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产业局(湘潭高新区副主任左炎辉?)
1. 湘潭高新区副主任左炎辉?
是的!
负责发展改革、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业和信息化、中小企业、招商引资、内外贸易、外向型经济、科技创新、创业服务、政务服务、政务公开、市场监管等工作。
分管产业发展局(应急管理局)、招商合作局,科技创新局、创新创业服务中心、政务中心,联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直属一分局。左炎辉,男,湖南湘潭县人,1981年4月出生,本科,公共管理硕士,中共党员,现任湘潭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2. 农社科是什么?
乡村社会学,即“农村社会学”。是指农村一般指农业生产者的居住地。多为人口聚居的村落,或是散居的田野。起源于人类由采集、渔猎进入农耕阶段开始定居的原始农业时期。
生产水平逐渐提高,社会分工开始以后,从事手工业和商业的人口向城市集中,农村与城市产生差别。其特征是:人口密度低,居住较分散;大多以农为业,家族聚居,成员间相互协作,多有血缘关系;工商业与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相联系,经济文化水平较低,发展缓慢。
随着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和文化水平的提高,兼业农户日见增多,农村与城市的区别逐步缩小。
3. 杭州高新科技产业公司怎么样?
答案:不错。
具体说明:
该公司于2010年02月08日在杭州市高新区(滨江)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成立。法定代表人为胡跃华。经营范围:包括一般经营项目,服务:高新科技产业创新培育服务等。公司的实力是比较不错的,具有官方背景,资源输送也比较多,因此属于一个不错的公司。
截止目前,该公司已经注销。
综上,该公司是不错的,目前已注销,要多留意。
4. 济南市高新区管委会下辖多少个办事处?
济南高新区管委会工作职责有应急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纪工委(审计监察局)、政法委员会(信访局)、发展改革局(金融工作办公室)、科技经济局、商务局、投资服务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管局、财政局、建设局、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济南市国土资源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社会保障局(人民武装部)、社会事务局、机关党委、总工会共17个。
5. 高新区与高新区管委会区别?
1.高新区和高新区管委会是不一样的。
2.高新区是一个行政区域,而高新区管委会是一个职能部门,管理该辖区的行政事务,就是办理相关区域的工商,税务,社保,医保,以及相关区域的事务,协调区域内的居民和居民,企业和企业的关系。保证辖区内居民及企业顺利开展工作。高新区是一个大的行政区域而已。
3.所以说他是一个不同概念哦,不能混为一谈哦
6. 科信局是什么单位?
政府职能部门,为行政编制,不是事业单位。
科学技术局,原称科委,属政府职能部门,为行政编制,最高级别机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省级单位为科技厅,到市县级称科技局。其二级单位一般有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科技情报所等,市、县均有设立。目前,在我国几个直辖市,仍叫科学技术委员会,简称科委。
职能有: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科技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科技发展和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有关科技体制改革和科技创新体系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
2、研究拟定科技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提出合理配置科技经费的意见和建议;负责归口管理的科学事业费、“科技三项费用”等有关经费的预、决算。
3、研究提出高新技术发展计划及产业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申报、认定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产品和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指导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科技示范园区工作;参与高新技术风险投资管理等10项职能。
扩展资料
行政机关是指依法行使国家权力、执行国家行政职能的机关。从广义上讲,行政机关是一级政府机关的总称,即国家政权组织中执行国家法律,从事国家政务、机关内部事务和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的政府机关及其工作部门。
行政机关是按照国家宪法和有关组织法的规定而设立的,代表国家依法行使行政权,组织和管理国家行政事务的国家机关,是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也是国家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执行代议机关制定的法律和决定,管理国家内政、外交、军事等方面的行政事务。
事业单位一般是国家设置的带有一定的公益性质的机构,但不属于政府机构,与公务员是不同的。一般情况下国家会对这些事业单位予以财政补助,分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还有一种是自主事业单位,是国家不拨款的事业单位。
7. 工信局执法职权范围?
地市级工信局职责职能
(一)贯彻执行中、省、市有关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科技工作、发展中小企业、镇办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工业和信息化、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规划,提出优化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的政策建议,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拟定全市科技发展战略、规划及相关配套文件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贯彻执行中、省军民融合发展战略,方针政策、中长期规划及决策部署,研究拟订全市军民融合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推进科研生产体系、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
(二)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工业行业产业政策;推动淘汰落后产能、化解过剩产能、工业文化、服务型制造和工业设计等工作,推动企业兼并重组;组织实施相关行业准入公告管理;组织实施国家和省上有关工业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全市工业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三)监测分析全市工业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承担全市工业发展指标的统计和衔接工作;协调解决工业运行中的突出问题。
(四)负责提出全市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提出市级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建议,按照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和政府投资的信息化项目。
(五)研究解决工业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提出全市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指导产业集群的发展;协调、解决二轻行业和城镇集体工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负责全市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申报、创建工作。
(六)负责全市科技创新工作,组织实施有关国家、省、市重大科技项目,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指导推动全市软件行业、信息服务产业和新兴产业发展;负责高新技术产业化和应用技术的开发、推广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上高新技术中有关生物医药、新材料等的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行业管理工作,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以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组织实施企业技术中心创建工作。
(七)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工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绿色制造促进的方针政策。参与拟定能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政策和污染控制政策并负责组织实施,协调相关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负责全市工业行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节能审核工作;监督管理全市重点用能单位的节能工作。
(八)推进全市工业和信息产业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提高行业综合素质和核心竟争力;组织应对有关重大突发性事件,加强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有关工作;指导工业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负责全市民爆行业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参与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九)拟订全市支持工业和信息化建设发展专项资金及有关扶持资金的年度计划,并负责监督、管理和使用;改善企业融资环境,指导企业融资工作;负责中、省、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及县域工业园区发展专项资金申报;负责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及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备案;推动和引导民间资本和风险投资机构与企业合作。
(十)负责省级科技园区申报、认定工作;负责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的征集、申报、审查、筛选、监督、验收等工作;负责众创空间、孵化器、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以及瞪羚企业的指导、培育、推荐及管理工作;管理科技产业园区、科技特派员、星火科技信息服务项目的初审和推广等工作;管理全市民营科技企业、科技类民办企业。
(十一)对在韩的公用通信网、互联网、专用通信网运行、通信铁塔建设及电信与信息服务市场进行监督与服务,协调市内电信资源分配管理,推进电信普遍服务,保障重要通信;协调无线电管理相关事宜。
(十二)贯彻执行国家信息化建设的方针政策,统筹推进全市信息化工作,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指导协调电子政务发展,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推进工业技术与信息技术融合,加快云计算、互联网+、大数据资源管理、大数据产业发展及行业应用;促进软件与信息服务业发展,协调信息安全技术开发;指导工业控制系统网络和信息安全。
(十三)承担全市振兴装备制造业组织协调的责任,贯彻执行国家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的规划、政策,依托国家重点工程建设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提出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规划、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装备制造业、电子信息等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
(十四)贯彻国家、省、市有关招投标工作的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市工业、信息产业招投标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及实施细则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工业和信息产业招投标活动的管理和监督执法。
(十五)负责企业维权投诉工作,协调企业减负工作;承担系统内企业、二轻行业、城镇集体企业的信访稳定工作职责;协调处理原市属企业破产改制后的遗留问题。
(十六)指导行业企业进一步完善现代管理制度,提升企业管理水平;拟订扶持中省属企业发展的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中省驻韩企业改革发展和生产经营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负责中省企业与地方企业的联合与协作;负责全市中小企业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评审和申报,组织开展企业家培训和人才交流,促进职业经理人队伍建设。
(十七)编制实施全市科学技术发展中长期规划;负责科技攻关、星火、火炬、科技合作、成果推广、重大科技产业化和软科学等计划的制定与组织实施。
(十八)提出全市科技体制改革措施并组织实施;提出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归口管理科学事业费、财政科技专项经费。
(十九)监督指导全市技术市场、科技中介服务机构业务工作;负责科技成果鉴定、登记和科技成果保密工作;负责市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和省、市科学技术奖的推荐工作。
(二十)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组织指导涉及人口、资源、环境、医药、卫生等社会发展方面的科技工作;指导农村科技产业、星火密集区、农村支柱性产业示范与推广工作;负责科技宣传、科技信息、科技统计、科技下乡、科技培训工作;负责星创天地的培育和管理工作。
(二十一)参与对全市科技人才的引进、培养和管理工作;负责中、省、市科技新星的进拔推荐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优秀中青年专家选拔工作;负责管理来韩工作的外国专家。
(二十二)研究拟订推动全市军民融合发展的地方性法规、制度和标准;收集汇总全市军民融合发展需求,研究提出推进全市军民融合发展的建议政策;指导、检查和推动有关部门的军民融合发展工作,协调推进军民融合发展重大项目和重要事项。
(二十三)按照管行业必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负责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8. 省级开发区什么级别?
开发区是指由中央及地方政府为整合经济、高新技术资源或实验示范而批准在城市规划区内设立的经济技术开发区、保税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旅游度假区等,通过实行国家特定优惠政策以吸引人才、资金、技术等资源。同时,开发区还特指未被开发的地方,是具有经济或人文环境潜力的地方。
据《2013中国开发区投资建设与转型升级研究报告》显示,自2008年国务院启动省级经开区升级工作以来,到2011年,纳入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统计系统的经开区共计131家,其中东部地区66家,中部地区38家,西部地区27家。
到2012年底,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已经达到171个,其中东部84家,中部49家,西部38家,遍及全国各个省市区,普遍成为所在地区重要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极。
9. 高新企业怎样认定?
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二)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三)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四)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五)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六)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七)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八)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