探索土地流转履约保证保险。研究建立农业适度规模经营评价指标体系,引导规模经营健康发展。
7.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以规模化种养基地为基础,依托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带动,聚集现代生产要素,建设“生产+加工+科技”的现代农业产业园,发挥技术集成、产业融合、创业平台、核心辐射等功能作用。科学制定产业园规划,统筹布局生产、加工、物流、研发、示范、服务等功能板块。鼓励地方统筹使用高标准农田建设、农业综合开发、现代农业生产发展等相关项目资金,集中建设产业园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体系。吸引龙头企业和科研机构建设运营产业园,发展设施农业、精准农业、精深加工、现代营销,带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户专业化、标准化、集约化生产,推动农业全环节升级、全链条增值。鼓励农户和返乡下乡人员通过订单农业、股份合作、入园创业就业等多种方式,参与建设,分享收益。
8.创造良好农产品国际贸易环境。统筹利用国际市场,优化国内农产品供给结构,健全公平竞争的农产品进口市场环境。健全农产品贸易反补贴、反倾销和保障措施法律法规,依法对进口农产品开展贸易救济调查。鼓励扩大优势农产品出口,加大海外推介力度。加强农业对外合作,推动农业走出去。以“一带一路”沿线及周边国家和地区为重点,支持农业企业开展跨国经营,建立境外生产基地和加工、仓储物流设施,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企业大集团。积极参与国际贸易规则和国际标准的制定修订,推进农产品认证结果互认工作。深入开展农产品反走私综合治理,实施专项打击行动。
18. 长效管护机制是什么意思?
是指能长期保证制度正常运行并发挥预期功能的制度体系。长效管护机制不是一劳永逸、一成不变的,它必须随着时间、条件的变化而不断丰富、发展和完善。
它有两个基本条件:
一是要有比较规范、稳定、配套的制度体系;
二是要有推动制度正常运行的“动力源”,即要有出于自身利益而积极推动和监督制度运行的组织和个体。
19. 2017年农业一号文件?
中共中央 国务院
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若干意见
(2016年12月31日)
经过多年不懈努力,我国农业农村发展不断迈上新台阶,已进入新的历史阶段。农业的主要矛盾由总量不足转变为结构性矛盾,突出表现为阶段性供过于求和供给不足并存,矛盾的主要方面在供给侧。近几年,我国在农业转方式、调结构、促改革等方面进行积极探索,为进一步推进农业转型升级打下一定基础,但农产品供求结构失衡、要素配置不合理、资源环境压力大、农民收入持续增长乏力等问题仍很突出,增加产量与提升品质、成本攀升与价格低迷、库存高企与销售不畅、小生产与大市场、国内外价格倒挂等矛盾亟待破解。必须顺应新形势新要求,坚持问题导向,调整工作重心,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开创农业现代化建设新局面。
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在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基础上,紧紧围绕市场需求变化,以增加农民收入、保障有效供给为主要目标,以提高农业供给质量为主攻方向,以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为根本途径,优化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劳动生产率,促进农业农村发展由过度依赖资源消耗、主要满足量的需求,向追求绿色生态可持续、更加注重满足质的需求转变。
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一个长期过程,处理好政府和市场关系、协调好各方面利益,面临许多重大考验。必须直面困难和挑战,坚定不移推进改革,勇于承受改革阵痛,尽力降低改革成本,积极防范改革风险,确保粮食生产能力不降低、农民增收势头不逆转、农村稳定不出问题。
2017年农业农村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新发展理念,协调推进农业现代化与新型城镇化,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增绿,加强科技创新引领,加快结构调整步伐,加大农村改革力度,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取得新的进展,力争农村全面小康建设迈出更大步伐。
一、优化产品产业结构,着力推进农业提质增效
1.统筹调整粮经饲种植结构。按照稳粮、优经、扩饲的要求,加快构建粮经饲协调发展的三元种植结构。粮食作物要稳定水稻、小麦生产,确保口粮绝对安全,重点发展优质稻米和强筋弱筋小麦,继续调减非优势区籽粒玉米,增加优质食用大豆、薯类、杂粮杂豆等。经济作物要优化品种品质和区域布局,巩固主产区棉花、油料、糖料生产,促进园艺作物增值增效。饲料作物要扩大种植面积,发展青贮玉米、苜蓿等优质牧草,大力培育现代饲草料产业体系。加快北方农牧交错带结构调整,形成以养带种、牧林农复合、草果菜结合的种植结构。继续开展粮改饲、粮改豆补贴试点。
2.发展规模高效养殖业。稳定生猪生产,优化南方水网地区生猪养殖区域布局,引导产能向环境容量大的地区和玉米主产区转移。加快品种改良,大力发展牛羊等草食畜牧业。全面振兴奶业,重点支持适度规模的家庭牧场,引导扩大生鲜乳消费,严格执行复原乳标识制度,培育国产优质品牌。合理确定湖泊水库等内陆水域养殖规模,推动水产养殖减量增效。推进稻田综合种养和低洼盐碱地养殖。完善江河湖海限捕、禁捕时限和区域,率先在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实现全面禁捕。科学有序开发滩涂资源。支持集约化海水健康养殖,发展现代化海洋牧场,加强区域协同保护,合理控制近海捕捞。积极发展远洋渔业。建立海洋渔业资源总量管理制度,规范各类渔业用海活动,支持渔民减船转产。
3.做大做强优势特色产业。实施优势特色农业提质增效行动计划,促进杂粮杂豆、蔬菜瓜果、茶叶蚕桑、花卉苗木、食用菌、中药材和特色养殖等产业提档升级,把地方土特产和小品种做成带动农民增收的大产业。大力发展木本粮油等特色经济林、珍贵树种用材林、花卉竹藤、森林食品等绿色产业。实施森林生态标志产品建设工程。开展特色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建设一批地理标志农产品和原产地保护基地。推进区域农产品公用品牌建设,支持地方以优势企业和行业协会为依托打造区域特色品牌,引入现代要素改造提升传统名优品牌。
4.进一步优化农业区域布局。以主体功能区规划和优势农产品布局规划为依托,科学合理划定稻谷、小麦、玉米粮食生产功能区和大豆、棉花、油菜籽、糖料蔗、天然橡胶等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功能区和保护区内地块全部建档立册、上图入库,实现信息化精准化管理。抓紧研究制定功能区和保护区建设标准,完善激励机制和支持政策,层层落实建设管护主体责任。制定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规划,建立评价标准和技术支撑体系,鼓励各地争创园艺产品、畜产品、水产品、林特产品等特色农产品优势区。
5.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水平。坚持质量兴农,实施农业标准化战略,突出优质、安全、绿色导向,健全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标准体系。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申请“三品一标”认证,推进农产品商标注册便利化,强化品牌保护。引导企业争取国际有机农产品认证,加快提升国内绿色、有机农产品认证的权威性和影响力。切实加强产地环境保护和源头治理,推行农业良好生产规范,推广生产记录台账制度,严格执行农业投入品生产销售使用有关规定。深入开展农兽药残留超标特别是养殖业滥用抗生素治理,严厉打击违禁超限量使用农兽药、非法添加和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行为。健全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强化风险分级管理和属地责任,加大抽检监测力度。建立全程可追溯、互联共享的追溯监管综合服务平台。鼓励生产经营主体投保食品安全责任险。抓紧修订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6.积极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通过经营权流转、股份合作、代耕代种、土地托管等多种方式,加快发展土地流转型、服务带动型等多种形式规模经营。积极引导农民在自愿基础上,通过村组内互换并地等方式,实现按户连片耕种。完善家庭农场认定办法,扶持规模适度的家庭农场。加强农民合作社规范化建设,积极发展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总结推广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试点经验,扶持培育农机作业、农田灌排、统防统治、烘干仓储等经营性服务组织。支持供销、邮政、农机等系统发挥为农服务综合平台作用,促进传统农资流通网点向现代农资综合服务商转型。鼓励地方探索土地流转履约保证保险。研究建立农业适度规模经营评价指标体系,引导规模经营健康发展。
7.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以规模化种养基地为基础,依托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带动,聚集现代生产要素,建设“生产+加工+科技”的现代农业产业园,发挥技术集成、产业融合、创业平台、核心辐射等功能作用。科学制定产业园规划,统筹布局生产、加工、物流、研发、示范、服务等功能板块。鼓励地方统筹使用高标准农田建设、农业综合开发、现代农业生产发展等相关项目资金,集中建设产业园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体系。吸引龙头企业和科研机构建设运营产业园,发展设施农业、精准农业、精深加工、现代营销,带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户专业化、标准化、集约化生产,推动农业全环节升级、全链条增值。鼓励农户和返乡下乡人员通过订单农业、股份合作、入园创业就业等多种方式,参与建设,分享收益。
8.创造良好农产品国际贸易环境。统筹利用国际市场,优化国内农产品供给结构,健全公平竞争的农产品进口市场环境。健全农产品贸易反补贴、反倾销和保障措施法律法规,依法对进口农产品开展贸易救济调查。鼓励扩大优势农产品出口,加大海外推介力度。加强农业对外合作,推动农业走出去。以“一带一路”沿线及周边国家和地区为重点,支持农业企业开展跨国经营,建立境外生产基地和加工、仓储物流设施,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企业大集团。积极参与国际贸易规则和国际标准的制定修订,推进农产品认证结果互认工作。深入开展农产品反走私综合治理,实施专项打击行动。
20. 长效管护机制是什么意思?
是指能长期保证制度正常运行并发挥预期功能的制度体系。长效管护机制不是一劳永逸、一成不变的,它必须随着时间、条件的变化而不断丰富、发展和完善。
它有两个基本条件:
一是要有比较规范、稳定、配套的制度体系;
二是要有推动制度正常运行的“动力源”,即要有出于自身利益而积极推动和监督制度运行的组织和个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