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产业扶贫项目(2021广东扶贫济困日工作方案?)
1. 2021广东扶贫济困日工作方案?
2021年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工作方案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驻镇帮镇扶村工作部署,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任务目标,根据《2021年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工作要点》,现就开展2021年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以下简称“6·30”活动)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活动主题
巩固脱贫成果,助力乡村振兴。
二、深化理论研究
1-5月,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在《关于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10周年专题调研情况的报告》上的批示精神,开展新阶段“6·30”活动专题理论研究,进一步分析探讨广东社会帮扶的内涵、特色和制度建设,结合国家和我省“十四五”规划有关工作,认真谋划新阶段“6·30”活动的重要使命、主要目标、努力方向,研究“6·30”活动在乡村振兴“产、学、研、育”上的重要作用,从助力解决贫困问题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转变的实践路径,形成制度性理论成果,开创“6·30”活动工作新格局。
三、宣传发动
(一)4-6月,以抖音号、视频号、微信公众号等为基础,结合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构建“6·30”活动新媒体宣传矩阵,全方位、多角度、成系列发布“6·30”活动实时动态消息,深度开展舆论宣传,讲好扶贫济困、乡村振兴新故事,让全社会更多了解、信任、参与“6·30”活动。
(二)4-6月,借助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优势媒体,深入宣传2021年“6·30”活动主题,着力塑造一批扶贫济困先进典型,集中宣传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经验成效,引导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发挥地铁、公交等相关移动媒介作用,营造参与扶贫济困、乡村振兴的浓厚氛围。
(三)4月下旬,召开动员电视电话会议,部署2021年“6·30”活动工作任务,报请省委分管领导出席。
(四)4-6月,组织开展走访企业活动,成立“6·30”活动宣讲小组,进社团、进企业,点对点宣传“6·30”活动,通报“6·30”活动情况,发动企业积极参与“6·30”活动,引导企业参与乡村振兴“连片包镇”帮镇扶村行动。报请省领导带队走访部分重点企业,其他企业由省直相关部门、省级捐赠接收单位和各级党委、政府结合往年捐赠情况组织走访。
(五)5月,向全省广大社会组织发出倡议,召开重点社会组织座谈会,引导广大社会组织积极参与扶贫济困、乡村振兴行动。
(六)6月上旬,召开重点企业座谈会,通报2020年“6·30”活动情况,动员发动广大社会力量积极捐赠,积极参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行动,报请省政府主要领导出席。
(七)各级各单位按照“6·30”活动要求,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扶贫济困活动,实现全民参与。
四、活动内容
(一)开展形式多样的爱心捐赠项目
1.开展干部职工爱心捐赠活动。6月30日前,省直及中直驻粤各单位组织干部职工开展爱心捐赠活动。
2.开展“学子献爱心”活动。6月份,广泛发动全省大、中、小学校和中专、技校学生参加“学子献爱心”捐赠活动。
3.开展“拥政爱民献爱心”活动。6月份,向全省驻军发出倡议,创新“双拥”工作,开展扶贫济困捐赠活动,捐赠资金专项用于资助我省贫困老兵和参与革命老区乡村振兴建设。
4.开展社区扶贫济困募捐行动。倡导广大社区居民参与“6·30”活动募捐行动,珠三角地区城市努力做到社区募捐全覆盖,其他地级市在有条件的城镇开展。
(二)开展“千企帮千镇”“万企兴万村”行动
引导和鼓励爱心企业参与美丽乡村风貌提升、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等行动,支持整县整镇、多镇连片推进乡村振兴,鼓励支持一批大型企业“连片包镇”,重点支持我省老区苏区、民族地区(3县7乡)乡村振兴,确保一镇不少于一个企业帮扶,全面推动“千企帮千镇”“万企兴万村”行动。
(三)开展扶贫济困红棉杯认定活动。
根据《广东扶贫济困红棉杯认定办法(暂行)》,以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名义对2020年在“6·30”活动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扬,授予红棉杯金、银、铜奖,并在主要新闻媒体及网络平台上公告。鼓励各地参照省的做法开展表扬活动。
(四)隆重举办“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暨“千企帮千镇”“万企兴万村”启动仪式。
6月30日,举办“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暨“千企帮千镇”“万企兴万村”启动仪式,为2020年度广东扶贫济困红棉杯获得者颁奖,组织爱心企业、爱心人士现场认捐。动员社会爱心企业、爱心人士积极参与“帮镇兴村”行动,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贡献力量。并以展板、数字媒体的形式,全面展现广东人乐善好施、热心公益的良好形象。会前省主要领导接见捐赠1000万元以上爱心企业代表和爱心人士。
(五)开展“6·30消费帮扶云上行”系列活动。
7-10月份,发挥互联网+消费帮扶平台作用,推出“6·30消费帮扶云上行”系列活动,推动消费帮扶需求与供给精准对接,引导全社会广泛参与消费帮扶,助力乡村振兴。
五、活动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
2021年“6·30”活动,是我省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一项重要活动,全省各级要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上来。认真总结历年活动成效经验,在活动内容与形式上要坚持守正创新,将活动成效推向新的高度,向建党100周年献礼。
(二)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从今年起,“6·30”活动将在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和统筹协调下开展。各级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要强化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全面加强市、县“6·30”活动办、捐赠资金接收单位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明确属性、定位、职能,强化服务指导工作。各捐赠接收单位涉及“6·30”活动的工作要对同级“6·30”活动办负责,按照“6·30”活动相关规定,高标准完成各项工作。
(三)进一步加强捐赠财产管理。
各级要积极配合省“6·30”活动办建设建好“6·30”活动社会捐赠服务平台相关工作。为适应新阶段“6·30”活动的开展,省拟组织修订《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捐赠管理办法》《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捐赠财产使用管理意见》《广东扶贫济困红棉杯认定办法(暂行)》等制度文件,为新阶段“6·30”活动提供制度依据。新文件印发后,各级要及时组织学习,及时进行政策解读并落地落实。要全面推广使用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捐赠财产使用管理系统,进一步完善历年捐赠统计信息,确保“6·30”活动捐赠财产的使用管理更加规范化、信息化、系统化。要进一步规范开展“6·30”活动捐赠资金绩效评价工作,落实“6·30”活动捐赠资金的审计整改工作。
各单位要及时总结2021年“6·30”活动情况,于7月30日前将总结报告报送省“6·30”活动办邮箱fpjkr630@163.com,联系电话:020-37289071。
2. 广东省脱贫标准?
相对贫困人口退出我们主要的衡量标准是,稳定实现“两不愁三保障”(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安全住房有保障)。有劳动力的相对贫困户年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当年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45%,2019年为8266元每年人均。具体核查“八有”指标:有稳定的收入来源或最低生活保障,有安全饮水,义务教育有保障,基本医疗有保障,安全住房有保障,有电用,有电视信号覆盖、有宽带网络覆盖。
3. 广东脱贫八有标准是哪八个?
贫困线标准是1196元。八有标准是:
一是贫困户人均纯收稳定,超过国家扶贫标准按当年国家公布的现行标准,达到不愁吃不愁穿。
二有安全稳固住房,住房遮风避雨,房屋结构体系整体基本安全。
三是适龄青少年就学得到保障。指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贫困户没有因贫困而辍学的学生。
四是初中毕业后不因贫困影响继续接受普通高中或中等职业教育;通过国家采取补助及社会救助,高中毕业后不因贫困影响继续接受大学或高等职业教育。
五是基本医疗有保障。指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成员百分之百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对贫困人口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缴费部分给予补助。
六是贫困人口中的低保对象与边境线相邻的一线行政村边民进行定额资助参合,社会养老有保障。
七是建档立卡贫困户符合条件的家庭成员百分之百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并将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百分之百纳入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范围,且稳步提高补助标准。
八是享受扶贫政策,资金,项目帮扶。建档立卡贫困户得到易地扶贫搬迁,农村危房改造,人畜饮水,产业带动教育帮扶,资产收益,就业培训,有序转移就业,金融扶持生态扶持和低保兜底等一个以上资金项目帮扶。
4. 2021是第几个广东扶贫济困日?
广东扶贫济困日从2010年6月30日为第一年。到2021年,已经是第12个广东扶贫济困日。
"广东扶贫济困日"是由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省委书记汪洋倡导并首先提议设立的。2010年6月4日,经国务院批准同意,确定自2010年起每年6月30日为"广东扶贫济困日"。
5. 广东扶持的省份有几个?
广东对口帮扶广西、四川、贵州、云南4省。
广东对口帮扶广西、四川、贵州、云南4省(区)14个市州,帮扶93个贫困县摘帽、9747个贫困村出列、500多万贫困人口脱贫,助力被帮扶地区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