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促进委员会(促进会与协会的区别?)
1. 促进会与协会的区别?
一、定位不同
1、协会:由个人、单个组织为达到某种目标,通过签署协议,自愿组成的团体或组织。
2、促进会: 全称为深圳市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促进会,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银监局批复并担任业务主管单位。
二、功能不同
1、协会:行业协会充当政府的助手,在一定范围内行使政府管理经济事务的职能,只能依赖行政部门搞活动,有些行业协会只收会费,却不为会员企业提供服务,成为企业的“二政府”,失去了行业协会的本色,致使行业协会无法正常发挥应有的功能。
2、促进会:以银行业金融机构与消费者间的纠纷调解为“体”,以为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提供服务和咨询,开展与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相关研究、培训及公益性金融宣传教育活动为“翼”。共同构成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生态链,努力打造既经济又科学的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
三、特点不同
1、协会:行业协会属“社会中介机构”。而社会中介机构的特点,在于它的独立性。这种独立性的首要表现,就是它的“民间化”,或者叫“非政府化”。对政府,它不是附属物,而是独立的社团组织,是企业利益的代表者;对企业,它不是管理者,而是服务者,是国家利益的维护者。
2、促进会:作为一项全新的制度安排,在保护消费者权益方面采取了诸多独特设计:采取社团形式设立,在功能设置、资金来源等方面具有较大包容性和灵活性,为促进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较大的制度创新空间和资源保障。
2. 贸促会是做什么的?
贸促会全称是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CCPIT),成立于1952年,是全国性对外贸易投资促进机构,机构职责包括:
1、开展同世界各国、各地区经济贸易界、商协会和其他经贸团以及有关国际组织的联络工作;
2、负责全国赴中国以外举办经济贸易展览会或参加国际博览会的归口协调及相关的管理、监督工作;
3、主办国际专业性或综合性展览会,组织并主办国际博览会,协调中国国内有关方面接待外国来华经济贸易与技术展览会;
4、办理国际经济贸易和海事仲裁事务,出具中国出口商品原产地证明书,受理共同海损和单独海损理算案件;
5、代理中国企业在中国以外或中国以外公司和个人在中国的商标注册和专利申请,办理有关工业产权和知识产权的咨询、争议及技术贸易等业务;
6、开展中国国内外经济调查研究和经济贸易信息的搜集、整理、传递和发布工作;
7、指导、协调中国贸促会各地方分会、行业分会、支会和各级国际商会的工作;
8、负责对各分支机构及会员的服务及培训工作;
9、协调国际商会的对华业务和国际商会中国国家委员会会员与国际商会交往的有关事宜;
10、办理其它促进对外经济贸易活动的有关事宜。
3. 促进会与协会的区别?
一、定位不同
1、协会:由个人、单个组织为达到某种目标,通过签署协议,自愿组成的团体或组织。
2、促进会: 全称为深圳市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促进会,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银监局批复并担任业务主管单位。
二、功能不同
1、协会:行业协会充当政府的助手,在一定范围内行使政府管理经济事务的职能,只能依赖行政部门搞活动,有些行业协会只收会费,却不为会员企业提供服务,成为企业的“二政府”,失去了行业协会的本色,致使行业协会无法正常发挥应有的功能。
2、促进会:以银行业金融机构与消费者间的纠纷调解为“体”,以为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提供服务和咨询,开展与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相关研究、培训及公益性金融宣传教育活动为“翼”。共同构成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生态链,努力打造既经济又科学的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
三、特点不同
1、协会:行业协会属“社会中介机构”。而社会中介机构的特点,在于它的独立性。这种独立性的首要表现,就是它的“民间化”,或者叫“非政府化”。对政府,它不是附属物,而是独立的社团组织,是企业利益的代表者;对企业,它不是管理者,而是服务者,是国家利益的维护者。
2、促进会:作为一项全新的制度安排,在保护消费者权益方面采取了诸多独特设计:采取社团形式设立,在功能设置、资金来源等方面具有较大包容性和灵活性,为促进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较大的制度创新空间和资源保障。
4. 贸促会是做什么的?
贸促会全称是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CCPIT),成立于1952年,是全国性对外贸易投资促进机构,机构职责包括:
1、开展同世界各国、各地区经济贸易界、商协会和其他经贸团以及有关国际组织的联络工作;
2、负责全国赴中国以外举办经济贸易展览会或参加国际博览会的归口协调及相关的管理、监督工作;
3、主办国际专业性或综合性展览会,组织并主办国际博览会,协调中国国内有关方面接待外国来华经济贸易与技术展览会;
4、办理国际经济贸易和海事仲裁事务,出具中国出口商品原产地证明书,受理共同海损和单独海损理算案件;
5、代理中国企业在中国以外或中国以外公司和个人在中国的商标注册和专利申请,办理有关工业产权和知识产权的咨询、争议及技术贸易等业务;
6、开展中国国内外经济调查研究和经济贸易信息的搜集、整理、传递和发布工作;
7、指导、协调中国贸促会各地方分会、行业分会、支会和各级国际商会的工作;
8、负责对各分支机构及会员的服务及培训工作;
9、协调国际商会的对华业务和国际商会中国国家委员会会员与国际商会交往的有关事宜;
10、办理其它促进对外经济贸易活动的有关事宜。
5. 中国企业发展促进会单位性质?
中国企业发展促进会是由国内外知名人士发起,中国工商企业界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创办的全国性、综合性、非营利的社团组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推动企业健康发展为中心,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参照国际规则,全心全意为会员服务。团结广大会员,充分发挥民间组织的作用,建立全国性的民间经贸投资合作平台,实施政府制定的投资促进战略;协助各级政府,改善投资环境、扩大对外宣传,提高吸收投资的质量;推广多元化投资合作,为促进“引进来”和“走出去”战略、参与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提供有效服务,为促进中国经济、社会的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做出积极贡献。搭建政府与企业沟通的桥梁和纽带,促进企业做强做大、又好又快地持续发展。
6. 中国企业发展促进会单位性质?
中国企业发展促进会是由国内外知名人士发起,中国工商企业界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创办的全国性、综合性、非营利的社团组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推动企业健康发展为中心,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参照国际规则,全心全意为会员服务。团结广大会员,充分发挥民间组织的作用,建立全国性的民间经贸投资合作平台,实施政府制定的投资促进战略;协助各级政府,改善投资环境、扩大对外宣传,提高吸收投资的质量;推广多元化投资合作,为促进“引进来”和“走出去”战略、参与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提供有效服务,为促进中国经济、社会的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做出积极贡献。搭建政府与企业沟通的桥梁和纽带,促进企业做强做大、又好又快地持续发展。
7. 中国贸促会属于什么公共组织?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是由中国经济贸易界有代表性的人士、企业和团体组成的全国性对外经贸组织,诞生于新中国成立后的1952年。60多年来,中国贸促会积极开展促进对外贸易、利用外资、引进外国先进技术及各种形式的中外经济技术合作等活动,推动中国同世界各国、各地区之间的经贸往来,成为增进中国人民与世界各国人民之间以及中外工商界之间相互合作与交往的桥梁。
8. 中国贸促会属于什么公共组织?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是由中国经济贸易界有代表性的人士、企业和团体组成的全国性对外经贸组织,诞生于新中国成立后的1952年。60多年来,中国贸促会积极开展促进对外贸易、利用外资、引进外国先进技术及各种形式的中外经济技术合作等活动,推动中国同世界各国、各地区之间的经贸往来,成为增进中国人民与世界各国人民之间以及中外工商界之间相互合作与交往的桥梁。
9. 贸促会是什么单位?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CCPIT,英文全名China Council for the Promotion of International Trade)成立于1952年,是全国性对外贸易投资促进机构。
截至2017年7月,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设有17个行业分会,48个地方分会、600多个支会和县级国际商会;拥全国会员企业近7万家。
组织体系
机构设置
最高权力机构
全国委员会(简称“全会”)是中国贸促会的咨询议事机构,由对外经济贸易有关的人士、企业和团体代表组成。
全会由在中国对外经济贸易领域有代表性的人士、企业和团体代表组成,人员可从相关国家政府部门、商协会组织、社会团体和企业推举产生。
全会的职责是:
(一)根据国家法律和中国企业的需求,对中国贸促会的工作提出建议,进行监督;
(二)聘请特邀顾问;
(三)审议并批准会长的工作报告;(四)审定年度财务计划、收支决算;(五)决定工作机构的设置、变更和撤销;
(六)指导和协调地方、行业贸促机构的工作;
(七)制定、修改中国贸促会章程;(八)参加中国贸促会的相关活动。
10. 促进会与协会的区别?
一、定位不同
1、协会:由个人、单个组织为达到某种目标,通过签署协议,自愿组成的团体或组织。
2、促进会: 全称为深圳市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促进会,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银监局批复并担任业务主管单位。
二、功能不同
1、协会:行业协会充当政府的助手,在一定范围内行使政府管理经济事务的职能,只能依赖行政部门搞活动,有些行业协会只收会费,却不为会员企业提供服务,成为企业的“二政府”,失去了行业协会的本色,致使行业协会无法正常发挥应有的功能。
2、促进会:以银行业金融机构与消费者间的纠纷调解为“体”,以为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提供服务和咨询,开展与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相关研究、培训及公益性金融宣传教育活动为“翼”。共同构成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生态链,努力打造既经济又科学的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
三、特点不同
1、协会:行业协会属“社会中介机构”。而社会中介机构的特点,在于它的独立性。这种独立性的首要表现,就是它的“民间化”,或者叫“非政府化”。对政府,它不是附属物,而是独立的社团组织,是企业利益的代表者;对企业,它不是管理者,而是服务者,是国家利益的维护者。
2、促进会:作为一项全新的制度安排,在保护消费者权益方面采取了诸多独特设计:采取社团形式设立,在功能设置、资金来源等方面具有较大包容性和灵活性,为促进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较大的制度创新空间和资源保障。
11. 贸促会是做什么的?
贸促会全称是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CCPIT),成立于1952年,是全国性对外贸易投资促进机构,机构职责包括:
1、开展同世界各国、各地区经济贸易界、商协会和其他经贸团以及有关国际组织的联络工作;
2、负责全国赴中国以外举办经济贸易展览会或参加国际博览会的归口协调及相关的管理、监督工作;
3、主办国际专业性或综合性展览会,组织并主办国际博览会,协调中国国内有关方面接待外国来华经济贸易与技术展览会;
4、办理国际经济贸易和海事仲裁事务,出具中国出口商品原产地证明书,受理共同海损和单独海损理算案件;
5、代理中国企业在中国以外或中国以外公司和个人在中国的商标注册和专利申请,办理有关工业产权和知识产权的咨询、争议及技术贸易等业务;
6、开展中国国内外经济调查研究和经济贸易信息的搜集、整理、传递和发布工作;
7、指导、协调中国贸促会各地方分会、行业分会、支会和各级国际商会的工作;
8、负责对各分支机构及会员的服务及培训工作;
9、协调国际商会的对华业务和国际商会中国国家委员会会员与国际商会交往的有关事宜;
10、办理其它促进对外经济贸易活动的有关事宜。
12. 中国企业发展促进会单位性质?
中国企业发展促进会是由国内外知名人士发起,中国工商企业界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创办的全国性、综合性、非营利的社团组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推动企业健康发展为中心,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参照国际规则,全心全意为会员服务。团结广大会员,充分发挥民间组织的作用,建立全国性的民间经贸投资合作平台,实施政府制定的投资促进战略;协助各级政府,改善投资环境、扩大对外宣传,提高吸收投资的质量;推广多元化投资合作,为促进“引进来”和“走出去”战略、参与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提供有效服务,为促进中国经济、社会的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做出积极贡献。搭建政府与企业沟通的桥梁和纽带,促进企业做强做大、又好又快地持续发展。
13. 中国企业发展促进会单位性质?
中国企业发展促进会是由国内外知名人士发起,中国工商企业界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创办的全国性、综合性、非营利的社团组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推动企业健康发展为中心,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参照国际规则,全心全意为会员服务。团结广大会员,充分发挥民间组织的作用,建立全国性的民间经贸投资合作平台,实施政府制定的投资促进战略;协助各级政府,改善投资环境、扩大对外宣传,提高吸收投资的质量;推广多元化投资合作,为促进“引进来”和“走出去”战略、参与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提供有效服务,为促进中国经济、社会的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做出积极贡献。搭建政府与企业沟通的桥梁和纽带,促进企业做强做大、又好又快地持续发展。
14. 贸促会是什么单位?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CCPIT,英文全名China Council for the Promotion of International Trade)成立于1952年,是全国性对外贸易投资促进机构。
截至2017年7月,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设有17个行业分会,48个地方分会、600多个支会和县级国际商会;拥全国会员企业近7万家。
组织体系
机构设置
最高权力机构
全国委员会(简称“全会”)是中国贸促会的咨询议事机构,由对外经济贸易有关的人士、企业和团体代表组成。
全会由在中国对外经济贸易领域有代表性的人士、企业和团体代表组成,人员可从相关国家政府部门、商协会组织、社会团体和企业推举产生。
全会的职责是:
(一)根据国家法律和中国企业的需求,对中国贸促会的工作提出建议,进行监督;
(二)聘请特邀顾问;
(三)审议并批准会长的工作报告;(四)审定年度财务计划、收支决算;(五)决定工作机构的设置、变更和撤销;
(六)指导和协调地方、行业贸促机构的工作;
(七)制定、修改中国贸促会章程;(八)参加中国贸促会的相关活动。
15. 贸促会是什么单位?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CCPIT,英文全名China Council for the Promotion of International Trade)成立于1952年,是全国性对外贸易投资促进机构。
截至2017年7月,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设有17个行业分会,48个地方分会、600多个支会和县级国际商会;拥全国会员企业近7万家。
组织体系
机构设置
最高权力机构
全国委员会(简称“全会”)是中国贸促会的咨询议事机构,由对外经济贸易有关的人士、企业和团体代表组成。
全会由在中国对外经济贸易领域有代表性的人士、企业和团体代表组成,人员可从相关国家政府部门、商协会组织、社会团体和企业推举产生。
全会的职责是:
(一)根据国家法律和中国企业的需求,对中国贸促会的工作提出建议,进行监督;
(二)聘请特邀顾问;
(三)审议并批准会长的工作报告;(四)审定年度财务计划、收支决算;(五)决定工作机构的设置、变更和撤销;
(六)指导和协调地方、行业贸促机构的工作;
(七)制定、修改中国贸促会章程;(八)参加中国贸促会的相关活动。
16. 贸促会是什么单位?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CCPIT,英文全名China Council for the Promotion of International Trade)成立于1952年,是全国性对外贸易投资促进机构。
截至2017年7月,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设有17个行业分会,48个地方分会、600多个支会和县级国际商会;拥全国会员企业近7万家。
组织体系
机构设置
最高权力机构
全国委员会(简称“全会”)是中国贸促会的咨询议事机构,由对外经济贸易有关的人士、企业和团体代表组成。
全会由在中国对外经济贸易领域有代表性的人士、企业和团体代表组成,人员可从相关国家政府部门、商协会组织、社会团体和企业推举产生。
全会的职责是:
(一)根据国家法律和中国企业的需求,对中国贸促会的工作提出建议,进行监督;
(二)聘请特邀顾问;
(三)审议并批准会长的工作报告;(四)审定年度财务计划、收支决算;(五)决定工作机构的设置、变更和撤销;
(六)指导和协调地方、行业贸促机构的工作;
(七)制定、修改中国贸促会章程;(八)参加中国贸促会的相关活动。
17. 中国贸促会属于什么公共组织?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是由中国经济贸易界有代表性的人士、企业和团体组成的全国性对外经贸组织,诞生于新中国成立后的1952年。60多年来,中国贸促会积极开展促进对外贸易、利用外资、引进外国先进技术及各种形式的中外经济技术合作等活动,推动中国同世界各国、各地区之间的经贸往来,成为增进中国人民与世界各国人民之间以及中外工商界之间相互合作与交往的桥梁。
18. 中国贸促会属于什么公共组织?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是由中国经济贸易界有代表性的人士、企业和团体组成的全国性对外经贸组织,诞生于新中国成立后的1952年。60多年来,中国贸促会积极开展促进对外贸易、利用外资、引进外国先进技术及各种形式的中外经济技术合作等活动,推动中国同世界各国、各地区之间的经贸往来,成为增进中国人民与世界各国人民之间以及中外工商界之间相互合作与交往的桥梁。
19. 贸促会是做什么的?
贸促会全称是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CCPIT),成立于1952年,是全国性对外贸易投资促进机构,机构职责包括:
1、开展同世界各国、各地区经济贸易界、商协会和其他经贸团以及有关国际组织的联络工作;
2、负责全国赴中国以外举办经济贸易展览会或参加国际博览会的归口协调及相关的管理、监督工作;
3、主办国际专业性或综合性展览会,组织并主办国际博览会,协调中国国内有关方面接待外国来华经济贸易与技术展览会;
4、办理国际经济贸易和海事仲裁事务,出具中国出口商品原产地证明书,受理共同海损和单独海损理算案件;
5、代理中国企业在中国以外或中国以外公司和个人在中国的商标注册和专利申请,办理有关工业产权和知识产权的咨询、争议及技术贸易等业务;
6、开展中国国内外经济调查研究和经济贸易信息的搜集、整理、传递和发布工作;
7、指导、协调中国贸促会各地方分会、行业分会、支会和各级国际商会的工作;
8、负责对各分支机构及会员的服务及培训工作;
9、协调国际商会的对华业务和国际商会中国国家委员会会员与国际商会交往的有关事宜;
10、办理其它促进对外经济贸易活动的有关事宜。
20. 促进会与协会的区别?
一、定位不同
1、协会:由个人、单个组织为达到某种目标,通过签署协议,自愿组成的团体或组织。
2、促进会: 全称为深圳市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促进会,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银监局批复并担任业务主管单位。
二、功能不同
1、协会:行业协会充当政府的助手,在一定范围内行使政府管理经济事务的职能,只能依赖行政部门搞活动,有些行业协会只收会费,却不为会员企业提供服务,成为企业的“二政府”,失去了行业协会的本色,致使行业协会无法正常发挥应有的功能。
2、促进会:以银行业金融机构与消费者间的纠纷调解为“体”,以为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提供服务和咨询,开展与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相关研究、培训及公益性金融宣传教育活动为“翼”。共同构成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生态链,努力打造既经济又科学的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
三、特点不同
1、协会:行业协会属“社会中介机构”。而社会中介机构的特点,在于它的独立性。这种独立性的首要表现,就是它的“民间化”,或者叫“非政府化”。对政府,它不是附属物,而是独立的社团组织,是企业利益的代表者;对企业,它不是管理者,而是服务者,是国家利益的维护者。
2、促进会:作为一项全新的制度安排,在保护消费者权益方面采取了诸多独特设计:采取社团形式设立,在功能设置、资金来源等方面具有较大包容性和灵活性,为促进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较大的制度创新空间和资源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