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例交易场所起诉投资者二次维权案例
妈妈金融财经网
中亿财经网-马晓敏
2017-01-09 10:17:08
中亿财经网1月9日讯,某投资者通过一会员机构,接触到某交易场所。短短一个月时间,亏损了16.67万元,经过协商,虽然拿回了16万元退款,但投资者认为,交易场所违规经营在先,且其亏损是老师由喊单造成,应该将全部投资退还,然而就在投资者追索剩余的6700多元时,被交易场所以“合同纠纷”为由起诉到人民法院。
该投资者总投资金额为16.67,退还了16万,等于是退回了96%的资金,签订了调解保密协议,调解保密协议也明确不得对外公示。投资者二次维权要回剩下的百分之四的资金,这一点或许激怒了会员机构或交易场所,导致该投资者被交易场所起诉。
对于该案例,业内人士表示:如此高比例的退还投资者的资金已经相当仁义,或许考虑到了该投资者的实际情况确实不易,该投资者有一定的敲竹杠的嫌疑,应该进行起诉,或许全额退还后,该投资者也会要求赔偿资金的利息或是误工费还有往返的路费。
注:交易场所和会员机构也存在较大运营成本,会员机构或已经发放了相应提成给业务人员,若业务人员已经离职,会员机构将赔死。投资者签订了协议后,同时比例如此之高,二次维权有点得不偿失。投资者在投资时是完全行为能力人,签订调解协议也是自愿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