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脱贫项目(扶贫产业项目收益率标准?)
1. 扶贫产业项目收益率标准?
扶贫项目收益率应该是10到15之间,目前,收益率过高,影响乡镇和贫困项目申报和实施,要按照项目投入资金的上交,每年递增,影响项目申报积极性,照成项目闲置无人管理,职能采取将资金注入企业,农业合作社,农村产业大户经营的方式,容易照成资源不均
2. 怎么申报产业扶贫项目?
基本原则
一、坚持实事求是、如实上报的原则。村委会和驻村工作队一定要结合本村实际情况,按照相关政策,实事求是,着眼当下,放眼未来,通盘考虑。
二、坚持群众参与表达意愿的原则。让群众参与项目遴选工作,充分表达群众意愿,使各项目建设源于群众需求。
三、坚持逐级上报、规范流程的原则。项目申报要从村级上报开始,然后乡(镇)核实核准,最后县级核查立项报批。
四、坚持公示、公告的原则。项目确定后,要在项目实施村、乡(镇)进行公示,提高群众的知情权和满意度。
五、坚持申报主体承担主体责任的原则。乡(镇)人民政府为项目申报主体,对项目工程的有序申报和顺利实施,负有主体责任。
重点产业
一、特色农产品产业。要结合贫资源优势,着力发展地域优势突出的特色种植业,支持建设一批生态好、效益高、质量优、品牌强的特色农产品及生产基地。重点扩大树莓、金银花、无公害蔬菜、中药材、食用菌、小杂果、花卉和苗木产业等特色农产品生产规模,积极发展花生、油用牡丹等特色油料作物产业。
二、畜牧养殖产业。优化畜禽养殖结构和生产布局,加快建设优质生猪生产基地,促进生猪生产集约化、规模化、良种化。大力发展牛羊草食动物养殖,实现秸秆过腹还田的经济环保经营模式。
三、优质粮食产业。优化粮食品种结构,扩大强筋优质专用小麦比重。扩大小麦良种种植面积及供应基地建设。大力发展秸秆综合利用,推行种养循环、农牧一体发展模式。推广优质粮食订单生产,大力发展粮食深加工,构建产业优势突出的优质粮食产业链和产业集群。
四、设施农业。积极扩大名特优新蔬菜、食用菌生产规模和多肉植物种植规模。运输便利的村重点发展速生绿叶菜类和精细菜类蔬菜生产,运输不便的村重点发展耐贮运的茄果类蔬菜生产;加快完善蔬菜冷链物流网络,支持产业扶贫项目区实施产地预冷工程,大力开发速冻蔬菜、鲜切蔬菜、脱水蔬菜、蔬菜饮料等精深加工产品。
五、乡村旅游产业。大力发展农业旅游、生态旅游、民俗旅游、文化旅游、休闲旅游、红色旅游等,加强乡村风貌和民俗遗产保护,挖掘乡村资源,延伸拓展民俗风情文化,打造特色旅游村。加快乡村旅游产品开发,鼓励发展特色民宿、创意农园、健身运动等旅游项目,开发乡村旅游休闲度假产品。挖掘乡村文化资源发展旅游经济。
六、企业带动产业。采取扶持政策,充分调动全社会力量,支持有带贫能力的企业直接到乡村建设扶贫就业点,积极承接服装加工、速冻食品加工、电子产品、手工艺品等特色轻工产业,扩大贫困村就业承载能力。
七、特色加工产业。围绕优势特色加工产业,发挥农产品和劳动力资源优势,重点培育和发展食品加工、服装加工等产业集群。支持农副产品深加工龙头企业在贫困村建设原料生产基地,与贫困户形成“种养加”一体化发展模式,通过订单生产、原料加工等方式,将部分加工环节转移至贫困户生产。
八、智慧扶贫与电商流通产业。实施电商扶贫工程,围绕提升产业转移承接能力和现代农业发展水平,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活动,建设县服务中心、乡服务站、村服务点三级电子商务及配送综合服务网络,支持村服务点开展农产品网上销售、农资代售、快递代理等服务,推动农产品市场流通、农业生产服务等领域发展,对贫困户、种养大户、专业合作社等开办网店给予适当补助和贷款扶持,免费对村服务点和农村网站经营户进行专业培训,扩大农产品和特色商品网上销售渠道。
九、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支持农业与二三产业交叉融合的产业发展新模式,深入拓展农业的生态美化、旅游休闲、文化传承、养老、科普教育等功能,积极发展光伏农业、立体农业、庭院农业、信息化农业、智能化农业、创意农业、工厂化农业等新型业态,形成产业链条较完整、功能多样、业态丰富的贫困农村发展新格局。
十、光伏扶贫产业。通过扶贫专项资金、投融资平台、商业化投资企业、政策性银行优惠贷款等多种途径筹措资金,建设以集中式电站为主,村级电站和户用光伏为辅的光伏扶贫产业体系,以发电收益、土地租金和新增就业等方式为贫困群众提供长期可持续收入,将新能源产业发展作为带动贫困地区增收的重要途径,共同促进贫困人口脱贫。
申报项目类别及条件
一、产业化扶贫项目指以农业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主体,采取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与贫困户建立紧密利益联结机制,组织带动20户以上贫困户发展生产或吸纳贫困人口就业、增加收入的项目。
二、贫困户产业扶贫项目指由贫困村、乡(镇)组织实施的直接扶持20户以上贫困户发展生产、增加收入的项目。
三、扶贫就业点建设项目以吸纳贫困劳动力效果明显的劳动密集型加工企业以及种植、养殖基地和设施农业、乡村旅游业等为主,单个产业扶贫就业点安置贫困就业人数、收入达到一定标准,达到安全生产条件的项目。
四、贫困人口就业奖补项目单个产业扶贫就业点安置贫困就业人员占用工总数的30%以上,且安置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10人以上;或者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15人以上,收入达到一定标准的项目。
五、冷库建设项目吸纳建档立卡贫困户30户以上并已发挥产业扶贫效益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涉农企业,根据需要建设扶贫产业冷库项目。
六、产业扶贫项目区道路、机井、灌溉及电力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吸纳贫困户达到一定规模、带贫效果明显的种植、养殖基地和设施农业、乡村旅游业等产业扶贫项目区可以根据带贫情况和实际需要申报道路、机井、灌溉及电力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上述项目都需要根据村情及贫困户数,先确定项目建设内容,再通过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研究上报各乡(镇)政府。项目申报材料,重点是帮扶贫困户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凡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
项目申报流程
一、村初选贫困村要充分发挥驻村工作队的主体作用,充分征集群众意见,结合本村实际,确定具体扶贫项目申报方案。初选项目后,书写项目申请和说明材料,填写项目汇总表,报当地乡(镇)政府核实。经乡(镇)专人核实勘验后,由各乡(镇)专职的工作人员对所申报的扶贫项目信息进行汇总,然后经乡(镇)领导班子会议研究,确定符合要求的项目,并对这些项目进行留档备案;对于不符合要求的项目,向申报人员做出解释说明,且对该项目不予申报。
二、乡(镇)核实对于符合要求的项目,各乡(镇)要安排专职人员对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并召集项目负责人询问详细的项目情况、项目的可行性、项目实施后能够达到的预期效益,以及项目实施的相关应急预案。通过对申报项目全面深入了解后,在乡(镇)扶贫工作会议中,向参会人员汇报项目考察情况。经乡(镇)领导班子会议研究,确定初选项目,会后对初选的项目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由乡(镇)专职人员汇总项目申报材料,上报县级部门。
三、县核查县扶贫办专职人员接收到乡(镇)项目申报材料后,检查文字材料是否表述清楚、项目材料是否齐全、申报项目是否符合相关文件的精神,并详细了解乡(镇)申报、审核项目过程是否符合规定,有无公示等。待各项核查工作完成后,对符合规定的项目进行留档备案,并留存电子版材料。对于各乡(镇)上报材料不完善,在规定时间内又未能补齐材料的项目,不予以留档、上报;对于在核查中发现问题的项目,退回乡(镇)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乡(镇)核准针对核查通过的项目,由各乡(镇)主要领导会同工作人员对项目进行核准,向项目负责人再次核实项目信息。如需信息调整,要求项目负责人及时向所在乡(镇)上报项目调整信息,并做出调整情况说明及调整方案;无需调整的项目,按原上报信息汇总。确保项目信息准确无误。
五、县报批。对于各乡(镇)申报的符合要求的扶贫项目,县扶贫办再进行分类汇总。由县扶贫办、县发改委、县财政局组织进行评审论证。根据项目核查后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可行性,上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确定,并经主要领导批准后,印发领导小组批复文件,然后在县级媒体上进行项目公告。
申报材料及时限要求
一、项目申报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要编写简要的项目说明材料,包括项目初选过程、项目种类、项目个数、建设内容、项目效益及施工位置图。填写项目申报汇总表后,报主管乡(镇)政府核实。
二、各乡(镇)根据项目申报村的申报材料,参照申报条件,安排专人实地勘验,对本乡(镇)符合标准的项目进行汇总,以红头文件形式将整套材料上报县扶贫办。内容包括:项目申请、项目说明材料、汇总表格和施工位置图。
三、乡(镇)报送的项目申报材料,需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套。
3. 产业项目扶持标准?
一、扶持原则
按照逐年缩减产业到户资金比例、壮大集体经济发展,脱贫攻坚工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工作要求,支持脱贫户(含边缘易致贫户)自身发展,支持有条件有能力的脱贫户(含边缘易致贫户)根据自身条件和个人意愿,自主发展特色产业;对无劳动能力或劳动力不足、无法自主发展产业的脱贫户(含边缘易致贫户),可采取经营性托管、承包式托管、租赁式托管等方式,由能人大户、龙头企业带动发展特色产业;脱贫户(含边缘易致贫户)也可将产业扶贫补助资金作为股金,选择投向产业形态优、经济效益好、市场风险小的乐于扶贫助困且诚信守约的龙头企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建立和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实现股份到户,权益到户。
二、扶持对象
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内自主自愿发展增收产业项目的脱贫户(含边缘易致贫户)或者村集体经济组织。
三、扶持内容
围绕培育和壮大特色优势产业,支持扶持对象发展种植业、养殖业、林业、农副产品加工业、休闲农(林)业、传统手工业和乡村旅游业;支持脱贫村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四、扶持标准及要求
根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脱贫户(含边缘易致贫户)同时发展几类产业项目的可以累计计算,每户补助上限不超过 12000 元。
(一)产业到户类项目(共4类)
1.养殖业扶持标准:对当年新增项目按照扶持标准予以扶持,对往年存栏的养殖项目不予扶持。
(1)肉猪养殖项目:600 元/头
(2)肉羊养殖项目:500 元/只
(3)奶山羊养殖项目:2500 元/只
(4)肉牛养殖项目:4500 元/头
(5)肉驴养殖项目:4500 元/头
(6)蜜蜂养殖项目:200 元/箱
2.林果业扶持标准:新建类项目须栽植2年以上矮化苗木,栽植后2年可见效,不按标准建园的不予扶持;管理类项目中,对已享受4年扶持的老园不再继续扶持(具体以省办系统中标注的享受产业补助年度时间为准)。
(1)苹果园管理项目:1500 元/亩
(2)新建苹果园项目:1000 元/亩
(3)梨园管理项目:1500 元/亩
(4)新建梨园项目:1000 元/亩
(5)枣园管理项目:1500 元/亩
(6)新建枣园项目:1000 元/亩
(7)桃园管理项目:500 元/亩
(8)新建桃园项目:200 元/亩
(9)核桃园管理项目:500 元/亩
(10)新建核桃园项目:200 元/亩
(11)花椒园管理项目:400 元/亩
(12)新建花椒园项目:400 元/亩
(13)新建速生杨栽植项目:1000 元/亩
3.种植业扶持标准:
(1)中药材种植项目:800 元/亩
(2)大棚果蔬建设项目:8000 元/棚
(3)烤烟种植项目:400 元/亩
(4)黄花菜栽植项目:800 元/亩
(5)杭白菊种植项目:1000 元/亩
(6)其他经济作物种植项目:400 元/亩
4.其他产业项目扶持标准:
自主创业项目:10000 元/个
(二)新建村集体产业园
以村为单位或者几个村联建的产业园,扶持的项目为苹果、梨。要求栽植2年以上生矮化苗木,栽植后2年可见效,有隔架、滴灌、防雹网等现代设施,亩均扶持标准不超过12000元,不足部分由市农业农村局、水利局争取行业配套资金进行扶持,实行社会公开招标建设,由托管公司或者专业大户经营。由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制定建园标准,财政局、乡村振兴局负责监管资金运行,不按标准建园的坚决不予扶持。
(三)村集体“一村一园”
由市农业农村局制定管护标准和措施、操作规程,财政局、农业农村局负责验收,验收合格后由农业农村局拨付扶持资金至各镇财政所,按照托管生产进度进行验收发放,未达到管护标准的不予扶持。
村集体“一村一园”管护项目:1500元/亩
(四)统建托管园:
由各镇(街道)村与户下签订托管协议,市财政局、农业农村局负责验收,验收合格后由乡村振兴局将扶持资金拨付至各镇(街道)财政所,按照托管生产进度进行验收发放,未达到管护标准的不予扶持。资金来源为各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统建托园管护项目:1500元/亩
五、资金发放程序
(一)到户资金发放程序
1.项目申报。由脱贫户(含边缘易致贫户)自愿提出申请,村委会审核汇总,各镇(街道)复审的程序申报。市乡村振兴局收到各镇(街道)的正式申报文件后择优审批立项,会同财政局联合上报咸阳市乡村振兴局、财政局备案。
2.项目验收。各镇(街道)组织“四支队伍”对各村扶贫产业项目验收,以村为单位,逐户、逐产业进行验收,并规范填写《彬州市脱贫户生产发展项目验收表》,当场公示验收结果。验收合格的贫困户准予兑付产业发展资金,验收不合格的责令限期整改。
3.资金拨付。由各镇(街道)负责,根据验收结果将产业扶持资金拨付到脱贫户惠民一折通。
4.验收备案。由各镇(街道)负责,9 月底前将项目自查自验报告以正式文件报市乡村振兴局备案。
(二)新建产业园资金拨付程序
1.项目申报。由项目所在村征集脱贫户(含边缘易致贫户)产业发展项目意愿,审核汇总后,报各镇(街道)复审,各镇(街道)审核后上报市农业农村局,由农业农村局择优审批立项,会同财政局联合报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备案。
2.项目验收。各镇(街道)组织“四支队伍”对各村产业扶贫项目验收,以村为单位,逐园进行验收,并规范填写《彬州市产业园项目验收表》,当场公示验收结果。验收合格的准予兑付产业园补助资金,验收不合格的责令限期整改。
3.资金拨付。由各镇(街道)负责,根据验收结果将产业扶持资金拨付到各产业园。
4.验收备案。由各镇(街道)负责,9 月底前将项目自查自验结果以正式文件报市农业农村局备案,由农业农村局会同财政局对项目进行复验。
(三)“一村一园”、统建托管园资金拨付程序
1.项目申报。各村根据“一村一园”和“统建托管园”建设情况向各镇(街道)上报申请立项报告,各镇(街道)审核后上报市农业农村局,农业农村局择优审批立项,会同市财政局按照资金类型联合上报备案。
2.项目验收。各镇(街道)组织“四支队伍”对各村“一村一园”及“统建托管园”项目实施情况逐园进行验收,并规范填写《彬州市“一村一园”项目验收表》、《彬州市“统建托管园”项目验收表》,当场公示验收结果。验收合格的准予兑付补助资金,验收不合格的责令限期整改。
3.资金拨付。由各镇(街道)负责,根据验收结果将补助资金拨付到各产业园。
4.验收备案。由各镇(街道)负责,9 月底前将项目自查自验结果以正式文件报市农业农村局备案,由农业农村局会同财政局对项目进行复验。
六、本通知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发文前备案的所有扶贫产业项目扶持标准一律不予重新调整
4. 产业扶贫项目给贫困户发钱怎么做分录?
姓名姓别,身份证号码,款项目名称,金额,发款单位盖章日期。
5. 扶贫项目效益标准?
我们知道现如今产业类项目收益标准过高,影响乡镇和贫困村项目申报和实施的积极性。因为上级文件明确提出,产业类扶贫项目年收益率要按照项目投入资金的6%在第一年上缴、第二年,第三年在这个标准上还要有所递增。通过了解,乡镇和贫困村普遍反映这个收益率定得过高,影响了谋划申报项目的积极性,项目后续经营压力较大,容易造成一些建成项目闲置无人接管,只能采取将项目资金注入企业、农业合作社或农村产业大户经营的方式,但这又容易造成贫困户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参与度不高,只坐等分红,容易滋生不劳得利的惰性思想,不利于对贫困户生产技能和自主脱贫能力的培养和提高。
因此扶贫项目收益资金如何分配才能发挥正面激励效应,切实提高贫困群众和一般农户的满意度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难题。
6. 产业扶贫项目亏损怎么办?
首先是尽最大努力减少亏损!如果是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报告上级实地核查予以减免扶贫资金需要偿还那部分,如果是领导决策失误造成损失追查领导责任,根据调查组认定赔偿问题!
如果是个人承包项目扶贫造成损失原则上由承包人负责!
如果是股份合作承包项目按合同办事,自然灾害,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报上级政府批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