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农业产业发展规划(农业办主任负责什么?)
1. 农业办主任负责什么?
1、贯彻落实“三农”政策和相关的法律、法规,负责制定全镇农、林、牧各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全面负责全镇农业技术推广、农业机械管理、林业生产、渔业资源开发利用、良种引进、品种改良、农作物病虫害综合防治、重大动物疫病防疫、农业执法、农村能源 (沼气) 建设、测土配方、实施阳光工程等工作;
3、负责全镇农业、林业、畜牧业发展计划,以及绿色农业发展规划,协调解决农业生产中出现的问题;
4、指导农业科学技术的引进、推广、交流、咨询、示范和农业科学技术培训工作;
5、负责指导实施无公害标准化农业生产,产业结构的调整,发展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及“一村一品”等农业产业化项目;
6、指导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管理,协调有关部门完善各类承包合责任制和服务合作制;
7、协调国土、环保等部门加强对农业用地及农业生态环境的保护;
8、负责全镇农、林、牧各业技术人员及发展大户的管理和技术培训工作;
9、负责全镇粮补面积、油菜面积、能繁母猪数量、农机具购置数量及政策性农业保险理赔面积的统计、核实、上报工作,协助财政部门做好农业补贴工作;
10、负责全镇的农业项目争取及编写申报、农业一产招商、农业信息化平台建设等其他重要工作。
2. 乡镇农业岗位分工职责?
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社会化服务(含生产托管服务)、植物保护(含政府购买公共植保服务)、农技推广体系建设、气象、防灾减灾、“两区”划定、益农信息社建设及农服中心安排的其他工作。
负责上报定期农情、农产品检测等表册、资料。
承接农产品质量与品牌培育股、科技教育与市场信息股、种植业股、粮油站、经作站、植保站等县级部门(股室)。
3. 乡镇农业畜牧业发展服务中心职责?
1. 宣传贯彻执行《畜牧法》、《动物防疫法》、《草原法》、《种畜禽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发展畜牧业的方针、政策;
2. 畜牧业发展规划、计划的组织实施,畜禽品种改良、良种畜禽繁育、标准化生产、种草养畜、现代畜牧业生产方式的建立和畜牧兽医新技术的推广、指导、服务;
3. 动物计划免疫、强制免疫的组织实施,动物疫情普查、调查、监测、疫情报告和畜禽圈舍环境的消毒;
4. 实施动物和动物产品检疫,相关车辆、场所等消毒,死亡动物、染疫动物及动物产品、污染物等无害化处理的实施、指导、监督:
5. 动物卫生监督执法,适于简易程序现场处罚的实施
6. 动物屠宰,动物和动物产品生产、经营、运输,力物产品加工、储存等场所、活动的防疫监督;
7. 动物诊疗活动的监督管理,村级动物防疫员的业务培训、指导、监督管理;
8. 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种富禽、草产品等生产、经营、使用的监督管理:
9. 无公害富产品的产地、生产和经营监督管理
10. 草原建设、保护、利用,自然灾害预警和防治,维护草畜干葡、依法保护草原等的监督管理;
11. 指导、督促畜禽养殖(场)户落实重大动物疫病免疫等防控措施,做好养殖备案、养殖和免疫档案的建立、负责动物免疫标识及有关证章等领取、发政、使用的监督管
12. 畜含免疫等畜技和动物卫生行业信息化管理、备产品市场信息提供和属运防范、统计、录人、报送;
13. 做好动物疫情防控、处置工作;
4. 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发展前景?
(一)加强资金的投入:新时代社会发展过程中,对于不同乡镇政府来讲,他们在资金的投入方面往往存在着很大的差异性,要根据当地的优势和特征,能够挖掘出适合本地农业发展的新项目。
(二)整体上提高信息服务和农业科技水平:就目前我国各地的乡镇农业发展情况来看,由于当地人民的文化水平差异性较大,所以乡镇农业信息服务和科技水平普遍都很低。
(三)强化服务团队建设:必须要认识到,要切实乡镇目前的实际发展状况,利用当地的优势和资源,能够进一步培养主体服务团队,构建完善的科学农业服务机构,从而凸显出乡镇农业服务的责任和职能来。
5. 乡镇农业发展中心是干什么的?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现代农业、畜牧业发展、农业机械化、农村合作经济经营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
(二)承担全县现代农业智能化建设;组织开展相关新品种、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引进推广工作,培育畜禽产品名优品牌;承担畜牧、农机和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信息化建设,开展相关信息搜集、统计、分析、发布等工作;承担建立和完善“智慧畜牧”“智慧农机”服务系统,推进实现农业现代化、机械化、智能化、信息化。
(三)承担现代高牧业重大项目实施工作;协助做好现代畜牧业生产、现代畜禽种业、畜禽屠宰生产经营、兽医医政及兽药药政、生鲜乳收购、饲料饲草及添加剂等工作;参与提出全县重大动物疫病、动物疫病监测、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兽药、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协助实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动物检疫,开展实施重大动物疫病实验室检测和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兽药、畜产品质量安全抽样工作。
(四)承担现代农业机械化重大项目实施工作;承担落实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和报废更新政策;承担现代农业机械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推进农业机械科技成果转化与应用。
(五)配合抓好农村各类经济合同、土地承包合同、土地经营权流转、农村集体产权交易、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等政策落实;协助承担农民承包地改革和管理、农村宅基地管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工作;承担指导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协助开展农业生产托管、区域公用品牌的推广工作;承担指导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参与农村综合改革和社会事业发展工作;协助做好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
(六)指导乡镇现代农业发展工作,提供相关技术指导及教育培训。
(七)承担上级业务部门主管部门的业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