炒期货把本金亏完还要欠期货公司的钱吗?
妈妈金融财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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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6-08 09:47:01
Q:炒期货把本金亏完还要欠期货公司的钱吗?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审理期货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司法解释中,第三十一条第二款规定:“期货公司在客户没有保证金或者保证金不足的情况下,允许客户开仓交易或者继续持仓,应当认定为透支交易。” 这个条文中的允许,在词义上是同意、准许的意思,在法律上的认定,是以明示的方式同意准许相对方(客户)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允许,在事实上又是一种在可以允许也可以不允许情况下的当事人一种选择。如无选择的可能和余地就不存在允许的问题。因此,如果客户的穿仓是在特殊的行情下,如本次连续跌停或三板跌停的行情,期货公司无法选择采取其他适当措施避免客户损失的情况下发生的,这就不是允许与否的问题,而是无奈而不得不接受的问题,这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允许。 同时该司法解释第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客户的交易保证金不足,期货公司履行了通知义务而客户未及时追加保证金,客户要求保留持仓并经书面协商一致的,对保留持仓期间造成的损失,由客户承担;穿仓造成的损失,由期货公司承担。” 司法解释明确规定:期货公司承担穿仓损失的前提,是期货公司与客户有保留持仓的书面协议,而不是任何情况下的客户穿仓损失都由期货公司承担。在前一段时间的这种巨大的市场风险面前,很难想象会有期货公司在发现客户已经透支(即保证金不足)的情况下,再去和客户签订保留持仓的协议,强制平仓减仓还唯恐不及。而期货公司如果和客户没有这种保留持仓的协议,那么,对客户穿仓而形成的期货公司的损失,期货公司进行追偿就是理所当然的。因为,正常的市场风险造成的损失,在法律上始终认为是投资者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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